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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申报相关事项的公告8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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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关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 疫情防控物资申报 相关事项的公告 :·...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新冠病毒检测 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申报相关事项的公 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点击上方图片查看公告内容 点邮更留后并顶升其网暴解聊顶状票眼热 批示精神,便利企业申报和海关高效监管, 进一步提高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申报准确性,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的重要举措。 主要变化 操作指引 T 中 相关调整主要包括: O在税则中增列商品编码“3002.2000.11” 、“3002.2000.19”“3002,1500.50” “3822.0010.20”、“3822.0090.20”,新 增上述商品编码成交计量单位申报要 求,明确防护服的适用范围。 同2019年版税则相比,在税目 3002.2000 3002.1500 3822.0010、3822.0090下新增了专用 于新冠疫苗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国内 子目,企业可用更准确的商品编码开展 申报,同时利于海关贸易统计的进行。 主要变化 操作指引 7 中 Y 企业在申报新冠病毒疫苗时,原申报商品编 码为“3002,2000.00,现根据包装规格,等 售包装的新冠疫苗应申报商品编 码“3002.2000.11”非零售包装的新冠疫苗应 申报商品编码*3002.2000.19”。 口企业在申报新冠病毒疫苗时,原申报商 品编码为“3002.2000.00”,现根据包装 规格,零售包装的新冠疫苗应申报商品 编码“3002.2000.11”非零售包装的新冠 疫苗应申报商品编码“3002.2000.19”。 企业在申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时,以 免疫制品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冠状病毒检 测试剂盒原申报商品编码 为“3002.1500.90”,现应申报商品编 码“3002.1500.50";其他新型冠状病毒 無唱柜紫盘雪饵采俱晨梨 码“3822.0010.00”和“3822.0090.00”, 现应册药商品號 码“3822.0010.20”“3822,0090.20”。 以上调整均为商品编码9、10位的调整, 前8位编码不变。 商品编码“6210.1030.10”,商品名称 为“防护服”,仅适用于品目56.02、 56.03化学纤维织物制成的防护服、手术 衣、隔离衣等各类具有防护隔离功能的 服装。其他材质制成的服装不应归入本 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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