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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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 年 第 62 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21 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5 月 12 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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