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8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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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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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序号 EX① 税则号列② 商品名称 白油(液体烃类混合物组成的无色透明油状液体,由原油分馏所得。商品成分 1 ex 27101999 为100%白矿油,40℃时该产品粘度为65mm2/s,闪点为225℃,倾点为-10℃, 比重(20℃/20℃)为0.885) 2 ex 27129010 食品级微晶石蜡,相应指标符合《食品级微晶蜡》(GB22160-2008)的要求 3 ex 39012000 茂金属高密度聚乙烯,密度0.962g/cm3,熔流率0.85g/10min 4 ex 39014010 粘指剂(一种乙烯丙烯共聚物,成分为乙烯65%,丙烯35%,比重小于0.94) 5 ex 39014020 线性低密度的乙烯与1-辛烃共聚物 共聚抗冲等级聚丙烯,熔融指数MI<0.5g/10min,UL认证黄卡中RTI(相当于长 6 ex 39021000 期工作温度)115℃,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测量方法ISO 180):23℃时为 64KJ/m2,-40℃时为4.0KJ/m2 注:①ex表示排除商品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的税则号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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