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数据,2025年1月至8月,全球共报告登革热病例422.8万例,其中美洲地区报告登革热病例377.5万例。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皮疹以及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二、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当依法接受海关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三、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监测和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本公告内容自2025年10月9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登革热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2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pdf

相关附件

2025092509314683833.pdf
附件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5 年 第 191 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数据,2025 年 1 月至 8 月,全球共报 告登革热病例 422.8 万例,其中美洲地区报告登革热病例 377.5 万 例。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头 痛、肌肉和关节痛、皮疹以及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进境时应 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二、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 — 1 — 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当依法接受 海关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 理。 三、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监测和 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本公告内容自 2025 年 10 月 9 日起生效,有效期 6 个月。期间 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登革热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 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 年 9 月 24 日 — 2 —
2025092509314641835.doc
附件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5年  第191号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数据,2025年1月至8月,全球共报告登革热病例422.8万例,其中美洲地区报告登革热病例377.5万例。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皮疹以及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二、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当依法接受海关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三、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监测和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本公告内容自2025年10月9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登革热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24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