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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华人民共关于保加利亚西红花输华植 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和浓度 四 过程中,应经过挑栋、 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七 华西红花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 黑以下求实检验查 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 则该现不符合中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 对该批货物作 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有害生物监 测和综合管理。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应在 厂名称或其注 藏和装运过 进行 本系以保证输华西 来源种植基地名 输入国家、运输工 使用过,符合中 木质包装,须符 可追溯信 每个包装 装箱必须 国进境口岸 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 三 七 不合格处理 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 告第六条第(三 (二)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 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 方将根据保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 施 或其他有害生物。 5.加工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西 红花可追溯加工包装日期、来源种植基地名 称、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入国家、运输工 具或集装箱号码等信息。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 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 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 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标注产品名 称、国家、产地、种植基地名称或其注册号 码、加工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等可追溯信 息。每个包装箱需用中文和英文标注“输往中 华人民共和国”和“Exported to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3.装载输华西红花的运输工具或集装箱必须 在装运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运输 工具或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 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保方应对输华西红花实施出口前检疫,确 保其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 残体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货物,保方应按国际植物检 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12)出具植物检疫 证书,注明种植基地和加工包装厂名称或其注 册号码以及集装箱号码,并填写以下附加声 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Saffrons from Bulgaria to China,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保加利亚西红花输华 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 有害生物。) 2.在项目启动前,保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 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三 七 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西红花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 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 第(五)项的规定。 2.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 告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 口西红花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 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种植基地、加工包 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 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 等,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 规、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情况,则对该批货物作 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立即向保 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种植基地、加工包 装厂的西红花进口。保方应查明不符合的原因 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 方将根据保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 施。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大连海关、宁波海关 证书,注明种植基地和加工包装厂名称或其注 册号码以及集装箱号码,并填写以下附加声 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of Saffrons from Bulgaria to China,and is free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保加利亚西红花输华 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 有害生物。) 2.在项目启动前,保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 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川 三 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西红花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 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 第(五)项的规定。 2.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 告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 口西红花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 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种植基地、加工包 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 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 等,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 规、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情况,则对该批货物作 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立即向保 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种植基地、加工包 装厂的西红花进口。保方应查明不符合的原因 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 方将根据保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 施。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大连海关、宁波海关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种植基地、加工包 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 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 等,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 规、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情况,则对该批货物作 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立即向保 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种植基地、加工包 装厂的西红花进口。保方应查明不符合的原因 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 方将根据保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 施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单位:动植检司、大连海关、宁波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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