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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渔业部关于丹麦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和 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贮存企业),应获丹麦官方批准并受其有 ●四、进口产品要求● 丹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丹方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严重违 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 ●五、证书要求● 毁、退运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 例、《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 其实施条例,向 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 应当由丹方 维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 中国出口。 ●四、进口产品要求● 丹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国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 (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发生以下所列问题: 1.丹方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严重违 反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议定书》 规定。 2.丹麦或格陵兰岛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 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与 《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已经严 重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安全 事件,或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 捕捞水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已经严重影响输华 野生水产品安全。 剂,按规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 (四)经主管部门检验检疫,未发现中国法律法 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 未发现《中 以及任何传染病利 竞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 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 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规定的必须通报 的水生动物疫病。 (五)生产过程(包括捕捞、生产加工、包装、 储存、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均应符合中国相关 (六)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和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施检验检疫,并对向中国出口的每批野生水产品 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 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证书至 为必选语言)。 卫生证书应完整填写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的 方备案。如有变更,丹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 向中方备案。 中国海关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 毁、退运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 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 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政策解读单位: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上海海关、济南海关、 黄埔海关 【END] 剂,按规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 加剂。 (四)经主管部门检验检疫,未发现中国法律法 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 以及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例,未发现《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 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 的水生动物疫病。 (五)生产过程(包括捕捞、生产加工、包装、 储存、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均应符合中国相关 安全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 (六)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和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五、证书要求 丹方负责按照中方的要求,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 施检验检疫,并对向中国出口的每批野生水产品 出具经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 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证书至 少用中文、丹麦文、英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 为必选语言)。 卫生证书应完整填写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的 信息。丹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和官方印章提供中 方备案。如有变更,丹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 向中方备案。 六、其他要求 中国海关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销 毁、退运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 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 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 特此公告。 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政策解读单位: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上海海关、济南海关、 黄埔海关 【END] 六、其他要求 海CUST 中国海关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实施销 毁、退运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 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 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 特此公告。 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政策解读单位: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上海海关、济南海关、 黄埔海关 [END] 注:普分图片来自阿络。 政策解读单位: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上海关、济南海关、 黄埔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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