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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新关缉违字【2016】5245号.jpg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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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新关纤违字[201615245号 当事人:威海塞冬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勇东升 企业代码:371096810X 地址:山东省成海市环翠区威谷幢小区1号323 2016年6月16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 海关中报出口资质卫生洁具15980千克,商品编号 6910100.00.价值278S51美元;经查,实货价值为19176 美元,与申报不符,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2016年6月15 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中报出口钢管4 票,共计53600千克,商品编号为73063090.00,总价值 1045200 美元:经查,实货价值为47704美元,与申报不符, 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2016年6月15日,当事人以一般贸 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现代花岗岩石制品S1960千 克,商品编号为68029390.00,价值295132.8美元;经查, 实货重量为48440千克价值为26759.4美元,与申报不符, 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2016年6月15日,当事人以一般贸 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铁丝、方眼网,共计19000 千克,商品编号分别为7217200.00、73144100.00总价值 178800美元:经查,实货价值为4590美元,与申报不符, 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2016年6月16日,当事人以一般资 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网格布22601.6千克,商品 编号为7019590.00,价值189853.4美元;经查,实货价值 为5669美元,与申报不符,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2016年 6月16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 婴儿套装、女士上衣、男士上衣,共计6055千克,商品编 号分别为6111300.50、61043300.99、6103300.90,总价 值189129美元;经查,实货价值为12180,95美元,与申报 不符,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上违法事实有020220160000425237、 020220160000418261 02022016000418173 人民共和盛天流 020220160417964 020220160000418108 继章 020220160000419120 020220160000418617 02022016000425677、02022016000422570号报关单及随附 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为证。据此, 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 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退达之日起60日内 向天津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 ,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