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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斯洛伐克乳品检验检疫 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9号),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 解一下进口斯洛伐克乳品的检验检疫要求。 乳品是什么? 01 该公告提到的斯洛伐克输华乳品是指以经过加热处理的牛乳或羊乳 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 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 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 及其预混料(或基粉)等。 生产设施及证书要求 02 斯洛伐克输华乳品生产企业应经斯洛伐克官方批准,并获得中方注 册;输华乳品应随附斯洛伐克官方签发的卫生证书。 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请访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GENERAL ADMINISTRATIONOFCUSTOMS PRCHINA 斯洛伐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品除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名单 02020年月1日更0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州省属地 注册类型 注册产品 aDyK 食品安全要求 03 斯洛伐克输华乳品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 25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 1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 131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GB5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GB 25192 包装和标识要求 斯洛伐克输华乳品必须用符合中国相关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外包 装要用中文及英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品 名、重量、生产厂名称、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 内包装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标签上应注明原产国、品名、企业注 册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 05 存放和运输要求 斯洛伐克输华乳品的存放、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卫生条件,防 止受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加施封识,封识号须 在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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