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 2265 条与 “海关查验” 相关的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19】829号)
经查验,实际货物为总价 129664.4 人民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满关缉复违字〔2020〕0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满洲里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满关缉复违字〔2020〕0001号).jpg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18】8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首关维违字[2018]807号 当事人:北京世纪德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 6层703室 2017年2月至6月,当事人申报进口测量接收机2票, 申报税号为90304090。经查验,上述货物应归入税号 9030849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19】727号)
以上行为有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货物查验记录等 证据在案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 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 9.05 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19】777号)
经查验,实际货物为衣服、 饰品等共计 3540 件,实际总价 321035 元人民币。 当事人已构成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管理的违法行为,并造成可能多退税款人民币 90391.034 元 的违法后果。 以上行为有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货物查验记录等 证据在案为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关罚违字[2016]5号
2015年1月12日,唐山海关派员对该票货物进行查验取样送天津海关化验中心鉴定。2015年1月26日,天津海关化验中心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鉴定证书》(TJ2015010078),化验结果为“硼含量为0.0024%,铬含量为0.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17】0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17】047号).pdf
-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27、1028号处罚决定书
0.2 2021/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11100000000133313D以上行为有舱单电子数据、当事人陈述、查验记录、查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 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予以警告; 2、科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
津静关缉决字【2018】0001号
经海关人 工查验,实货为其他废铜线缆11910千克,2号废铜线缆38950千克,数量与申报不符,经计核 天津诺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漏缴税款3077.17元 以上行为有进口货物报关单据、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查问笔录、鉴定结论等为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19】919号)
经首都机场海关物流监 控处查验,实际货物为 136 件,其中水貂皮大衣 76 件、兔毛大 衣 60 件。 当事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所指之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 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违法行为,并造成可能多退税款人民币 45014.62 元的违法后果。
海关法规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