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是由海关对进口法检商品出具,表示该批货物可以销售或安装使用的合格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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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申领流程研究 (日期:2021.6.18) 北京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 2021 年 6 月 18 日 有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申领流程研究 指导人员: 江小平、周卓见 报告撰写: 李亚伶 北京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 2021 年 6 月 18 日 目 录 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签发机构、适用范围与效力............................. 4 二、《证明》的申领流程..............................................................................................5 1.《证明》的申请手续...........................................................................5 2.海关进行检验检疫工作.................................................................................. 8 3.《证明》的领取.............................................................................................. 8 三、《证明》的出证耗时分析......................................................................................8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10 1.不同口岸关区对于申领《证明》需上传或递交资料的要求差异较大.... 10 2.海关内部出证流程复杂................................................................................ 11 3.电子版《证明》无海关签名和印章,影响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11 4.为防控疫情,各口岸地方政府要求进口冻品必须持《证明》方可提离港 区,串联式办证耗时直接延长冻品的通关时间......................................................12 5.这一《证明》本身存在的必要性有待进一步论证,探讨《证明》的可替 代性..............................................................................................................................12 附件 1 “单一窗口”平台申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操作页面... 14 附件 2 《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15 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签发机构、适用范围与效力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是由海关签发的 执法文书之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 检疫行业标准 SN/N4833-2017)附录 A《检验检疫证单种类及适用范围》 “A.2.4.1 编号 5-1《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规定:“《入境货 物检验检疫证明》适用于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法定入境货物,是入境货 物准予销售、使用或安装调试的合格凭证。” 《证明》上注有货物的品名、品牌、原产国、规格、生产日期等 信息,示例见下图。 图 1 纸质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电子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在法律效力方面,该《证明》仅表明进口货物的来源和途径正当, 并已依法按照检验检疫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程序对进口货物的检验 检疫证书进行了审查和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口货物抽批进行检 查,但并不能确保每一件货物在销售流通环节符合相关品质与动植物 检疫标准。 二、《证明》的申领流程 通常情况,企业从申请《证明》到拿到证书需要经过 7 个环节, 详细流程见图 1。但是经调研了解到,《证明》的申领手续会因进口 货品、进境口岸关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本报告将以进口冻品为 例,对广州、深圳、厦门、宁波、上海、天津、青岛等七个口岸的《证 明》申领手续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摸底调查。 图 2 《证明》申领流程 注:①橙色框表示企业动作,蓝色框表示海关动作;②虚线框表示可能发生的动作 1.《证明》的申请手续 对于需要海关出具《证明》的进口货物,企业在“单一窗口”平 台上进行货物申报时会同时向海关申请出具该《证明》,操作页面见 附件 1,如果企业选择申领电子版《证明》时还需要填写申请人的手 机号,以便后续接收查询码等信息。 据了解,对于进口冻品《证明》的申请手续,部分口岸对于企业 在线上或线下递交资料的要求有很大差异,甚至是同一口岸不同关区 海关对资料的上传、递交要求也不相同。 对于“单一窗口”上传的资料要求,广州南沙海关最为复杂,要 求企业通过系统上传单证达 11 项,分别为:合同、发票、装箱单、 卫生证、批次单、航程、预核销单、货物清单、承诺书、合格保证、 价格申明(限巴西鸡肉),而最简便的天津各港区和蛇口海关,一份 都不需要,其他口岸介于两者之间。此外,上海口岸的洋山海关与外 高桥港区海关对于需要上传的货物清单有不同的格式要求。 对于现场窗口递交资料的要求,广州南沙海关依然最为复杂,要 求窗口提交单证 12 份(上述 11 份单证外加报关单),最简便的是宁 波北仑海关,不需要“跑腿”去现场递交资料。 有关不同口岸关区对于进口冻品申领《证明》系统上传、现场递 交资料的要求汇总详见下表: 表 1 不同口岸需系统上传或现场递交的资料情况汇总 注:上海口岸的需要出该《证明》的进口冻品在被海关布控查验时,虽然也需要递交资料到海关窗口,但是是以快递形式递交的,并不需要企业 亲自跑到现场窗口递交。 2.海关进行检验检疫工作 海关会对法定检验检疫货物,根据有关工作规范、企业信用类别、 产品风险等级,判别是否需要实施现场检验及是否需要对产品实施抽 样检测。当海关完成对入境货物的所有检验检疫工作,并且结果合格 (或经处理后合格)时,海关会向企业签发该《证明》,结果不合格 的货物则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示例样本见附件 2),进行退 运或销毁处理。 特别说明:即使是对于法定强制检验检疫货物,尽管海关会进行 必要的检验检疫工作,但不要求企业必须申领该《证明》,也是依企 业申请出具。 3.《证明》的领取 目前海关提供了两种领取方式,即现场窗口领取纸质版《证明》 与线上下载、打印电子版《证明》。在本次调研的 7 个口岸1中,仅深 圳、厦门(今年 5 月份开始申领电子版)两个口岸以线上领取电子版 《证明》的方式为主;而其他 5 个口岸主要是选择去现场领取纸质版 《证明》,这也反映出目前电子版《证明》的申领比例并不高,出现 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电子版《证明》没有海关签字与盖章,大多数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不认可电子版《证明》,尤其是新冠疫情期间,各 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进口冻品的管控十分严格,大多数市场监管部门 不接受没有签字和盖章的《证明》。 三、《证明》的出证耗时分析 本报告利用某公司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系统数据对其主要业 务口岸 2021 年 1-5 月份进口冻品货物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1广州南沙、深圳盐田、深圳蛇口、厦门、宁波、上海、天津、青岛 出证耗时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经统计,该公司不同业务口岸该《证明》的出证耗时情况如下图 所示: 图 3 2021 年 1-5 月份某公司部分业务口岸进口冻品的“出证耗时”统计情况 注:①出证耗时统计的起始点为检验检疫合格且海关放行的时间点即图 2 中的步骤 3, 终止点为企业收到领证信息的时间点即图 2 中的步骤 6。②深圳蛇口与厦门口岸因缺少 必要的时间统计节点,上图中的出证时间为口岸业务人员根据工作经验估计的平均出证 时间。 由上图可以看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平均出证耗时约 为 2 天。通过不同口岸之间的横向对比发现,深圳盐田的出证耗时最 长,经了解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一是与企业现场窗口递交资料的时 效性有关;二是深圳盐田口岸的业务量较大,海关复核、拟稿、出证 工作量大。 图 4 2021 年 1-5 月份某公司部分业务口岸进口冻品的“出证耗时”分布情况 由图 4 可以看出,青岛、宁波、广州南沙三个口岸出证耗时在 2 天以内的占比达到 80%以上;其次是天津与上海口岸占比在 60%-70% 之间;相比之下,深圳盐田出证效率较差。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不同口岸关区对于申领《证明》需上传或递交资料的要求差异 较大 由表 1 可明显看出,不同口岸海关对系统上传和现场窗口递交材 料的要求有很大差异,甚至是同一口岸不同关区海关对于上传材料的 格式要求也不一样,加大了企业操作的复杂程度,因此建议海关能够 统一操作规范。并且对于系统已经上传的单证资料,不在要求现场递 交,简化操作手续;此外,对于要求上传的货物清单(厦门口岸要求 上传的“出证信息表”也类似于货物清单的作用),均是为了在拟证 时能够直接复制上面的货物明细,而这些信息在货物报关时均已填报, 因此建议通过系统优化升级,取消上传货物清单的这项操作,实现海 关在拟制证书时能够直接调用系统中已经填报的货物明细,降低证书 拟制内容的出错率;同时一并取消在报关申报时已经在单一窗口中上 传资料的线下窗口递交要求。 2.海关内部出证流程复杂 实地暗访考察发现,某现场海关内部出证流程细分为科长分配、 拟稿、复核审批、打印证书、签字、盖章、发证 7 个环节,效率低下, 人力资源浪费。建议进一步整合、优化内部出证流程,提高出证效率。 图 5 某口岸内部办证流程 3.电子版《证明》无海关签名和印章,影响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海关总署将“推进提升电子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申领比 例,推进电子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跨部门合作和电子证明 信息共享”,列入 2021 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中, 以便进一步推进通关过程中的无纸化。 但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电子版《证明》的申领比例尚有待 提高。而《证明》的电子化服务尚未全面推展开的原因是:电子版的 证书上没有盖章和签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最终使用/销售企业不 予认可。并且电子版《证明》右上角用以验别真伪的二维码在扫描后 还需输入证书编号和查询码(仅申请证书时填写的手机号能接收到证 书编号和查询码),而不是自动跳转至官方页面,操作不便,且没有 起到验别真伪的作用。 因此一方面建议借鉴电子发票认证方式,在电子证书上增加电子 签章和电子签名,并调整电子版《证明》版面,将“签字”栏调整为 “签字/识别二维码”栏,并且扫描二维码后能够直接跳转到官方页 面。另一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应当扩大宣传,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 对电子《证明》的认可度,明确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共同推动《入 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的无纸化工作。 4.为防控疫情,各口岸地方政府要求进口冻品必须持《证明》方 可提离港区2,串联式办证耗时直接延长冻品的通关时间 为了防控疫情,各口岸政府要求进口冻品需进集中监管库进行消 杀工作,并且各地集中监管库要求在预约入库或者提离出库时必须提 供该《证明》,如此串联的工作方式,无形之中延长了货物销售入市 时间。而该《证明》仅是证明经检验检疫合格,予以通关放行,并不 能够像核酸检测报告一样能够证明货物是否具有疫情传播风险。因此 建议不将该《证明》作为冻品提离港区的前置条件,企业在销售上市 前能够提供该《证明》即可,以便能够进一步压缩进口冻品货物的在 港时间。 5.这一《证明》本身存在的必要性有待进一步论证,探讨《证明》 的可替代性 2 此港区是广义上的港区,不单指码头前言区域。 该《证明》是原检时代的遗留产物,其法律作用被原检定义为: 仅表明进口货物的来源和途径正当,已依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 疫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对进口食品进行了审查和认定,但并非确保进 口货物在销售流通环节完全符合安全标准。所以如果这样货物的放行 通知书、报关单等证书即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完全可以替代《入境 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附件 1 “单一窗口”平台申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操作页面 附件 2 《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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