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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款征收。 另经查,当事人两年内另进口过五票货物,其中所涉“助熔剂”均应归入商品编 码 38249999.90。其中自天津海关进口三票,报关单号分别为020220191000224180、 020220201000046732、020220201000167804;自北京海关进口两票,报关单号分别为 010120211000095671、010120211000060563。 经计核,当事人申报不实行为导致漏缴税款总额为人民币35956.33元。 以上行为 有020220211000105261、020220191000224180、020220201000046732、 020220201000167804、010120211000095671、010120211000060563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当事人陈 述、查问笔录、查验记录、归类认定书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 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 三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额 不超过罚款金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 三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额 不超过罚款金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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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经查,过去两年内,当事人进口 仅报天单号02022019 立提取物 )249843 020220201000067767、020220201000091877、020220201000201235、020220201000233115、 020220201000247420、020220211000011408、020720211000015294、020220211000032430、 020220211000061597、020220211000064276,其中所涉角豆提取物均应归入商品编码 2106909090。 经计核,当事人的申报不实行为共计漏缴税款额385849.8元。 以上行为 有020220211000097493、020220191000249843、020220201000067767、 020220201000091877、020220201000201235、020220201000233115、020220201000247420、 020220211000011408、020720211000015294、020220211000032430、020220211000061597、 020220211000064276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当事人陈述、查问笔录、查验记录等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1.2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 三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金 额不超过罚款金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 三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金 额不超过罚款金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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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为有020220210000605796、02022021000593429号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出口许可证 、当事人陈述、查问笔录等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 三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 金额不超过罚款的金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 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华生国味事 新港海菜 分 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东武国天场 茶 新港海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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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为有292120210000291544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聊天记录 、查验记录等 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 三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 金额不超过罚款的金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 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春新港海菜 安 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东国国天坊 新港海菜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154号处罚决定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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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为有020220210000507613和020220210000507688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当事人陈述、 查问笔录、查验记录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35.5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 三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 额不超过罚款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 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 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东和百无业 新港海菜 中华 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日天茶 福 共利园 新港海菜 ★ 中华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152、1153、1154、1155、1156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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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914403003058759833 | 庄春艳 | 法人及法人企业 |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152号 | 罚款 | 11 | 11/29/2021 | 11100000000133313D | |||||||
| 91330782MA2EDPDN39 | 李丽 | 法人及法人企业 |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153号 | 罚款 | 1.5 | 11/29/2021 | 11100000000133313D | |||||||
| 91370112MA3MBD7D96 | 孙丽娟 | 法人及法人企业 |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154号 | 罚款 | 35.5 | 11/30/2021 | 11100000000133313D | |||||||
| 91370800749854307C | 慎镛哲 | 法人及法人企业 |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155号 | 罚款 | 21.2 | 11/30/2021 | 11100000000133313D | |||||||
| 911101080513710049 | 王联强 | 法人及法人企业 |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1〕1156号 | 罚款 | 0.5 | 12/1/2021 | 11100000000133313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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