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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8号(关于防止尼日利亚拉沙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时间:2019-02-27 · 类别:法规

    二、来自尼日利亚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物品、邮件、快件,其运营者、货主或者代理人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疫查验。对发现鼠迹、被拉沙热病毒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检疫查验对象,海关将依照规定实施除鼠、消毒等检疫处理措施。   三、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清除鼠类孳生地,监测和控制口岸鼠类密度,接受海关卫生监督。   

  2.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0〕0442号决定书

    时间:2020-12-04 · 类别:处罚

    以上行为有查间笔录、当事人陈述、020220201000143248、020220201000143260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归类认定书、税款计核证明书和税款计核资料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

  3. 津新关缉(叁)查违字〔2019〕0215号处罚决定书

    时间:2019-11-05 · 类别:处罚

    以上行为有查间笔录、当事人陈述、付汇水单、020320181000032541、020320181000032539、020320191000006483、020320181000039133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4.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8号(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时间:2024-04-09 · 类别:最新

    二、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物品、邮包、快件应当接受卫生检疫,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理。其负责人、承运人、代理人、货主、携带人、托运人、邮递人或者快件运营人应当配合卫生检疫工作。   三、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监测和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潍关缉违字[2019]0003号)

    时间:2019-09-04 · 类别:处罚

    以上行为有保税核查工作记录等潍坊海关稽查二科移交材料;手册备案资料及手册项下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手册项下料件及成品的保管帐、出入库单;涉案出口货物报关单,原材料保管帐、出入库单、发票,产品保管帐、出入库单,工缴费资料;当事人情况说明;查验记录及照片;查问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税款计核证明书》;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等证据在案为证

  6. 津新关缉(壹)查违字〔2019〕0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19-05-31 · 类别:处罚

    2018年1月至12月间,当事人分47票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首都机场海关申0%1电)00009100士1997(0请商行报)8860900100高台购售期装价2228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7. 津新关缉(叁)违字〔2020〕0002号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0-01-08 · 类别:处罚

    以上行为有020220191000033098号报关单及附随单据、查验记录、归类认定书、查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予以警告。

  8. 津新关缉(壹)违字〔2020〕0029号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0-06-09 · 类别:处罚

    以上行为有02022018000074437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化验鉴定证书、归类认定书、查问笔录、税款计核证明书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9. 津东关缉(政)查违字〔2019〕00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19-06-12 · 类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东疆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东关维(政)查/违字[2019)0063号当事人:泽安吉(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有三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22楼南区906海关编码:1105960Z9K2018年11月29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关申报出口铸铁装饰件,报关单号021720180000396924,申报重量26500千克

  10. 津新关缉(叁)查违字〔2019〕0027号决定书

    时间:2019-03-06 · 类别:处罚

    2018年8月1日,当事人在代CMACGMATTILA轮向天津新港海关传输04FOSE航次的舱单电子数据过程中,将提单号为9N8IMP180727B的舱单电子数据错误发送,影响海关监管。以上行为有舱单电子数据、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及相关单位的证明等证据材料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