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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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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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 年 第 132 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16 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9 月 1 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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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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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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