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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新关检罚字〔2021〕0003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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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津狮达物流有限公司 91120118MA06HRTE8G 金嘉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津新关检罚字〔2021〕0003号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020年10月21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散装进口小麦24861.692吨,当事 人接受委托承担部分货物的进境后运输业务。经查,当事人将其中3894吨散装小麦在非指定场 所天津开发区盛铁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存放、装箱等转运业务,违反了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规 定。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罚款 2020年10月21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散装进口小麦24861.692吨,当事 人接受委托承担部分货物的进境后运输业务。经查,当事人将其中3894吨散装小麦在非指定场 所天津开发区盛铁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存放、装箱等转运业务,违反了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规 定。 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号为020220201000200845的随附单据、情况说明、你单位陈述、查问笔 录、证人证言等为证。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 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1 7/7/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1110000000013331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