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建议修改相关标签法规,废除肉类、禽类定量产品包装上双重标示净重、净含量的要求。该建议法规适用的产品为至少1磅或者1品脱,但少于4磅或者1加仑的产品。根据建议性法规,相关企业生产的肉类、禽类产品如为1磅或者1品脱但少于4磅或者1加仑,则可以在产品标签上将重量、含量标示为一个度量单位,而不是标示为两个度量单位。
4月16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建议修改相关标签法规,废除肉类、禽类定量产品包装上双重标示净重、净含量的要求。该建议法规适用的产品为至少1磅或者1品脱,但少于4磅或者1加仑的产品。根据建议性法规,相关企业生产的肉类、禽类产品如为1磅或者1品脱但少于4磅或者1加仑,则可以在产品标签上将重量、含量标示为一个度量单位,而不是标示为两个度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