找到 2265 条与 “海关查验” 相关的结果

  1. 津新关缉违字【2016】5110号

    时间:2016-11-21 · 类别:处罚

    以上违法事实有020220160000079665号报关单及随附单 据、查问笔录、海关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为证。 据此,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违法 行为。

  2. 津新关缉违字【2017】5040号

    时间:2017-05-27 · 类别:处罚

    发骑缝 以上违法事实有020220161000231424号报关单及随附 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归类认定书、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 为证。据此,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 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 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2000元。

  3. 津新关缉违字【2016】5358号

    时间:2017-05-25 · 类别:处罚

    以上违法事实有020220150520456826号报关单及随附 羊据、海关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为证。据此, 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 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4. 津东关缉违字【2017】3013号

    时间:2017-03-15 · 类别:处罚

    以上事实有021720150670380238号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随 附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材料及具体经办人查问笔 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为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 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5. 津东关缉违字【2017】0007号

    时间:2017-04-25 · 类别:处罚

    以上行为有021720160000210929号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当 事人书面陈述及具体经办人笔录、证人证言等为证。

  6. 津新关缉违字【2016】5277号

    时间:2016-11-23 · 类别:处罚

    以上违法事实有02022016000456617、 02022016000452654 02172016000164912 02022016000441354 02022016000441346 0217201600016367602172016000163676号报关单及随附 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为证。

  7. 津东关缉违字【2016】1203号

    时间:2016-12-08 · 类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东保税港区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东关维违字[20161203号 当事人:大连弘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雪飞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16层G号 企业海关编码:2102960602 2016年4月27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关申报出口玻璃器 血1票,报关单号021720160000106928,申报毛重

  8. 津新关缉违字【2016】5276号

    时间:2016-11-23 · 类别:处罚

    以上违法事实有020220160000541415号报关单及随附 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为证。据此, 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 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5000元。

  9. 津新关缉违字【2016】5119号

    时间:2016-11-21 · 类别:处罚

    以上违法事实有020220150520665089号报关单及随附 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为证。据此, 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违法行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 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1000元。

  10. 海关总署解读申请复议的最佳时机

    时间:2008-12-16 · 类别:解读

    海关有些具体行政行为在做出时没有告知当事人,事后重新补充告知,此时不能以第一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时间计算复议期限,而应当以后一次补充告知的时间为准。比如,海关查验货物,有时不需要当事人到场,海关径行查验,查验之后可能会发现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