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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20〕233号)
经查验,发现原产地为美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 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所指之进出口货物申 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并造成了漏缴税款 约人民币18427.75元的违法后果。 以上行为有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查验记录等证据 在案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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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发布了!
相关条款:第七十九条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企业核查等方式,并可以与出口食品境外 通报核查、监督抽检、现场查验等工作结 合开展。 ★该条款明确了海关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督检查的内容方式,监督企业食品安全卫 生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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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20〕115号)
经查验,该票货物实际为医 用红外体温计,应归入税号 9025199010。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 八十六条第(三)项所指之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违法 行为。 以上行为有书证、物证、当事人说明、查问笔录、货 物查验记录等证据在案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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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20〕361号)
经查验, 该项货物外包装印有“FDA”标识,为医用口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 验法》第三十三条所指之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 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有书证、物证、当事人说明、货物查验记录等证 据在案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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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20〕0064号)
经查验,实际货物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 2000 个,实际价格约为 1.81 万元人民币。 当事人因工作失误,将数量 2000 个申报为 1 个,已构 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所 指之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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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9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三、凡申报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美国或韩国的,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对于申报进口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仍无法确定货物原产地的,海关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最高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征收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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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097、1098号处罚决定书
以上行为有020220211000102931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归类认定书、税款计核证明书和 查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6.9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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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89号处罚决定书
1 7/20/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11100000000133313D以上行为有020220211000087331、020220210000391221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鉴 别报告、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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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20〕223号)
经查验,该项货物外包装印有“GB19083-2010”,符合我国医用 口罩标准,为医用口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 验法》第三十三条所指之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 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有书证、物证、当事人说明、货物查验记录等证 据在案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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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关缉违字〔2020〕401号)
经查验发现,出口货物品名、数量与实际货物不符,实际货 物为棉服 125 件、帽领 227 条、派克大衣 200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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