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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中国-东盟博览会

免征进口关税的留购展览品清单

序号

类 别

数量(金额)

1

动物、植物及动植物制品

 

每个参展商第1-7类展览品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15000美元

2

贱金属及金属制品

3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

4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5

鞋、帽、伞等日用品及装饰品

6

石料、玻璃及其制品、陶瓷制品

7

玩具、游戏及运动用品

8

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8-11类展览品单件售价500美元(含)以下的,每个参展商该类展览品免税数量不超过20件;展览品单件售价在1000美元(含)以下500美元以上的,每个参展商该类展览品免税数量不超过10件。第10类展览品单件售价在20000美元(含)以下1000美元以上的,每个参展商该类展览品免税数量不超过1件。

9

珠宝、首饰品

10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

11

艺术品

 

注:以上商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