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3〕9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3-07-14
【生效日期】2023-07-1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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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公    告

 

2023年  第91号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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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农 村 部 公 告 2023 年 第 91 号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 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 37 个地理坐标端点 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 年 7 月 14 日 — 1 —
202307171649265309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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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公    告

 

2023年  第91号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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