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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为有舱单、提单、查验记录、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当事人与美国分公司的往 来邮件等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如下行政处罚: 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家家私目无业 春新港海菜 ? 月27日 天可以将扣苗的货物、物品、 依运文明 以有以当 的担休减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港海菜 购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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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以上行为有020220200000359831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问笔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 表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 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共和国光子 春新港海菜 年5月25日 第人条的规定, 二十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国无池 福 共利所 新港海 14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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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长沙湘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游炎明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61号 | 罚款 | 0.5 | 5/25/2021 | 11100000000133313D | |||||||
| 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911200001030646993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62号 | 0.2 | 22021/5/27 | 11100000000133313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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