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号公告解读   优化电池等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_202009220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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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0年第102号(海关总署关于优化电池等进口商 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作为海关总署稳外贸稳外资部署的又一重要举措, 发布君为大家散黑板、划重点啦! “划重点”之一:产品范围= :本次公告并未涵盖所有 敲黑板: 电线电缆产品,仅涉及22个HS编码项下产 品! :贴心服务= “划重点“之 收货人在申报时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向海关提交电子版或纸质《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 。《晋 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模板) 海关: (收货人单位名称) _进口的下列商品 H.S.编码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属于: 嗜发即口 口电线电缆 以上商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 要求。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本单位承诺对此声明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特此声明。 收货人单位名称(公章): 收货人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申请自愿原则 企业需要一 一在申报时申请; 企业不需要 要一—不申请,按现行方式通关, 敲黑板:自愿,自愿,自愿! 2.声明形式灵活 内容简洁的《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提供形式: 电子版或纸质版,企业可自主选择。 敲黑板:自 “划重点”之三: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m 未提交声明 已提交声明 海关仍采用现行的检验监管方式,包括现场海关现场主要验核一致性,仅在必要时实施 检验和抽样送检等。 抽样送检。 散黑板:现场检验内容简化,抽样送检比率降低! “划重点”之四:效果预期三 1.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2.确保检验“零随时”,协助企业更好更快投入生产运营。 “划重点”之五:温馨提示= 《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具有法律效力,企业需对声明内容负法律责任。 散黑板:诚实守信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