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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新港关查/违字[2021]1049号 当事人:广西巧会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才恒,住所:龙州县龙州镇龙夏路10号滨江 世纪城三期11栋二单元402房第4间。 2020年12月2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020220200000755836号报 关单项下货物,其中第一项货物申报品名为电动三轮车,申报商品编号为8709119000(出口退 税率:13%、监管证件代码6),申报价格为285120美元。经查,电动三轮车应归入商品编号 8704900000(出口退税率:13%、监管证件代码46Axy),需出口许可证,电动三轮车价格应为 人民币134365.88元。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和海关监管秩序。 以上行为有020220200000755836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归类认定书、当事人陈述、查问笔 录、国内采购单据、货款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共和国天光 ! 联 海 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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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新港关查/违字[2021]1048号 当事人:深圳一合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裕豪,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 街道塘头社区塘头1号路8号创维创新谷2#楼B1423。 2021年2月20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020220211000032230号报 关单项下鬼道挂耳式经典混合咖啡(黑咖啡)共计1671.488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 2101120000(进口关税税率:12%,增值税税率:13%),申报总价共计2659414日本元。经查 ,实货商品编号应为0901210000(进口关税税率:15%,增值税率:13%),当事人申报不实 ,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另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当事人以2101120000商品编号申报进 口同种货物共计5票,实货商品编号均应为0901210000,报关单号分别为020220191000276464、 020220201000201290、020220201000063663、020220201000094454、0202201910001982366 经计核,上述涉案货物漏缴税款共计30178.70元。 以上行为有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020220211000032230、020220191000276464、 020220201000201290、020220201000063663、020220201000094454、020220191000198236号报关单 及随附单据、归类认定书、查验记录、货物物品税款计核证明书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共和国天来 新 港 海 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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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深圳一合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14403000943050749 陈裕豪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 2021年2月20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020220211000032230号报 关单项下鬼道挂耳式经典混合咖啡(黑咖啡)共计1671.488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 2101120000(进口关税税率:12%,增值税税率:13%),申报总价共计2659414日本元。经查 ,实货商品编号应为0901210000(进口关税税率:15%,增值税率:13% ),当事人申报不实 ,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另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当事人以2101120000商品编号申报进 口同种货物共计5票,实货商品编号均应为0901210000,报关单号分别为020220191000276464、 020220201000201290、020220201000063663、020220201000094454、020220191000198236。
          经计核,上述涉案货物漏缴税款共计30178.7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 罚款 2021年2月20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020220211000032230号报 关单项下鬼道挂耳式经典混合咖啡(黑咖啡)共计1671.488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 2101120000(进口关税税率:12%,增值税税率:13%),申报总价共计2659414日本元。经查 ,实货商品编号应为0901210000(进口关税税率:15%,增值税率:13% ),当事人申报不实 ,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另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当事人以2101120000商品编号申报进 口同种货物共计5票,实货商品编号均应为0901210000,报关单号分别为020220191000276464、 020220201000201290、020220201000063663、020220201000094454、020220191000198236。
          经计核,上述涉案货物漏缴税款共计30178.70元。
以上行为有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020220211000032230、020220191000276464、
020220201000201290、020220201000063663、020220201000094454、020220191000198236号报关单 及随附单据、归类认定书、查验记录、货物物品税款计核证明书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
1.8 2021/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11100000000133313D
广西巧会贸易有限公司 91451423MA5NNJCQ3U 黄才恒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2月2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020220200000755836号报 关单项下货物,其中第一项货物申报品名为电动三轮车,申报商品编号为8709119000(出口退 税率:13%、监管证件代码6),申报价格为285120美元。经查,电动三轮车应归入商品编号 8704900000(出口退税率:13%、监管证件代码46Axy),需出口许可证,电动三轮车价格应为 人民币134365.88元。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和海关监管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 2020年12月2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020220200000755836号报 关单项下货物,其中第一项货物申报品名为电动三轮车,申报商品编号为8709119000(出口退 税率:13%、监管证件代码6),申报价格为285120美元。经查,电动三轮车应归入商品编号 8704900000(出口退税率:13%、监管证件代码46Axy),需出口许可证,电动三轮车价格应为 人民币134365.88元。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和海关监管秩序。
以上行为有020220200000755836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归类认定书、当事人陈述、查问笔 录、国内采购单据、货款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
2.5 2021/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1110000000013331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