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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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1 年 第 111 号 2021 年 12 月 15 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 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 年 12 月 22 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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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1年  第111号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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