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9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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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
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单位:吨
分类 |
税号 |
产品描述 |
2019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 |
2020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可进口数量 |
|||
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
累计进口数量 |
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
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
本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 |
|||
一类 |
02011000 |
整头及半头鲜、冷牛肉 |
174454 |
197287.225 |
22833.225 |
179687 |
156853.775 |
02012000 |
鲜、冷的带骨牛肉 |
||||||
02013000 |
鲜、冷的去骨牛肉 |
||||||
02021000 |
冻的整头及半头牛肉 |
||||||
02022000 |
冻的带骨牛肉 |
||||||
02023000 |
冻的去骨牛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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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
04022100 |
脂肪量>1.5%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固状乳及奶油 |
21271 |
10669.393 |
0 |
22335 |
22335.000 |
04022900 |
脂肪量>1.5%的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固状乳及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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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2019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19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实际进口数量+2018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3.2019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2019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19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4.2020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协定所规定2020年度触发水平数量—2019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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