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8/682法规,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 1333/2008号附录II,允许聚甘油聚蓖麻酸酯(E 476)在乳化酱汁中的使用,最高使用限量为4 000 mg / kg。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第20天生效。
2018年5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8/682法规,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 1333/2008号附录II,允许聚甘油聚蓖麻酸酯(E 476)在乳化酱汁中的使用,最高使用限量为4 000 mg / kg。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第20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