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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 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共街定 54 华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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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史奉喜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华源小区南2号 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3月14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 式向天津海关申报出口“涂塑镀锌丝”共5票,报关单号分别 为0 021720200000011258 021720200000049374 021720200000049442、021720200000056517、021720200000056249, 申报商品编号为72173090,申报总价人民币2423823.17元,出口 退税率13%。经查,该货物实际应归入商品编号72172000。在2018 年11月1日-2020年3月19日期间,该商品编号出口退税率为 10%,与申报商品编号退税率相差3%。当事人出口货物商品编号申 报不实,构成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021720200000011258、021720200000049374、 021720200000049442、021720200000056517、021720200000056249 号报关单及附随单据、当事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查问笔录、证人 证言等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 10%,与申报商品编号退税率相差3%。当事人出口货物商品编号申 报不实,构成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021720200000011258、021720200000049374、 021720200000049442、021720200000056517、021720200000056249 号报关单及附随单据、当事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查问笔录、证人 证言等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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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史奉喜 | 违规 | 罚款 | 罚款 | 4 | 11100000700408744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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