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公告〔2020〕12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12-03
【生效日期】2020-12-0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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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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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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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0 年 第 12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 14 个 10 位商品编号项下 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商品编号 3005901000 和 3005909000 项 下 属 于 危 险 货 物 的 、 商 品 编 号 3808940010 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 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 1 — 附件: 附件 海关总署 2020 年 12 月 3 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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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14个10位商品编号
序号 类别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1 红外测温仪 9025199010 红外线人体测温仪
2 医用手术帽 6505009900 针织帽类及用其他纺织物(条带除外)制成帽类
3 医用护目镜 9004909000 其他眼镜
4 医用手套 3926201100 聚氯乙烯制手套
5 3926201900 其他塑料制手套
6 4015110000 硫化橡胶制外科用手套
7 4015190000 硫化橡胶制其他手套
8 医用鞋套 6307900090 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
9 3926909090 其他塑料制品
10 4016999090 其他未列名硫化橡胶制品
11 病员监护仪 9018193010 病员监护仪
12 医用消毒巾 3005901000 药棉、纱布、绷带
13 3005909000 其他软填料及类似物品
14 医用消毒剂
3808940010 医用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