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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号公告解读(关于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的公告)8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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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海关总署2020年112号公告解读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2号(关于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 目的公告) 持市加汉人中排人 “预定编码”,在预配舱单中增加“预 海关总 旅客舱单是什么 航空旅客舱单是指在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航空 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企业,采取规定的报文格式 向指定的接收地址传输的反映进出境航空器所 在旅客相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为什么调整旅客舱单数据报送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口 岸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航空旅客舱单数据对于 旅客风险分析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防控精准 性,有针对性的开展查验工作。 舱单传输时限 (一)进境 进境航空器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 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电子数据: 航程在1小时以下的,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 目的港的30分钟以前; 航程在1小时至2小时的,航空器抵达境内 第一目的港的1小时以前; 航程在2小时以上的,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 目的港的2小时以前。 (二)出境 出境航空器预计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 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船、车)手续 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四 本次调整要点 (一)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 数据项目,2020年112号公告要求在原始舱单 和承载舱单中增加“旅客座位号”“预定编码”, 在预配舱单中增加“预定编码”。 (二)2008年第102号公告要求临时使用SITA 网地址BJSHGCA接收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 客舱单数据,2011年第18号公告明确于当年4 月1日起启用ARINC网地址BJSCCXH作为中 国海关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正式接收地址, 同年5月31日起停用SITA网地址。本次公告未 对正式接收地址进行调整,继续使用ARINC网 地址。 报文格式仍使用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 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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