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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700美元、190282美元。经当事人自查发现开向 海天主动报可 实际总 人民 币、209700元人民币、190282元人民币。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以上行为有020220210000271988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当 事人陈述、查问笔录、往来邮件、收汇水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1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阳目无动 春新港海菜 8月24日 第六条的规定,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0 国禾 共和 新港海 108月24日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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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津乾航国际货运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91120116553433113T 王济鹏 法人及法人企业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1〕11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当事人于2021年4月24日代理重机(廊坊)工业有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一般贸易出口020220210000271988号报关单项下工业用缝纫机总计339台,申报商品编号分别为8452290000、845211000、8452290000(出口退税率均为13%),申报FOB总价分别为65209美元、209700美元、190282美元。经当事人自查发现并向海关主动报明,实际总价应为65209元人民币、209700元人民币、190282元人民币。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罚款 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1 8/2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 1110000000013331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