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有效防范生物安全风险,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尸体、骸骨入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尸体、骸骨在境外启运前,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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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2 年 第 24 号 为进一步规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有效防范生物安全 风险,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尸体 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尸体、骸骨入境申报 事宜公告如下: 尸体、骸骨在境外启运前,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 口岸海关申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 年 3 月 14 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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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2年  第24号

 

为进一步规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有效防范生物安全风险,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尸体、骸骨入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尸体、骸骨在境外启运前,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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