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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公告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 话精神,增加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筹做好通关便利化工作,加快货 物通关、促进贸易便利,方便进出口收发货人及时掌握货物通关状态,海关总署发布了 2020年第54号公告(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的公告),支持收发货人 通过短信、"掌上海关”APP、"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交换平台客户端等方式接收本企 业申报的报关单状态信息,方便企业及时办理有关海关业务。 02 公告解读 01办理渠道 收发货人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掌上海关”APP、 "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订阅本企业申报报关单回执数据。 02操作步骤 现以短信接收订阅信息为例,介绍订阅有关操作步骤。有关操作步票也可在海关 总署官网下载54号公告附件,按照附件说明操作。 首先,收发货人登录"互联网+海关”货物申报系统,在"报关状态订阅菜单中进行 订阅回执数据(如下图)。 中可以酒过教上海关APP遂取上高关僧德小程康,可局限关单宝的明 票为 0ona 6三川,请先日下AoP2小味 作为开电之六的股的内人的相运日的 我医网 金四时川网公的票的 人日人人的 头小开AN00 体了0 大曰 70na a 四m 有数 n 操作步骤: Step1选择推送方式 收发货人勾选短信推送方式,输入手机号并填写验证码。 Step2选择订阅方式 选择订阅方式,可按照具体业务单据编号、企业或个人进行订阅。 Step3选择订阅内容 订阅报关单回执数据时须勾选报关单选项。如按照业务单据编号订阅,须输入准 确的报关单编号。 Step4数据订阅 点击订阅按钮,系统提示数据订阅成功”。数据订阅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将报关单 状态回执通过短信推送到收发货人设定的手机上。 收发货人可在操作界面下方数据订阅记录列表中查看数据订阅记录,也可取消订 阅,系统不再推送数据。需要注意的是只能对当前有效的订阅记录做取消订阅操作。 03 重点TIPS小提示 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使用说明、回执报文格式如有变更,将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 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文档资料”栏目及时发布。 04 知识快问快答 (一)问:超出订阅推送有效期,收发货人是否可以继续接收回执数据? 答:通过交换平台客户端接收订阅数据时,订阅有效期默认设置为1年,如需延期, 对原订阅记录申请延期,或者重新订阅。 (二)问:交换平台客户端因故管停使用,再次使用客户端时,暂停期间的订阅数据能 否正常接收? 答:在订阅有效期内,企业重启导入客户端可以接收到暂停期间的订阅数据。 (三)问:收发货人不想继续订阅该如何操作? 答:收发货人可在订阅界面对订阅记录做取消订阅操作,系统不再推送数据。 相关事宜可咨询海关服务热线: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