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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产品涂塑丝18票,共计57534千克,总价87854.02美元。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均应为 7217900000。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号为020220210000206271、021720210000081858、021720200000392587、 021720200000399082、021720190000447554、021720200000009933、021720200000054201、 021720190000459737、021720200000103030、021720200000428655、021720200000009924、 021720210000021833、021720200000411204、021720210000047478、021720200000428581、 021720200000440683、021720210000035618、021720210000052346、021720200000093772的报关单 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归类认定书、当事人陈述、查问当事人笔录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 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武用儿公 春新港海菜 中 ★ 海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且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国天平 福 红志的 新港海洋 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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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京鑫世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1110102MA001UH45J 马超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09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2021年4月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涂塑丝5279.54千克,申报 商品编号为72172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总价为10495.11美元,报关单号为 020220210000206271。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应为7217900000(出口退税率:0)。当事人申报不 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另,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当事人从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 相同产品涂塑丝18票,共计57534千克,总价87854.02美元。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均应为 7217900000。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 定 罚款 2021年4月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涂塑丝5279.54千克,申报 商品编号为72172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总价为10495.11美元,报关单号为 020220210000206271。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应为7217900000(出口退税率:0)。当事人申报不 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另,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当事人从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 相同产品涂塑丝18票,共计57534千克,总价87854.02美元。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均应为 7217900000。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号为020220210000206271、021720210000081858、021720200000392587、 021720200000399082、021720190000447554、021720200000009933、021720200000054201、 021720190000459737、021720200000103030、021720200000428655、021720200000009924、 021720210000021833、021720200000411204、021720210000047478、021720200000428581、 021720200000440683、021720210000035618、021720210000052346、021720200000093772的报关单 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归类认定书、当事人陈述、查问当事人笔录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 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整。
4.7 8/3/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1110000000013331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