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技援项目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关税立法与进出口税收政策比较研究”子项目
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咨询 征询意向公告
经财政部批准,财政部关税司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技援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该子项目的目标是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立法建议及未来十年的中国进出口税收政策体系。为此,关税司曾于2017年10月底发布了相关咨询意向公告,聘请两家咨询机构,分别就主要国家和地区关税法律制度及主要关税制度开展研究。为保证研究质量,我司希望聘请咨询公司/机构,就前述两项任务进行专家评审和质量监控。此任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助关税司对前述两家咨询机构所提交的课题报告初稿材料进行研读、校对,提出修改意见;
2.参与课题中期、终期结项评审报告会,发表评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3.督促前述两家咨询机构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按时完成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对课题研究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技术支持;
4.完成关税司委托的其他与课题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相关的工作。
附件中的工作任务大纲说明了本任务的详细工作要求。
对此工作任务有兴趣的公司/机构须需提供以下信息,说明其有资格完成本任务。
1.公司/机构介绍;
2.完成过的类似任务经验;
3.承担本任务的业务骨干及具有适当技能的人员等。
有兴趣的公司/机构,请于2018年2月14日之前向我们表达意向,并提交或送达意向公告中要求的公司/机构信息,见下附联络信息。
在收到三家以上公司/机构的信息文件后,我们将按世界银行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采购方法,评选出一家公司/机构,并就合同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
联系人:付康荣 电话:010-68552346
段雨辰 电话:010-68552378
电子邮件:fukangrong@mof.gov.cn duanyuchen@mof.gov.cn
邮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附件: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咨询工作任务大纲
财政部关税司
2018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内容预览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关税立法与进出口税收政策比较研究”子项目
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咨询工作任务大纲
经财政部批准,财政部关税司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关税立法与进出口税收政策比较研究”。该子项目的目标是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立法建议,以及未来十年的中国进出口税收政策体系。为此,财政部关税司希望聘请咨询机构,对即将开展的课题研究进行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
一、背景
1.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关税立法与进出口税收政策比较研究”子项目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加强进出口关税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关税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际经贸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亟需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做好关税立法工作。同时,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为推动对内改革与对外开发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也需要加强对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工作。
2.关于本任务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做好关税立法工作,保证关税立法的质量,提高关税立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我司委托两家咨询机构,对关税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两机构分别承担子项目下“主要国家和地区关税法律制度研究”和“主要关税制度研究”两项研究任务。两机构承担包括美国关税法律制度研究、日韩等国家关税法律制度研究、印度关税法律制度研究、欧盟关税法律制度研究、保税制度国际比较研究、免税店国际比较研究、跨境合作区税收政策研究、个人进口关税征管制度国际比较研究、关税减免制度国际比较研究、关税税率决定机制国际比较研究、税则法律地位国际比较研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际比较研究、服务贸易中的关税征收问题国际比较研究等14项研究任务,并提交课题报告。为保证课题能够按时保质完成,不影响关税立法工作大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作为关税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参考材料供有关领导参阅,现需再聘请一家咨询机构承担子项目实施期内的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1.目标
本任务目标是协助关税司对前述两项研究任务:“主要国家和地区关税法律制度研究”和“主要关税制度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把关和提高,力争打造精品项目,为关税立法及未来进出口税收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范围
根据本任务目标,本任务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电话询问、现场交流、书面沟通等方式,了解前述两家研究机构的课题研究进度,督促其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按时完成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2)对咨询机构提交的课题报告进行研读、校对,提出修改意见;
(3)参与中期、终期结项评审报告会,发表评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4)对课题研究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技术支持;
(5)关税司委托的其他与课题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相关的工作。
3.工作方法
(1)文献阅读。咨询机构应查询必要的学术文献,对前述两家研究机构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课题报告进行认真阅读、校对。
(2)调查研究。咨询机构可采取实际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掌握研究单位的课题进展情况,了解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关税司报告。
(3)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评审会。咨询机构应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座谈会,邀请课题相关人员参加,推进项目进展,对项目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专业资历
1.咨询机构应成立5年以上,在法律或政策咨询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对主要国家关税法律制度有较深的研究,有较强的咨询项目或课题管理经验。
2.咨询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应有较强的战略眼光和专业能力,能够把握整个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组织架构。对关税法律和关税政策领域有较深研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类似专家评审与质量监控经验者优先。
3.咨询机构应组建高效、稳定的质量监控团队,并保证团队主要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质量监控工作。
四、交付成果及时间计划
1.交付成果
本任务应提供以下成果:
(1)《主要国家和地区关税法律制度研究》、《主要关税制度研究》课题报告初稿的修改建议;
(2)课题中期评审、终期结项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
(3)课题研究中重难点问题的处理意见。
2.时间计划
(1)本任务开始时间不迟于合同签订后一周;
(2)课题报告初稿的修改意见交付不迟于研究机构提交初稿后的15个工作日;
(3)中期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以及终期结项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的交付不迟于评审会召开后的10个工作日;
(4)课题研究中重难点问题的处理意见不迟于问题提出后的15个工作日。
五、合同及付款计划
中标的咨询机构将获得一份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将在咨询机构交付质量满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具体付款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支付10%;
(2)提交课题研究中重难点问题的处理意见、课题报告初稿的修改意见,以及中期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后支付50%;
(3)提交终期结项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后,支付其余40%。
六、监督管理
咨询顾问向财政部关税司“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关税立法与进出口政策比较”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团队的监督。财政部关税司将为开展本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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