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宿海关当场处罚决定书(武宿关缉行简当罚字[2020]00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宿海关当场处罚决定书(武宿关缉行简当罚字[2020]0002号)](/file/4618f77b0faa490e872a7eb88c10897f.jpg)
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宿海关当场处罚决定书(武宿关缉行简当罚字[2020]0002号)120.jpg
附件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宿海关 当场处罚决定书 武宿关维行简当罚字(2020】0002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自然人 籍贯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当事人 山西春之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单位 法人代表 陈春平 企业代码 140166005K 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庆云街19号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通关服务中心企业孵化楼B座 四层428房间 山西春之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住所信息变更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处以警告。 当事人不服本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太原海关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正共和国配 之江电子脑 华(关印) 海 春 2020年04月17日 西 当事人(代理人)签章: 执法人员签字: 武星 延 试宝 1008367
海关法规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