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方:
2018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9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补贴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31000和10039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该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政府问卷、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中国国内生产者/种植者问卷、中国国内进口商/贸易商/下游用户问卷四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外国政府/协会应当按要求填写政府问卷,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
三、国内生产者/种植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种植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贸易商/下游用户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贸易商/下游用户调查问卷。
四、2019年1月15日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可获得的事实作出裁定。
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贸易救济调查”栏目(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下载问卷。各利害关系方对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如有疑问,可咨询调查机关。
联系电话:(8610)85093415、65198415/17
附件:1.
大麦反补贴案政府调查问卷.doc
2019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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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大麦反补贴案
国内进口商/贸易商/下游用户调查问卷
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机关贸易救济调查局
调查机关贸易救济调查局联系方式:
电话:(86)-10-85093415, 65198415, 65198417
传真:(86)-10-65198415
公司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地址:
答卷送达时间: 年 月 日(收到答卷时由调查机关填写)
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8年12月21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产业损害调查期: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1.名称:大麦。英文名称:Barley
2.税则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10031000和10039000
3.主要用途:大麦是一种禾谷类作物,系禾本科、大麦属,主要用于酿酒、饲料等生产,也可作为种子,以及直接或通过加工被消费者食用。
你公司是否在调查期间内进口过被调查产品?
( )否(请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并立即把这一页答卷及申明书寄回调查机关)
( )是(仔细阅读说明,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完成所有的问卷,把全部答卷寄回调查机关)
申 明 书
本公司申明,这份答卷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和有依据的,本公司知道所提供的信息将由调查机关进行查证核实,并同意调查机关及其授权工作人员在本次反补贴调查和裁决中使用。
如果不同意上述内容,请在下面说明。
特此申明。
(公司盖章)
被授权的联系人签名 所在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日期
问卷说明及相关定义
一、问卷说明
本问卷是调查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为裁定国内产业在调查期内是否遭受损害及补贴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制订的。本问卷调查的信息将用于该案件的调查与裁决。如无特殊说明,请提供调查期内的相关信息。
任何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回答本调查问卷并接受相关核查,不得作虚假陈述。若拒绝提供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能在调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形式或方式填写本问卷和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有错误,导致有关信息不能使用,或提供的资料无法查证核实,或有其他严重妨碍调查的行为,调查机关可以在已有或其他可获得资料基础上作出产业损害裁定。依照上述方法作出的裁定可能对你公司不利。
调查机关将充分考虑利害关系方对其提交的特定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合法权利,同时调查机关依法保护利害关系方了解相关信息的权利。任何本质上具有机密性质的信息(如由于信息的披露将导致其他竞争者实质性获利或对信息提供者或来源者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利害关系方要求作为保密信息的信息,如利害关系方提出正当理由,调查机关将对相关信息保密。此类信息未经提供方特别允许不得披露。利害关系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应书面说明申请保密的理由,并同时提供此类信息的非保密概要。
对答卷中申请保密处理的信息,公开版本应当逐项说明保密理由,并提供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该概要将公开并供其他利害关系方查阅。非保密概要应当足够详细,保证其他利害关系方能够合理理解保密信息的实质内容。
在特殊情形下,并在征得调查机关同意后,利害关系方才可以不提交特定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但仍须提交一份合理、充分的书面说明,逐项说明保密信息无法摘要的原因。
提供非保密概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对数据进行指数化处理或注明数据区间,对文字信息进行摘要和概括等。
调查机关将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非保密概要进行审查,各利害关系方可对非保密概要内容进行评论。对未能合理反映保密信息实质内容或缺乏无法摘要的合理、充分原因的,调查机关将告知该利害关系方限期补正一次。
如果调查机关认为利害关系方的保密申请缺乏正当理由,且利害关系方不愿公开信息或授权以概要的形式公开信息,则调查机关在裁决时可以不采用此类信息。
依以上原则,本调查问卷答卷应同时提交保密版本和公开版本。保密版本应为含包括保密信息在内的所有信息的完整答卷;公开版本应为包括公开信息和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的答卷。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分别在答卷首页上注明。公开版本答卷中未申请保密处理的部分应与保密版本答卷对应部分完全一致。
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使用两个信封邮寄,将保密版本置于里面的信封,信封须封口并注明“内容——仅由收件人开启”字样;外套的信封也须封口,但不得标有保密字样。
答卷时,如果某些项目不能完全说明,可另单独附纸说明,作为回答本问卷的组成部分。附纸说明的内容应清楚列明与问卷相对应的具体部分和条款。
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完成,无法译成中文的特殊文字除外。
书面答卷两个版本应当各一式二份,并提供光盘等电子载体各一式一份。
调查机关有权通过发放补充问卷或其他方式进一步搜集与本次调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请你公司完整保留回答本问卷的工作底稿和有关文件,以备调查机关实地核查。
你公司与答卷有关的情况及证据若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调查机关并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调查机关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本问卷相关定义
1.被调查产品:指本案中调查机关所确定的受本次反补贴调查的进口产品。
2.同类产品:指国外生产商生产的与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如不存在相同产品时,则为在特性上最为相似的产品。
3.国内同类产品:中国国内生产的与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如不存在相同产品时,则为在特性上最为相似的产品。
4.关联方:在以下情况下,两者应被视为关联方:(a)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b)两方直接或间接被一第三方控制;(c)两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一第三方,且有理由认为两方因为存在这种共同控制关系而导致其行为不同于无任何关系的其它人。如一方在法律上或经营上处于限制或指导另一方的地位,前者即应被视为控制后者。
5.答卷截止日期:指应当送达调查机关的日期。
6.调查期:指产业损害调查数据采集的时间段。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
你公司回答本部分内容的联系人 所在部门 职务 电话
本部分的问题如无特殊说明,请填写调查期期末时间段(2018年9月末)情况。
1、说明你公司注册资本、经济性质、行业类别、减免税类别等情况,并提供你公司关联公司结构图。
2、你公司是否是上市公司?
否( )
是( )——填写以下内容:
证券交易所名称: 股票名称及交易代码:
3、请填写你公司的所有者或10个最大的股东以及投资比例的有关资料(不足10个按实数填)。
序号 |
投资人名称 |
投资比例 |
投资方式 |
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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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期内你公司的所有者或股东是否有变化?
无( )
有( )——请说明变动情况。
5、在调查期内,你公司有无国内或国外的关联方从原产地为被调查国(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或从被调查国(地区)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
无( )
有( )——填写以下内容:
公司名称 |
地址 |
何种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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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指明你公司的进口业务的性质,可选择多个答案。
( )通过代理商进口
( )是外贸代理制下的进口代理商
( )直接进口
如果你公司是进口代理商,请在下面列出国内委托人(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联系人)。
序号 |
公司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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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进口商/贸易商填写
如你公司为大麦贸易商(进口贸易商或国内贸易商),请提供下列信息:
你公司回答本部分内容的联系人 所在部门 职务 电话
1、请说明你公司进口被调查产品的贸易方式。
( ) 一般贸易
( ) 加工贸易——如果是,请填写下表,并提供委托公司名称。
( ) 易货贸易
( ) 其他贸易
单位:吨、美元
年 份 |
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合计 |
进口金额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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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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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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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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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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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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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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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说明调查期你公司在国内采购国产大麦的贸易方式。
3、在立案公告发布之后,你公司是否已经进口或正准备进口被调查产品?
否( )
是( )——请说明进口的数量和交货日期。
4、如果你公司也在中国种植、收购同类产品,请尽快与调查机关贸易救济调查局联系领取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或登录调查机关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下载问卷填报。
5、请列明你公司在调查期内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的数量和库存状况。
(1) 单位:吨、美元、美元/吨
期间 |
进口数量 |
进口金额 (CIF) |
单位价格 (CIF) |
澳大利亚供货企业名称 |
转售数量 |
单位转售价格 (不含运费及税收)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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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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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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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和库存情况表
单位:吨、美元
项目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期初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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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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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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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转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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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转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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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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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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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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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请根据“期末库存=期初库存+进口数量-国内转售数量-自用量”的公式核算。
(3)如果知道,请列出国外生产商或贸易商名称。如国外生产商或贸易商与你公司存在关联,请说明关联关系并提供调查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6、如果你公司还从被调查国(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同类产品,请提供进口国家(地区)、生产厂商名称及数量。
单位:美元/吨、吨
年份 |
国家(地区) |
生产商或贸易商名称 |
进口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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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数量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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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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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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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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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列明你公司在调查期内从中国国内采购大麦的数量和库存状况
(1)单位:吨、人民币、人民币/吨
期间 |
采购数量 |
采购金额 |
单位采购价格 (不含运费和税收) |
供货企业(如有) |
转售数量 |
单位转售价格 (不含运费额和税收)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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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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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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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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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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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和库存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吨
项目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期初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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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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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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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转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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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转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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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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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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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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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请说明影响你公司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从被调查国(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该产品或从中国国内生产者采购同类产品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8、在中国,你公司从被调查国(地区)进口的被调查产品主要在哪些区域的市场销售?请列明区域名称。请提供销售流程图。
9、在中国,你公司从被调查国(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的该产品主要在哪些区域的市场销售?请列明区域名称。
10、你公司从中国国内生产者采购的同类产品主要在哪些区域的市场销售?请列明区域名称。
11、请分别提供调查期内各期间从你公司购买大麦的10个最大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并提供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请按购买量大小顺序填写)。
单位:吨
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4年 购买量 (请区分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进口大麦/国产大麦)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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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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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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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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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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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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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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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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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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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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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5年 (请区分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进口大麦/国产大麦)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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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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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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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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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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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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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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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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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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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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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6年 购买量 (请区分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进口大麦/国产大麦)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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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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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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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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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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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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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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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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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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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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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7年 购买量 (请区分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进口大麦/国产大麦)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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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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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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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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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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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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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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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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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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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8年购买量 (请区分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进口大麦/国产大麦)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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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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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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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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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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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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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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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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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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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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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7年1-9月 购买量 (请区分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进口大麦/国产大麦)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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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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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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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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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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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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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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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8年1-9月 购买量 (请区分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进口大麦/国产大麦)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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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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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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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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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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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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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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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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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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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购买量包括外贸代理制下的委托进口数量和直接从你公司购买的数量。
12、调查期内,在中国国内外该产品的需求如何变化?
13、(1)请说明你公司进口产品的清关、仓储等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据。
(2)请说明你公司如何决定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国家进口大麦和国产大麦的采购和销售价格(如通过交易谈判、制定价格表等)。如果你公司制定了价格表,请在交问卷时提交一份现行的价格表。
14、你公司销售澳大利亚大麦和国产大麦,有多大比例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如果你公司的销售是以合同为基础,请在交付问卷时提供一份典型的合同,并据此回答下面的问题:
a.合同的平均期限
b.合同再谈判的频率
c.合同是否只确定了数量、价格,或者两者都确定了?
d.合同是否规定免责条款?
e.在客户订货日和你公司的交货日之间,平均的交货期限是多少?
f.产品进口后发生的交货费用为多少? 运输费用约占多少比例? (百分比)。仓储费用约占多少比例? (百分比)。
g.你公司的销售有多大比例是在你公司的仓库或进口港的100公里内? (百分比)。500公里之内? (百分比)。
h.如果你公司是代理进口,你公司收取的佣金是多少?
15、你公司认为影响国内市场进口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变化的因素主要有哪些?请详细说明提供相应证据。
16、你公司认为需进一步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第三部分下游用户填写
如你公司为大麦下游最终用户,无论你公司直接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还是从国内贸易商购买澳大利亚大麦,均请填写以下信息:
1、请列明你公司在调查期内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的数量和库存状况。
单位:吨、美元
项目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6 |
2018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期初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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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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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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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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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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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请根据“期末库存=期初库存+进口数量-使用量”的公式核算。
2、请用表格列明你公司采购澳大利亚大麦前10大供货商的名单、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
期间 |
供货企业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美元) |
采购价格(美元/吨)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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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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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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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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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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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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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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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列明你公司在调查期内从国内采购大麦的数量和库存状况。
单位:吨、人民币
项目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期初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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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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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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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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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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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用表格列明从国内采购大麦前10大供货商的名单、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
期间 |
供货企业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人民币) |
采购价格(人民币/吨)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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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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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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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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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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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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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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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列明你公司在调查期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大麦的数量和库存状况。
单位:吨、美元
项目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期初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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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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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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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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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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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用表格列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大麦前10大供货商的名单、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
期间 |
供货企业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美元) |
采购价格(美元/吨)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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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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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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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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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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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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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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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查期内,在中国国内(如果知道的话,也包括中国以外)该产品的需求如何变化?
8、说明你公司采购大麦的最终用途,并填写下表。
期间 |
大麦采购价格(请注明单位) |
单位产成品中大麦耗用量(请注明单位) |
单位产成品成本(请注明单位) |
单位产成品价格(请注明单位) |
产成品产量(请注明单位)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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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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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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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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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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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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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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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请说明你公司如何决定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其他国家进口大麦和国产大麦的采购价格(如通过交易谈判、制定价格表等)。如果你公司制定了价格表,请在交问卷时提交一份现行的价格表。
10、你公司采购澳大利亚大麦和国产大麦,有多大比例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如果你公司的销售是以合同为基础,请在交付问卷时提供一份典型的合同,并据此回答下面的问题:
a.合同的平均期限
b.合同再谈判的频率
c.合同是否只确定了数量、价格,或者两者都确定了?
d.合同是否规定免责条款?
e.在客户订货日和你公司的交货日之间,平均的交货期限是多少?
f.产品进口后发生的交货费用为多少? 运输费用约占多少比例? (百分比)。仓储费用约占多少比例? (百分比)。
g.你公司的采购有多大比例是在你公司的仓库或进口港的100公里内? (百分比)。500公里之内? (百分比)。
h.如果你公司是代理进口,你公司付出的佣金是多少?
11、你公司认为影响国内市场进口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变化的因素主要有哪些?请详细说明提供相应证据。
12、你公司认为需进一步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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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版□
公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大麦反补贴案
国内生产商/种植者调查问卷
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联系方式:
电话:(86)-10-85093415, 65198415,65198417
传真:(86)-10-65198415
公司/种植者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地址:
答卷送达时间: 年 月 日(收到答卷时由调查机关填写)
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8年12月21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产业损害调查期: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1.名称:大麦。英文名称:Barley
2.税则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10031000和10039000
3.主要用途:大麦是一种禾谷类作物,系禾本科、大麦属,主要用于酿酒、饲料等生产,也可作为种子,以及直接或通过加工被消费者食用。
你公司/种植者是否在调查期间内种植过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大麦)?
( )否(请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并立即把这一页答卷及申明书寄回调查机关)
( )是(仔细阅读说明,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完成所有的问卷,把全部答卷寄回调查机关)
你公司/种植者是否支持本次反补贴调查?
( )否
( )是
( )无立场
请简述理由。
申 明 书
本公司/种植者申明,这份答卷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和有依据的,本公司知道所提供的信息将由调查机关进行查证核实,并同意调查机关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在本次反补贴调查和裁决中使用。
如果不同意上述内容,请在下面说明。
特此申明。
(公司盖章或种植者签字)
被授权的联系人签名 所在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日期
问卷说明及相关定义
一、问卷说明
本问卷是调查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为裁定国内产业在调查期内是否遭受损害及补贴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制订的。本问卷调查的信息将用于该案件的调查与裁决。如无特殊说明,请提供调查期内的相关信息。
任何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回答本调查问卷并接受相关核查,不得作虚假陈述。若拒绝提供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能在调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形式或方式填写本问卷和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有错误,导致有关信息不能使用,或提供的资料无法查证核实,或有其他严重妨碍调查的行为,调查机关可以在已有或其他可获得资料基础上作出产业损害裁定。依照上述方法作出的裁定可能对你公司不利。
调查机关将充分考虑利害关系方对其提交的特定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合法权利,同时调查机关依法保护利害关系方了解相关信息的权利。任何本质上具有机密性质的信息(如由于信息的披露将导致其他竞争者实质性获利或对信息提供者或来源者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利害关系方要求作为保密信息的信息,如利害关系方提出正当理由,调查机关将对相关信息保密。此类信息未经提供方特别允许不得披露。利害关系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应书面说明申请保密的理由,并同时提供此类信息的非保密概要。
对答卷中申请保密处理的信息,公开版本应当逐项说明保密理由,并提供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该概要将公开并供其他利害关系方查阅。非保密概要应当足够详细,保证其他利害关系方能够合理理解保密信息的实质内容。
在特殊情形下,并在征得调查机关同意后,利害关系方才可以不提交特定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但仍须提交一份合理、充分的书面说明,逐项说明保密信息无法摘要的原因。
提供非保密概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对数据进行指数化处理或注明数据区间,对文字信息进行摘要和概括等。
调查机关将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非保密概要进行审查,各利害关系方可对非保密概要内容进行评论。对未能合理反映保密信息实质内容或缺乏无法摘要的合理、充分原因的,调查机关将告知该利害关系方限期补正一次。
如果调查机关认为利害关系方的保密申请缺乏正当理由,且利害关系方不愿公开信息或授权以概要的形式公开信息,则调查机关在裁决时可以不采用此类信息。
依以上原则,本调查问卷答卷应同时提交保密版本和公开版本。保密版本应为含包括保密信息在内的所有信息的完整答卷;公开版本应为包括公开信息和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的答卷。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分别在答卷首页上注明。公开版本答卷中未申请保密处理的部分应与保密版本答卷对应部分完全一致。
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使用两个信封邮寄,将保密版本置于里面的信封,信封须封口并注明“内容——仅由收件人开启”字样;外套的信封也须封口,但不得标有保密字样。
答卷时,如果某些项目不能完全说明,可另单独附纸说明,作为回答本问卷的组成部分。附纸说明的内容应清楚列明与问卷相对应的具体问题序号。
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完成,无法译成中文的特殊文字除外。书面答卷两个版本应当各一式二份,并提供光盘等电子载体各一式一份。
调查机关有权通过发放补充问卷或其他方式进一步搜集与本次调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请你公司完整保留回答本问卷的工作底稿和有关文件,以备调查机关实地核查。
你公司与答卷有关的情况及证据若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调查机关并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调查机关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本问卷相关定义
1.被调查产品:指本案中调查机关所确定的受本次反补贴调查的进口产品即澳大利亚进口的大麦。
2.国内同类产品:中国国内企业或种植者种植的与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如不存在相同产品时,则为在特性上最为相似的产品。
3.关联方:在以下情况下,两者应被视为关联方:(a)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b)两方直接或间接被一第三方控制;(c)两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一第三方,且有理由认为两方因为存在这种共同控制关系而导致其行为不同于无任何关系的其它人。如一方在法律上或经营上处于限制或指导另一方的地位,前者即应被视为控制后者。
4.答卷截止日期:指答卷应当送达调查机关的日期。
5.调查期:指产业损害调查数据采集的时间段。即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公司/种植者基本情况
本部分的问题如无特殊说明,请填写调查期期末时间段(2018年9月末)情况。
1、 说明你公司/种植者性质
农户( )。
公司( )--如为公司,请回答问题2至6部分。
2、 公司请提供注册资本、经济性质、行业类别等情况,并提供关联公司结构图。
3、调查期内,公司或国内关联方是否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或国外(地区)关联方向中国出口澳大利亚的大麦?
否( )
是( )——填写以下内容:
表一:
公司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与你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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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单位:吨、美元、美元/吨
期 间 |
金额 |
数量 |
平均价格 (请注明贸易条件等) |
产品用途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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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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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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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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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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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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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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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查期内,你公司或国内关联方有无从澳大利亚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大麦,或国外(地区)关联方向中国出口澳大利亚以外其他国家(地区)大麦?
无( )
有( )——填写以下内容:
表一:
公司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与你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
|
|
|
|
|
|
|
表二: 单位:吨、美元、美元/吨
期 间 |
金额 |
数量 |
平均价格 (请注明贸易条件等) |
产品用途 |
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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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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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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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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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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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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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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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查期内,你公司有无国内或国外的关联方种植或销售大麦。
无( )
有( )——填写以下内容:
公司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与你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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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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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提供一份你公司/种植者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图表。图表中应列明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所有部门。
第二部分 国内同类产品情况
国内同类产品是指中国国内企业或种植者种植的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相同的产品,或如不存在相同产品时,则为在特性上最为相似的产品。
7、你公司/种植者是否种植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
否( )
是( )——请简要介绍该产品,如名称、特征、用途等。
8、你公司/种植者种植的大麦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在产品质量、用途、销售条件和销售渠道、运输条件、消费者认知等方面是否相同?
否( )
是( )
如不相同,请简要说明:
9、你公司/种植者种植的大麦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是否可以替代使用?
否( )
是( )
请举例说明:
10、澳大利亚进口大麦是否对你种植和销售大麦造成了影响。
否( )
是( ) 如造成了影响,请回答造成了何种影响:
销售价格 ( )
销售数量 ( )
种植面积 ( )
收 入 ( )
改变种植计划和投资方向 ( )
销售困难,客户减少采购 ( )
其 他 ( )
请举例说明:
第三部分 经营和相关信息
如果2017和2018年无前9个月的统计,可只填报2017年和2018年整年数据。
11、请填报大麦种植情况表。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种植面积(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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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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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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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亩产量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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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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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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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人民币/公斤)(不含运费和相关税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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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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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平均亩产量=产量/收获面积
12、是否发生了干旱、病害、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亩产量的情况?
无( )
有( )——请详细说明
13、种植大麦土地是否可以种植其他农作物?
无( )
有( )——种植作物的名称,请说明为什么不种植大麦而种植其他作物。
14、是否雇佣人员从事农业生产?包括长期和临时雇佣的人员。
无( )
有( )——请填报下表。
|
工资总额(元) |
员工总人数 |
人均工资 (元/人) |
年平均工作时间(千小时/人) |
就业 人数 |
就业变化率(%)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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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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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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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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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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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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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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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说明你种植的大麦如何销售和销售的地域。(如不清楚,可不填)
16、你认为在调查期内,有关大麦在中国的市场总需求是如何变化的?请用数据说明。(如不清楚,可不填)
期 间 |
国内需求量 |
增长或下降比例 |
2014年 |
|
|
2015年 |
|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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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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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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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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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
|
影响国内总需求变化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17、客户情况。
请分别列表说明调查期内各期间从你那里十个购买量最大的客户的名称和地址,请提供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及每个客户购买的数量(请按购买量大小顺序填写)。(不知悉的部分可不填)
单位:吨
|
客户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4年购买量 |
客户性质(贸易商或最终用户) |
1 |
|
|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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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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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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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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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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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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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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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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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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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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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5年购买量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
|
|
|
|
2 |
|
|
|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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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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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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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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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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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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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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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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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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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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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6年购买量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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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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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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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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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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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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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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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
|
|
|
|
客户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7年购买量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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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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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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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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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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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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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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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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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8年购买量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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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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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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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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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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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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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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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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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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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7年1-9月购买量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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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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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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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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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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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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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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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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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邮编、电话 |
2018年1-9月购买量 |
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 |
1 |
|
|
|
|
|
2 |
|
|
|
|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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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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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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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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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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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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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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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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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财务和相关信息
如你公司年度会计报告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原则上按审定后的数据填写,并请提供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已经过审计,请提供审计后的上述报表。如你是种植户,没有会计核算,可不提供报表。
18、调查期内你公司/种植者大麦成本核算情况。
年份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1-9月 |
2018年 1-9月 |
销售收入(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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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人民币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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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 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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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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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化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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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机械作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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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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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土地租赁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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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灌溉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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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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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合计(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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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收入(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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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支出或费用(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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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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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成本=①+②+③+④+⑤+⑥+⑦+⑧;成本合计=单位成本*种植面积
19、 说明你公司/种植者销售大麦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交易谈判 ( )
定价目表 ( )
订单 ( )
其 他 ( )
20、2014年至2018年你公司/种植者是否存在降价情况?
否 ( )
是 ( )请举例说明,简要说明原因。
21、调查期,你公司/种植者在投资方面是否受到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的影响
无( )
有( )——请说明。
22、调查期,你公司/种植者在大麦种植方面的投资回报情况?
(1)2014年
(2)2015年
(3)2016年
(4)2017年
(5)2017年1-9月
(6)2018年1-9月
23、调查期,你公司/种植者在大麦种植方面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
(1)2014年
(2)2015年
(3)2016年
(4)2017年
(5)2017年1-9月
(6)2018年1-9月
24、调查期,你公司/种植者在融资能力、发展方面是否受到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的影响。
无( )
有( )——请说明。
第五部分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5、请对调查期内国内大麦种植和消费等产业基本情况做出简述。(如不知晓,可不填写)
26、请逐一说明以下可能对你种植和经营状况造成影响的各项因素,包括:
(1) 国内需求的变化;
(2) 消费模式的变化;
(3) 国内产业经营管理的变化;
(4) 国外(地区)与国内生产者的限制贸易的做法及它们之间的竞争;
(5) 技术发展情况;
(6) 国内同类产品出口状况;
(7) 未以补贴价格销售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
(8) 不可抗力因素;
(9) 国内产能扩张的影响;
(10) 其它。
如存在影响,请具体说明,如不存在影响,可答复“没有影响”。
27、你认为需进一步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附件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贸易救济调查局
Trade Remedy and Investigation Bureau
Ministry of Commerc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己内酰胺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国(地区)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6年10月21日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1年第68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
现向你公司发出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进口调查四处
电话:(86)1065198194;65198197
传真:(86)1065198172
公司名称:(外文)(中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指定的代理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答卷送达时间: 年 月 日(收到答卷时由调查机关填写)
申明书
本公司申明,这份答卷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和有依据的,本公司知道所提供的信息将由商务部进行查证核实,并同意商务部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在本次反倾销调查和裁决中使用。
如果不同意上述内容,请在下面说明。
特此申明。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姓名:
日期:
目录
申明书
问卷说明及答卷要求
一、总体要求及说明
二、答卷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公司的结构和运作
第二部分被调查产品
第三部分对中国的出口销售
第四部分国(地区)内销售
第五部分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的出口销售
第六部分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
第七部分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
一、会计制度
二、生产流程、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
第八部分估算的倾销幅度
第九部分核对单
附件表格
表1-1股东情况
表1-2董事情况
表1-3(a)关联公司情况
表1-3(b)你公司或者你公司关联公司在中国生产情况
表1-4经营状况
表1-5产品生产能力及外购情况
表1-6调查期内所销外购涉案产品购买情况
表1-7 出口国(地区)市场总体情况(数量单位为吨)
表1-8所生产涉案产品库存情况
表1-9投资情况
表2-1产品型号表
表2-2被调查产品被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或非关税措施情况
表2-3被调查产品受到其他贸易救济调查情况
表3-1出口销售客户①②
表3-2中国关联公司转售客户①②
表3-3价格差异的原因
表3-4对中国出口销售①
表3-5中国关联贸易公司转售①
表3-6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情况
表3-7中国进口商情况
表3-8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情况
表3-9(a)被调查产品通过关联与非关联进口商对中国出口情况
表3-9(b)对非关联独立客户的转售价格及关联进口商的销售库存情况
表4-1国(地区)内销售客户①②
表4-2国(地区)内销售①
表5-1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出口销售同类产品的国别(地区)情况
表5-2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出口销售同类产品的交易情况
表5-3其他国家(地区)进口商情况
表6-1被调查产品生产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
表6-2涉案产品价格数据
表6-3各产品(被调查产品)生产能力分配
表6-4其他产品生产出口情况
表6-5公司同类产品经营情况
表7-1原材料采购成本清单
表7-2原材料生产成本明细表
表7-3产品成本及相关费用①
表7-4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原材料成本合计表
表7-5盈利状况①
表7-6管理费用分配明细表
表7-7销售费用分配明细表
表7-8财务及其他费用分配明细表
在回答本问卷之前,请认真阅读答卷要求,并按
照答卷要求准确完整地回答
问卷说明及答卷要求
一、 总体要求及说明
1. 本问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为调查与裁定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是否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而制定的。
本次复审调查自2016年10月22日开始,通常应于12个月内结束。
3.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本问卷中除特别说明的部分外,“调查期”指倾销调查期。
4. 你公司应提供本问卷要求的全部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而准确的答卷,以便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尽快对你公司的答复作出分析和裁定。在调查过程中你公司的充分合作将对案件的调查起重要作用。如你公司在调查过程中不予合作,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5. 你公司应报告本案的调查期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内销售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生产销售被调查产品、经营和财务状况及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成本及利润的详细情况。
6. 如果你公司只是贸易商参与对中国出口销售,而没有生产被调查产品,你公司应当回答调查问卷的第一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六部分问题1-3、问题8、问题10-12以及第七部分“一、会计制度”中问题1至问题8和“二、生产流程、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中问题2及表7-5、7-6、7-7、7-8的内容。
7. 如你公司在答卷时需由贸易公司、关联公司和其他公司提供本问卷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时,应将本问卷的复印本转交给上述公司,请上述公司按照问卷的要求回答问题、填制表格,并提供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署的申明书。上述公司应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独立提交答卷。
8. 如本部分第7条的情况发生时,请各公司分别回答本公司与交易有关的实际发生的费用。
9. 如你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照本问卷的要求提供答卷,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答卷,或者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允许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予以核查,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如你公司在回答答卷时对调查问卷有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调查问卷所列明的案件调查人员咨询。如果你公司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应在问卷提交截止期限7日前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
二、 答卷具体要求
请你公司按照下述要求答卷:
1. 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形式。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只接受以中文形式提供的证据和材料。如果原件是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按照外文原文的格式翻译)并附外文原文或复印件。
2. 在回答问题前,应仔细阅读问题。在回答问题时,应首先列出问题题目,然后在题目下直接回答。如该问题不适用于你公司,请明确写明“本问题不适用本公司”并说明理由。
3. 在回答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和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所有国(地区)内销售、所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口销售以及被调查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成本构成时,如属于以每笔交易为基础而直接发生的费用,则应如实报告该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不能以每笔交易为基础提供所发生的费用,则应报告分摊到每笔交易的具体费用,并提供该分摊方式的解释和说明,列明分摊标准和分摊公式。
4. 请你公司按照本案公告当中所列明的被调查产品的范围回答本调查问卷的所有问题。如你公司对该产品范围存在异议,则应在本调查问卷第二部分“被调查产品”中作出说明并提供详细的证据。
5. 请指明你公司在答卷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来源及具体出处,并提供该来源及出处的复印件。如果来源于网站,请提供该网站的截屏。
6. 请你公司按照问卷中要求的度量标准、货币名称进行填报,如在答卷中所使用的度量标准、货币名称与问卷要求不同,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换算标准。
7. 你公司应按照问卷要求提供与答卷有关的合同等销售单证、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和其他文件。你公司应保存并整理好支持答卷中所提供信息的所有证据和材料,以备核查。
8. 在填制本调查问卷中的相关表格时,如涉及计算,则你公司应在提供的表格中保留计算公式。如不保留计算公式,则视为答卷不完整。
9. 你公司在提交答卷时,应将答卷做成两种类型。一类为含有保密信息的完整答卷;一类为只包括公开信息的答卷,并分别在每份答卷首页注明保密答卷或公开答卷。
10. 你公司可以就答卷中的保密信息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出保密申请,简要陈述需要保密的理由并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
11. 你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序号、该保密信息出现在保密文本中的页码;
(2)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一般性质;
(3)请求保密的理由;
(4)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文字性说明。
保密信息的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该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
12. 你公司应用“〖〗”符号标明公开答卷中涉及的保密信息,并注明相应的非保密概要的序号。
13. 公开和非公开答卷应各提供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所有答卷均须妥善装订成册,并在答卷正文和附件上按顺序连续标上页码。请提供一份答卷目录和附件目录。每一附件都应列明序号。
14. 答卷要求提供的交易证据材料应按照交易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每一笔交易的证据材料应按照交易流程进行整理,并提供该笔交易的证据材料清单。
15. 对你公司提供的书面答卷,请提供用WINDOWS 操作系统WORD2010版本制作的光盘或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接受的其他电脑载体。所有数据表格应用EXCEL2010版本软件制作。光盘中的内容应当与答卷中的格式保持一致。应当提供2份光盘。
16. 请确保你公司提供的光盘不携带病毒。如有病毒出现,可被视为阻碍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可获得的事实和现有最佳材料作出裁定。
17. 如你公司不提供电子数据载体,特别是不提供关于交易和财务的数据表格的电子数据载体,则将被视为不合作。如你公司无法提供电子数据载体或无法按照本问卷要求提供电子数据载体,则可在本问卷发放之日起15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18. 对于公司提供的书面答卷,如果表3-4、表3-5和表4-2中涉及的交易笔数过多,除需提供一份完整数据的答卷外,其余部分可提供上述表格的部分交易数据,但是所提供的电子数据必须包括所有交易情况。
关于上述表格的书面答卷的交易数据提供方法具体如下:(1)交易笔数在1000以下,提供全部交易数据;(2)交易笔数在1001-3000的,从第一笔交易开始,每隔5笔提供一笔交易的数据;(3)交易笔数在3001-10000的,从第一笔交易开始,每隔10笔提供一笔交易的数据;(4)交易笔数在10000以上的,从第一笔交易开始,每隔50笔提供一笔交易的数据。
19. 请你公司按照本问卷的要求提供一份中文申明书,由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署,证明你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不按要求提供证明信的答卷不予接受。
20. 你公司的答卷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代理呈送并由代理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在答卷中请提供一份有效的律师授权委托书及该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1. 请在本调查问卷答卷提交截止当日17:00(北京时间)以前将答卷寄至或直接送至本问卷首页所列的地址。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以收到答卷的日期为答卷提交日期。
22. 在本问卷中如未明确指出提供资料的期间,应理解为在倾销调查期内。
23. 为本案调查之目的,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视情况要求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和信息。
第一部分公司的结构和运作
本部分要求提供与你公司结构和运作有关的详细资料
- 请提供你公司的法定名称、常用英文名称[1]和法律形式。
- 请以表1-1[2]的格式列出你公司的所有者和10个最大的股东,并说明其出资或持股的百分比以及股东所从事的与涉案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有关的活动情况。请以表1的格式列出你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 请以表1-3(a)的格式提供你公司与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关的所有子公司或者所有关联公司[3]的情况。请指明每个关联公司在生产和销售被调查产品过程中的活动,指出你公司拥有每个关联公司股份的百分比,以及每个关联公司在你公司中的持股百分比,或者共同被某一公司拥有股份的情况,或者共同拥有某一公司股份的情况。
- 你公司或你公司的关联方是否在中国生产同类产品?如是请以表1-3(b)的格式提供你公司或关联方的中国生产公司的相关情况。
- 请你公司指定一名负责本案的人员并提供以下信息:
姓名:
职务:
地址(单位、城市、国别(地区)、邮编):
电话:
传真:
- 请介绍你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能,并提供公司结构图,请详细介绍从事生产和销售被调查产品的部门,尤其是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分销等部门在公司中的作用。
- 如你公司为跨国性集团公司,请提供你公司或者你公司所在集团的全球范围的公司结构和附属机构图表,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公司及生产被调查产品的工厂、营销机构、研究机构的名单及地址,并简要介绍每个机构的活动,尤其是涉及被诉产品的活动及设立目的。请提供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你公司发生结构变化的详细情况。
- 请以表1-4的格式提供你公司连续四年及调查期的销售情况,以使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充分了解你公司在过去几年中整体的经营情况以及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经营情况。
- 请以表1-5的格式分别列表提供你公司及你公司的关联公司生产和销售涉案产品的情况。
请解释计算产能与产能利用率所采用的方法,并说明工厂产能是否能被用于生产非涉案产品,如果是,请解释在涉案产品与非涉案产品之间分配产能的方法及比例范围。
请说明你公司是否能将现有的生产非涉案产品的设备、产能转为生产涉案产品。如果是,请说明可以增加的涉案产品产能。
如果你公司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也生产涉案产品,那么请用单独的表格(与表1-5的格式相同)提供每一相关制造工厂的上述信息。
若你公司计划在出口国(地区)、中国及第三国(地区)新建生产线或增加产能,请提供详细计划。
- 如果你公司同时还从其它公司购买涉案产品并在调查期内销售了这些产品,请按照表1-6的格式提供你公司购买涉案产品的每一笔交易情况,并按照国(地区)内销售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如果你公司的关联公司也从其他公司购买涉案产品并在调查期内销售了这些产品,也请你公司的关联公司按照表1-6的格式提供其购买涉案产品的每一笔交易情况,并按照国(地区)内销售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如果你公司只是贸易商参与对中国出口销售,而没有生产被调查产品,则不必回答表1-5关于生产能力的问题,只需按照表1-6的格式提供你公司在调查期内与销售被调查产品有关的购买情况,以使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了解你公司作为贸易商的购货成本。请提供每一笔交易的情况。
- 请以表1-7的格式说明措施实施期间每年及调查期内你公司所在出口国(地区)市场的总体情况及其后三年的预测情况,请提供信息的来源和必要的证据。
就你公司所知,在出口国(地区)内市场上共有多少家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是否有生产商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其全部同类产品?如果是,请说明这些生产商在国(地区)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请分别说明你公司在生产和销售涉案产品方面所占的比例?(请注明该资料来源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 请以表1-8的格式提供你公司生产涉案产品的库存数量和金额。如果其它关联公司也生产这些产品,请每一关联公司单独完成该表。
请你公司就外购产品的库存数量和金额完成一类似的表格。如果其它关联公司也外购产品,请每一关联公司单独完成该表。
请解释确定库存金额的方法,并说明该方法与你公司一贯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异同。
- 请以表1-9的格式列出你公司为生产涉案产品所进行(或计划进行)的改建、扩建、新建等投资情况(使用你公司的记账货币单位)。
- 就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而言,请提供还从事下列各项业务的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研究和开发
·生产或制造
·国(地区)内市场的销售
·对中国的出口
·对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的出口
·接受许可从事生产
·接受产品技术和专利转让
- 请提供你公司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详细地图,并注明与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关的你公司及你公司的部门或者关联公司的所在地。
- 请说明你公司与涉案产品有关的会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出口销售、国(地区)内销售、产品成本)的存放地点。
第二部分被调查产品
本部分应由生产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回答,要求提供出口至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出口国(地区)内市场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和出口至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详细资料。
本案被调查产品为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复审调查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1年第68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请参考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337100。
1. 请详细说明你公司的产品编码体系和方法,并着重说明各产品编码所代表的含义。
请说明你公司产品型号与产品编码之间有何关系。
请提供你公司向中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在国(地区)内销售同类产品以及向其它国家(地区)出口销售同类产品的型号,并说明各型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如果存在差异,请详细说明。
2.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的同类产品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可替代性和竞争关系?可替代程度和竞争关系如何?
3. 措施实施期间和调查期内,你公司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化?请详细说明。
4.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将要对你公司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和下列产品进行比较。请你公司在物理特征、化学性能、用途、原材料、制造设备和工艺流程、生产成本、销售渠道、销售条件、产品可替代性等方面予以说明。(如果被调查产品存在多种型号,请分型号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中国何种型号的产品能与你公司向中国出口的产品相比较,并说明理由。如果你公司认为向中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同类产品存在区别,请详细说明;如果你公司认为该差别影响到了两者相似性的认定,请阐明理由。
(2)你公司在国(地区)内销售的产品以及公司的被调查部门在国(地区)内销售的产品。对于向中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请指出你公司在你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上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为与被调查产品完全相同的产品,如果不完全相同,要具有与被调查产品相似的特征。请提供:
① 国(地区)内销售的全部产品(包括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技术性和说明性资料。
② 国(地区)内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与对中国出口销售的产品之间区别的详细解释。
③ 国(地区)内型号编码系统与对中国出口销售的型号编码系统的区别,包括对国(地区)内型号编码的说明。
提供你公司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和向中国出口销售的所有产品的型号及其编码的一览表或小册子,并指出被调查产品属于其中哪种型号。
(3)对于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请指出销售至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如果存在差异,请提供销售到其他国家(地区)产品与出口至中国产品之间区别的详细说明。
5. 请按照表2-1的格式,填写你公司在调查期内生产的、外购的、以及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和对中国出口销售的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对应关系。
6. 详细说明你公司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和对中国出口销售的上述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所有型号之间的在生产销售成本方面的区别,包括下列因素:生产投入、设计、规格、标准、生产过程和设备,以及导致各种型号价格之间差别的其他因素。
7.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未被调查的其他国家(地区)的同类产品在产品特性、用途、生产和销售条件等方面是否相同?如是,请简单阐述。如否,请进一步说明相对于未被调查的其他国家(地区)的同类产品而言,你公司产品的优势和劣势(例如:生产装置、生产成本、产品质量、技术支持、产品规格范围、运输条件等)。
8. 如果被调查产品存在非同类产品的替代品,其发展趋势如何?你公司是否生产或销售?请详细说明。
9. 请你公司对损害调查期内各时间段同类产品在你国(地区)市场需求、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产量、销量、价格等情况做出综述。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请判断以上内容的发展趋势,并详细说明。
10. 请你公司对损害调查期内各时间段国际市场上有关同类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产量、销量、价格等情况做出综述。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请判断以上内容的发展趋势,并详细说明。
11. (1)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是否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被采取过或正在被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或非关税措施?如是,请以表2-2的格式提供相关情况。
(2)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是否正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接受贸易救济调查?如是,请以表2-3的格式提供相关情况。
12.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的同类产品以及其他涉案国家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相比,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竞争关系程度如何?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的同类产品以及其他涉案国家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相比,其主要物理化学特性是否存在明显不同?如有,请详细说明。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国内的同类产品以及其他涉案国家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相比,是否可以相互替代?如能,相互替代程度、范围和条件如何?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国内的同类产品以及其他涉案国家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相比,销售渠道和销售条件是否相同?如不同,具体差异体现在哪里?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国内的同类产品以及其他涉案国家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相比,在中国销售的地理范围是否相同?如不同,具体差异体现在哪里?
你公司生产或出口的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国内的同类产品以及其他涉案国家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相比,在2012年至2016年上半年期间内,在中国销售的时间跨度和范围是否相同?如不同,具体差异体现在哪里?
13. 你公司在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同其他来源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以及中国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进行竞争时,竞争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价格是否是赢得客户、获得订单方面的主要因素?如有其它因素,请按重要性从强到弱排序列出,并简要说明。
第三部分对中国的出口销售
本部分应由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回答,要求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向中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的全部信息。
1. 对本部分的回答包括你公司在调查期内直接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所有交易情况,也包括通过贸易商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所有交易情况。
2. 通常以发票日期来认定某一笔交易的日期,你公司只需回答发票日期在调查期内的所有交易。如果你公司必须以其他日期确定交易日期,请做出说明并解释理由。
如果你公司仅向中国出口销售而没有生产被调查产品,请立即将本调查问卷的复印本转交有关的生产商。
如果你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在对中国出口销售时,是全部或者部分通过贸易商来进行的,请立即将本调查问卷复印本转交有关的出口商。
如果涉及多个出口商,请包括所有参与对中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的出口商。
请立即将新增加的有关生产商或者出口商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通知本案件主管人员。
3. 如果你公司属于问题3的情况,请你公司如实回答你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及你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对于不是由你公司负担的费用情况和从事的相关经营活动,由有关的生产商或者出口商回答。请生产商和出口商按照本问卷的要求分别填写相应的部分。
4. 请以表3-1的格式提供调查期内你公司对中国出口销售的所有客户的信息,并为这些客户按照被调查产品的交易金额的大小编排序号。
5. 如涉案产品由你公司的中国关联公司转售,请以表3-2的格式提供此类客户的有关信息,并为这些客户按照被调查产品的交易金额的大小编排序号。
6. 调查机关在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进行比较时,一般在同一销售环节上进行比较,通常在出厂环节进行比较。因此,请描述你公司对中国出口销售的销售渠道及分销渠道、销售全过程和其流程图。包括货物的流动情况、货物流动过程中涉及到的当事方以及他们发挥的作用、货物流动过程中的所有者等等。这一销售过程包括从货物离开工厂到第一个非关联购买者的全部过程,包括每一环节的销售条件,定价方法等等。
7. 请提供向中国出口的每一客户及每一类别交易的所有过程,如果对不同客户或者对同一客户的不同交易有很多不同的销售途径,请分别列出所有不同的销售途径,如有必要,请列表提供。
8. 在你公司将出口价格调整至出厂环节时,请就各项调整因素予以说明,解释如此调整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
9. 如果你公司只是贸易商,并对中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在详细描述出口销售过程的同时,请你公司解释对中国出口销售的价格是由你公司决定,还是由你公司的供货商决定。如有其它的具体定价做法,请详细说明。
10. 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适用的所有价格单副本及现行价格单副本,包括对不同客户适用的价格单,对关联方适用的价格单,国(地区)内交易的价格单。
11. 请说明你公司是按订单或者签订了销售合同以后再进行生产,还是按照公司日常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12. 请对你公司向中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所有交易的产品价格进行比较,如存在价格差异,请以表3—3的格式指明该差异存在的原因。
13. 请详细列出你公司与客户之间任何可能影响被调查产品实际出口价格的其他事项。
14. 请以“表3—4对中国出口销售”的格式及要求提供对中国出口销售情况,请提供调查期内你公司对中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的每一笔交易的详细情况(包括所有加工贸易方式下的出口交易),表格中应当包括列出的项目,并按照各项的要求填写表格。
如果你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了某些费用,而问卷样表中没有包含该项目,可以在表格中加入该项目。
如果表中所列费用你公司在交易中没有发生,则该项下填写0。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请给予必要说明。表格中的项目只填写你公司发生的,或者由你公司负担的费用情况,对于其他公司发生的费用情况,由其他公司填写。
15. 对于表3—4中需要书面说明的项目,请按照要求在本问题下按照编号作出详细说明。请解释每一笔交易中每一项价格调整数额是如何确定的。如果对不同的交易有不同的确定费用方法,或者有不同的情况,请予以说明。
在回答本问题时,请报告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果在表格中的数据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在不同交易之间分摊得出的,请解释具体的分摊方法。
表格第1项“交易序号”: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交易的序号。
表格第2项“客户名称”: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客户名称。
表格第3项“客户代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你公司对客户会计编号的说明。
表格第4项“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如果客户是你公司的关联公司,请在表3—1中详细说明此关联公司的情况。对于特殊的价格安排,请在本问题下详细描述特殊价格安排情况。
表格第5项“客户分类”:请在本问题下说明哪些交易属于本问卷第三部分问题6中的哪一种类销售途径。
表格第6项“产品型号及名称”: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产品的名称及型号。
表格第7项“产品控制编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产品的控制编码,具体产品编码请参见问卷第二部分。
表格第8项“销售发票日期”:请在本问题下提供销售发票日期。
表格第9项“销售发票号码”: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确定发票号码的方法,例如发票号码是按照顺序排列的,按照销售日期确定的,并请解释发票号码是否反映出客户、产品、折扣的不同。
表格第10项“销售日期”:如果交易日期与销售发票日期不同,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确定交易日期的方法。
表格第11项“合同日期”:请在本问题下提供销售合同的签订日期。
表格第12项“合同号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销售合同的号码。
表格第13项“发货日期”: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发货日期。
表格第14项“收到货款日期”: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是如何确定该收款日期的,以及在何种分类账中予以记载。
表格第15项“交货条件”: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交货条件。
表格第16项“付款条件”: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付款方式中涉及提前付款折扣或者迟延付款利息罚款的情况,并对每种付款方式是否在发票中予以体现做出说明。
表格第17项“数量”:请在本问题下按照你公司实际交易单位提供每笔交易的数量。
表格第18项“数量(吨)”: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吨为单位的每笔交易的数量。
表格第19项“发票价格”: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实际交易的货币表示的该笔交易的价格总额。
表格第20项“发票中的折扣”: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包含在发票价格中的折扣金额。
表格第21项“发票净额A”: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实际交易的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
表格第22项“发票净额B”: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原产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
表格第23项“汇率”: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对该比交易记账时依据的汇率。
表格第24项“单位产品价格”: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原产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单位产品价格。
表格第25项“提前付款折扣”: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给予提前付款折扣的标准和依据及确定折扣的具体方法。
表格第26项“数量折扣”: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给予数量折扣的标准和依据及确定折扣的方法。
表格第27项“其他折扣”:请在本问题下说明你公司向中国出口销售时的折扣制度。列出你公司给予的除以上折扣外的其他折扣种类,解释你公司给予这些折扣的标准和依据及确定折扣的方法。
表格第28项“回扣”: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给予回扣的标准和依据及确定回扣的方法。如果有很多种回扣,请分别指出。
表格第29项“退款及赔偿”:请在本问题下说明退款或者赔偿的理由和依据及确定退款或者赔偿金额的方法。
表格第30项“内陆运费--工厂至分销仓库”: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每一笔交易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或者由你公司自行进行运输,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1项“售前仓储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存储系统的情况,包括仓库名称、仓库地址的清单,与仓储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确定此项费用的具体办法。
表格第32项“内陆运输-工厂/仓库至出口港”: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或者由你公司自行进行运输,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3项“内陆运输单据号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内陆运输单据的号码
表格第34项“内陆保险费”: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对每一笔交易分摊保险费用。
表格第35项“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确定费用的具体方法。
表格第36项“国际运费”: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7项“国际运输单据号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国际运输单据号码。
表格第38项“国际运输保险”: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对每一笔交易分摊保险费用。
表格第39项“港口装卸费等相关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确定费用的具体方法。
表格第40项“包装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包装费用是如何确定的,并提供一份每种包装所涉及的原材料、人工及管理费用计算方法的一览表。如果产品在多个厂家进行包装,在提供所有厂家的加权平均包装成本。
表格第41项“信用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信用费用的计算方法。请提供与迟延付款期限相应的短期银行贷款利率及证明材料。
表格第42项“利息收入”: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收取客户的迟延付款利息,如果这种做法根据分销渠道或者客户分类而存在差异,请解释具体做法。
表格第43项“担保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请解释你公司向客户提供担保的性质、条件并提供每种担保的标准协议各一份。
表格第44项“售后服务等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请解释你公司提供何种技术服务和其他何种售后服务,如:维修、咨询等。
表格第45项“售后仓储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请提供一份涉及售后仓储的客户的名单及仓库的名称、地点,并解释仓库是否由关联方经营。
表格第46项“广告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
表格第47项“佣金”: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该笔交易的佣金,是否根据不同销售代理人员给予不同数额的佣金。请解释销售代理人员是否与你公司关联。
表格第48项“货币兑换”: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此项费用。
表格第49项“出口检验费”: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此项费用。
表格第50项“报关代理费”: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此项费用。
表格第51项“出口退税”: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在出口减免税或退税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产品征收的及退还或将退还的税或关税的详细资料。请提供你公司获得了出口退税所依据的你国(地区)的国(地区)内法及中文译本,并提供你公司获得了退税的证明文件。请解释你公司如何将退税额具体分摊到每一笔交易上。
表格第52-1项“保税区转口”:请在本问题下解释被调查产品通过保税区直接转往其他国家(地区)的交易的情况,包括你公司或你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或中国非关联公司将货物进口到保税区后直接转往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情况。
表格第52-2项“加工贸易”:请在本问题下解释被调查产品加工贸易方式下的交易的情况,包括你公司或你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或中国非关联公司将货物进口用于加工贸易的相关情况。
表格第53项“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
表格第54项“价格调整合计”:请在本问题下提供所有申请调整项目的金额。
表格第55项“单位产品价格调整”:请用价格调整合计除以数量(吨)。
表格第56项“出厂环节价格”: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单位产品的出厂环节价格。
表格第57项“CIF价格”:请在本问题下提供该笔交易CIF价格的总额,即中国海关报关价格。
表格第58项“供货厂商”: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从其他公司购买并向中国出口,请在此项目中填写该笔交易货物的供货厂商。
16. 如果你公司不是以CIF价格条件进行交易,请提供在实际交易条件下发生的所有费用情况,包括从出厂价到交易价格之间的费用情况。
如果表3-4、3-5中没有完全包括这些项目,如进口关税、进口报关费用、中国境内运输费等等,请在该表中加入这些项目,并逐笔填写具体数据。
17. 如果你公司属于问题16的情况,请依据你公司能够获得的最佳资料尽可能准确的估算出一个CIF价格,填入表3-4、3—5相应项目中。对一些没有发生的费用可以进行估算,对额外发生的费用可以扣除。请你公司说明估算的依据和估算方法。
18. 请提供调查期内第一笔、最后一笔及每季度数量最大一笔共6笔交易的所有证明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原件留备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进口商的订单、你公司接受订单的书面文件、销售合同、商业发票、各种折扣和回扣的证明、装箱单和提单等运输单据、出口报关文件、内陆运输合同、海运保险证明文件、运输发票、其他从你公司生产车间到中国客户之间的运输证明文件、信用证、价款支付的有关票据、银行付款证明文件、其他价款支付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当能够对表3-4中的数据和主张起到证明作用。你公司提供的以上有关对中国出口销售的资料,都必须准确无误,调查期内,对每个客户的销售记录均应随时备查。如不能提供,请说明理由。
销售证明文件应按照每一笔交易的顺序整理好。每一笔交易中的证明文件也要按照顺序整理,并提供每一笔交易的证明材料清单。
19. 如果你公司在出口销售过程中发生了其他费用,也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便确保你公司的每一项主张都有证据支持。
20. 如果你公司在调查期内向关联贸易公司销售被调查产品,请立即将本调查问卷复印一份转交有关的关联公司,请他们按照本部分问题3和问题4的要求填写本问卷的相应部分,并立即通知案件主管有关关联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如果涉及多个关联公司,请包括首次销售给非关联客户之前的所有关联公司。
21. 对于问题20中的情况,如果该关联贸易公司位于中国境内,则可以不回答本问卷第四部分。在回答本问卷第三部分时,请按照表3—2和表3—5的格式及要求提供转售给非关联客户的交易情况。
在填写表3—5时,请按照问题16的要求中列出的需要说明项目在本问题下按照编号作出详细说明。对于与表3—4不同的项目,按照下面的要求作出说明。
表格第30项“中国内陆运费--由港口至仓库”: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每一笔交易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或者由你公司自行进行运输,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1项“售前仓储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存储系统的情况,包括仓库名称、仓库地址的清单,与仓储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果是其他仓储公司),以及确定此项费用的具体办法。
表格第32项“中国内陆运输-由仓库至非关联客户”: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或者由你公司自行进行运输,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4项“中国内陆保险费”: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对每一笔交易分摊保险费用。
表格第35项“其他在中国的运输开支”: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还有其他何种运输开支,并解释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6项“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确定费用的具体方法。
表格第38项“反倾销税”:请在本问题下说明你公司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时缴纳反倾销税的情况。
表格第39项“进口报关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此项费用的具体方法。
表格第40项“在中国发生的再包装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包装费用是如何确定的,并提供一份每种包装所涉及的原材料、人工及管理费用计算方法的一览表。如果产品在多个厂家进行包装,请提供所有厂家的加权平均包装成本。
表格第41项“深加工”:请在本问题下说明你公司的产品在中国进行深加工或者组装的具体工序,有关成本情况,并解释如何确定此项成本。
表格第51项“其它需要调整的项目”: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
22. 请提供你公司今后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计划或其他有关书面材料。
23. 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在加工贸易项下向中国出口过被调查产品?如是,请按照表3-6 的格式提供你公司在加工贸易项下向中国出口过被调查产品情况,并提供全部委托公司的名称。
24. 请按照表3-7 的格式填写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被调查产品的10个进口量最大的中国进口商名称和地址(不足10个按实际数量填写,如果是关联公司请注明关联情况),请提供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每个客户在2012年至2016年上半年期间购买被调查产品的数量(请按购买量大小顺序填写)。
25. 请以表3-8的格式提供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数量、出口金额及出口平均价(如你公司认为被调查产品中含有不同型号,请按不同型号分别填报此表,进口平均价以CIF价为准)。
你公司在损害调查期内对中国的销售是否通过中国的关联方,如果是通过中国的关联方销售,请说明关联关系,并以表3-9(a)的格式提供你公司销售价格、销售数量;请以表3-9(b)的格式提供关联中国进口商转售给非关联独立客户的销售价格数据,并提供关联中国进口商的销售库存情况。
第四部分国(地区)内销售
本部分应由在出口国(地区)内市场销售被调查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或者贸易商回答,要求提供你公司在调查期内在出口国(地区)内市场销售被调查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详细资料。
1. 在确定调查期内的交易时,通常以发票日期来认定某一笔交易的日期,如果你公司以其他日期确定交易日期,请做出说明并解释理由
2. 如果你公司仅仅从事生产而通过贸易商(包括关联贸易商)在国内销售相同或者类似产品,请立即将本调查问卷复印本转交有关的贸易商,并和贸易商共同填写本问卷。
请生产商和贸易商分别填写相应的部分,如生产商填写关于产品成本的部分,贸易商填写国(地区)内销售的部分。
请通知案件主管机关有关生产商或者贸易商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3. 请以表4-1的格式提供调查期内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的所有客户的信息,并为这些客户按照交易金额大小编排序号。
4. 调查机关在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进行比较时,一般在同一销售环节上进行比较,通常在出厂环节进行比较。因此,请描述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的销售渠道及分销渠道、销售全过程和其流程图。包括货物的流动情况、货物流动过程中涉及到的当事方以及他们发挥的作用、货物流动过程中的所有者等等。这一销售过程包括从货物离开工厂到第一个非关联购买者的全部过程,包括每一环节的销售条件,定价方法等等。请提供对每一客户及每一类别交易的所有过程,如果对不同客户或者对同一客户的不同交易有很多不同的销售途径,请分别列出所有不同的销售途径,如有必要,请列表提供。
5. 在你公司将正常价值调整至出厂价水平时,请就各项调整因素予以说明,并解释如此调整的原因。
6. 请说明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的定价政策。如果是按价格单销售,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适用的国(地区)内交易的所有价格单副本及现行价格单副本,包括对不同客户适用的价格单,对关联方适用的价格单。
7. 请说明你公司是拿到订单或者签订了销售合同以后再进行生产,还是按照公司日常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8. 请以表4-2的格式及要求提供调查期内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同类产品的每一笔交易的详细情况,表格中应当包括列出的项目,并按照各项的要求填写表格。
如果你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了某些费用项目,而问卷样表中没有包含,可以在表格中加入该项目栏。
如果表中所列费用项目你公司在交易中没有发生,请填写0。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应给予文字说明
9. 对于表格中需要书面说明的项目,请按照要求在本问题下按照编号做出详细说明。请解释每一笔交易中每一项价格调整数额是如何确定的。如果对不同的交易有不同的确定费用方法,或者有不同的情况,请予以说明。
在回答本问题时,请报告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果在表格中的数据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在不同交易之间分摊得出的,请解释具体的分摊方法。
表格第1项“交易序号”: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交易序号。
表格第2项“客户名称”: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客户的名称。
表格第3项“客户代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你公司对客户会计编号的说明。
表格第4项“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如果客户是你公司的关联公司,请在表4-1名单中详细说明此关联公司的情况。对于特殊的价格安排,请在本问题下详细描述特殊价格安排情况。
表格第5项“客户分类”:请在本问题下说明哪些交易属于本问卷第四部分问题3中你公司所列举的哪一种类销售途径。
表格第6项“产品型号及名称”: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产品型号及名称。
表格第7项“产品控制编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产品的控制编码,具体产品编码请参见问卷第二部分。
表格第8项“销售发票日期”:请在本问题下提供销售发票日期。
表格第9项“销售发票号码”: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确定发票号码的方法,例如发票号码是按照顺序排列的,按照销售日期确定的等等,并请解释发票号码是否反映出客户、产品、折扣的不同。
表格第10项“销售日期”:如果交易日期与销售发票日期不同,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确定交易日期的方法。
表格第11项“合同日期”:请在本问题下提供销售合同的签订日期。
表格第12项“合同号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销售合同的号码。
表格第13项“发货日期”: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发货日期。
表格第14项“收到货款日期”: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是如何确定该收款日期的,以及在何种分类账中予以记载。
表格第15项“交货条件”: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交货条件。
表格第16项“付款条件”: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付款方式中涉及提前付款折扣或者迟延付款利息罚款的情况,并对于每种付款方式是否在发票中予以体现做出说明。
表格第17项“数量”:请按照你公司实际交易单位在本问题下提供每笔交易的数量。
表格第18项“数量(吨)”: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吨”为单位的每笔交易数量。
表格第19项“发票价格”: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本国(地区)货币表示的该笔交易的价格总额。
表格第20项“发票中的折扣”: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包含在发票价格中的折扣金额。
表格第21项“发票净额”: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本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
表格第22项“单位产品价格”:请在本问题下提供以本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单位产品价格。
表格第23项“提前付款折扣”: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给予提前付款折扣的标准和依据及确定折扣的具体方法。
表格第24项“数量折扣”:请在本项下直接填写你公司给予每笔交易的数量折扣数、折合的价格金额。
表格第25项“其他折扣”:请在本问题下说明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时的折扣制度。列出你公司给予的除以上折扣外的其他折扣种类,解释你公司给予这些折扣的标准和依据及确定折扣的方法。
表格第26项“回扣”: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给予回扣的标准和依据及确定回扣的方法。如果有很多种回扣,请分别指出。
表格第27项“退款及赔偿”:请在本问题下说明退款或者赔偿的理由和依据及确定退款或者赔偿金额的方法。
表格第28项“物理特性调整”: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与对中国出口销售的被调查产品在物理特性方面有什么区别。如果同一规格的产品因为其他物理特性不同而影响到产品的成本和价格,请指出这种差别对价格的影响,并说明你公司是如何确定此项调整费用的。
表格第29项“贸易环节调整”: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和对中国出口销售在贸易环节上的差别,此差别对价格的影响,并说明你公司是如何确定此项调整费用的。在其他调整项目中反映出的贸易环节差别不应在此项目中重复调整。
表格第30项“内陆运费--工厂至分销仓库”: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每一笔交易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或者由你公司自行进行运输,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1项“售前仓储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存储系统的情况,包括仓库名称、仓库地址的清单,与仓储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确定此项费用的具体办法。
表格第32项“内陆运输-工厂/仓库至客户”: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承运人是否是关联方。如果一次运输中同时装运多种货物或者由你公司自行进行运输,请解释你公司如何计算此项费用。
表格第33项“内陆运输单据号码”: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内陆运输单据的号码。
表格第34项“内陆保险费”: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对每一笔交易分摊保险费用。
表格第35项“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确定费用的具体方法。
表格第36项“包装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包装费用是如何确定的,并提供一份每种包装所涉及的原材料、人工及管理费用计算方法的一览表。如果产品在多个厂家进行包装,在提供所有厂家的加权平均包装成本。
表格第37项“信用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信用费用的计算方法。请提供与迟延付款期限相应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及证明材料。
表格第38项“利息收入”:请在本问题下解释你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收取客户的迟延付款利息,如果这种做法根据分销渠道或者客户分类而存在差异,请解释具体做法。
表格第39项“担保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请解释你公司向客户提供担保的性质、条件并提供每种担保的标准协议各一份。
表格第40项“售后服务等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请解释你公司提供何种技术服务和其他何种售后服务,如:维修、咨询等。
表格第41项“售后仓储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请提供一份涉及售后仓储的客户的名单及仓库的名称、地点,并解释仓库是否由关联方经营。表格第42项“广告费用”:请在本问题下解释此项费用的确定方法。
表格第43项“佣金”: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该笔交易的佣金,是否根据不同销售代理人员给予不同数额的佣金。请解释销售代理人员是否与你公司关联。
表格第44项“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请在本问题下解释如何确定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
表格第45项“价格调整合计”:请在本问题下提供所有申请调整项目的调整金额。
表格第46项“单位产品价格调整”:请以价格调整合计除以数量(吨)。
表格第47项“出厂环节价格”:请在本问题下提供单位产品的出厂环节价格。
表格第48项“月平均单位成本”: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是生产商,请在本栏填列“表6-3”中计算出的国(地区)内销售“单位产品成本及费用”相应月份(每笔交易的销售日期所在月)的数据;如果你公司从其他公司购买,则填列外购成本。
表格第49项“比较”:请填列“单位产品价格”(本表第21项)与“月平均单位成本”(本表第47项)之差。
表格第50项“调查期加权平均成本”: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是生产商,请在本栏填列“表6-3”中计算出的调查期加权平均成本的数据。
表格第51项“比较”:请填列“单位产品价格”(本表第21项)与“调查期加权平均成本”(本表第49项)之差。
表格第52项“供货厂商”: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从其他公司购买,并在国(地区)内销售,请在此项目中填写该笔交易货物的供货厂商。
10. 请提供调查期内第一笔、最后一笔及每季度数量最大的一笔共6笔交易的所有证明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原件留备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你公司接受订单的书面文件、销售合同、商业发票、各种折扣和回扣的证明;提单等运输单据、运输合同、运输发票、保险合同;价款支付的有关票据、银行付款证明等文件。你公司提供的以上国(地区)内销售的资料,都必须准确无误。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当能够对表4—2中的数据和主张起到证明作用。调查期内,对每个客户的销售记录均应随时备查。如不能提供,请说明理由。
11. 销售证明文件应按照每一笔交易的顺序整理好。每一笔交易中的证明文件也要按照顺序整理,并提供每一笔交易的证明材料清单。
12. 如果你公司在国(地区)内销售过程中发生了其他费用,也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便确保你公司的每一项主张都有证据支持。
13. 如果你公司认为有其它因素影响对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和出口销售的价格比较,请提供包括计算和调整在内的全部资料,并提供相应的文件来加以证明。
14. 为价格比较的目的,如果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中存在通过关联公司转售的情况,请参照问题8、9、10、11的要求,以表格4-2相同的格式填报你公司关联公司转售被调查产品给独立购买者的交易情况。如不能提供,请说明理由。
15. 你公司涉案产品在国(地区)内市场的消费是否受到限制,如果是,请列明消费受限制的情况。
第五部分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的出口销售
本部分要求提供你公司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销售同类产品的资料。
1. 请以表5—1的格式,按关联客户与非关联客户分别提供你公司对除中国外的出口国(地区)(按销售量排序)销售同类产品的情况。并请说明出口可能发生的变化。
2. 请说明你公司及关联公司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销售同类产品的各种渠道以及贸易环节的价格及交易数量,包括从出口到各非关联客户的价格和数量。
3. 请以表5—2的格式提供调查期内你公司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和数量等情况。
4. 请提供你公司在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向其它国家(地区)出口同类产品时被采取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的详细情况,被采取配额及其他进口限制措施的详细情况,以及你公司同类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正在受到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详细情况。请提供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产品的名称、型号、关税税则号、措施内容或税率、受措施影响产品的数量、金额、单价等等具体情况。
5. 请分析说明调查期你公司被调查产品国外市场变化情况,并提供支持性证据。
6. 你公司是否制定了2016年以后5年内的国(地区)外市场的商业计划,如果有,请说明。
7. 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情况。
(1)请按照表5-3的格式填写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被调查产品的10个进口量最大的其他国家(地区)的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不足10个按实际数量填写,如果是关联公司请注明关联情况),请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及每个客户在调查期间购买被调查产品的数量(请按购买量大小顺序填写)。
(2)请提供你公司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被调查产品的计划。
第六部分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
本部分应由生产和销售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公司回答,要求提供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要求你公司提供本部分信息的目的主要用于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
1. 请以表6-1的格式提供你公司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在你国的产量和库存等情况,并附相关证据。
2. 请你公司就损害调查期内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数量占全部被调查国(地区)出口到中国的该产品的数量的比例做出估计。
3. 请按照表6-2 的格式填写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被调查产品的价格数据,并说明你公司报价的方法和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取消反倾销措施会对你公司被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产生怎样的影响?请详细说明。
4. 你公司是否有增加或者减少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量的计划?若有,请对这一计划作出描述,包括时间安排和产能、产量变化的具体数据。
5. 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发生过导致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变化的有关运营和组织结构方面的调整?如开设新的工厂、扩建、收购、合并、关闭等。若有,提供上述变化的时间、原因和状况、生产能力变化情况。
6. 请说明你公司未来三年内的投资计划对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产量、销量、成本、价格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
7. 在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用于生产被调查产品的生产装置是否还生产别的产品?若是,请以表6-3的格式提供各产品(包括被调查产品)有关生产能力分配的数据。
8. 在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除生产或出口被调查产品以外,是否还生产或出口其他产品?若是请以表6-4的格式提供被调查产品的各项指标(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利润等)占你公司全部产品总指标的百分比。
9. 你公司生产其他产品的设备是否能够生产同类产品?如果能够,是否存在这些设备在可预见的时间内转产被调查产品的可能以及转产的条件;转产的产能、产量预计是多少?可列表说明。
10. 请以表6-5的格式说明你公司同类产品的经营情况。
11. 如果你公司是贸易公司(非生产者),请列表说明你公司出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被调查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十个)名称、采购数量、价格等情况。
12. 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对中国进口商的贸易方式、支持政策有无改变? 如果有改变,请详细说明。
第七部分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
本部分应由生产和销售被调查产品的公司回答,要求提供与生产和销售对中国出口销售的被调查产品、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和出口到中国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有关的成本和费用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盈利状况等。
一、 会计制度
请说明你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 提供你公司内部详细的会计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会计年度;
2) 记账方式:采用手工记账还是电算化记账,如果是电算化记账,请说明所采用的电算化系统的名称和开始采用的时间,并对该系统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简要介绍;
3) 账务处理程序:请解释从原始凭证到会计报告所经历的账务处理程序。
- 请说明你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制度是否与你公司所在国(地区)的公认会计准则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 请提供包括调查期在内连续3年你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及其相应的中文译本。这些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所有的报表附注和审计意见。
- 请你公司提供会计科目及代码表,并列明你公司主张的所有调整项目及成本项目对应的会计科目或代码。所有的会计科目或代码请填至末级。
- 请你公司按月提供企业内部含被调查产品的分部损益报告。
- 请提供调查期内你公司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成本控制报告、对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之间差异的分析等内部财务说明、管理报告等文件。
- 请详细阐述你公司的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如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存货收发存流转计价方法以及公司坏账处理方法。
- 请说明你公司的外币业务适用哪一个具体日期的汇率,如发票日期、货物装运日期等,并指出你公司适用的汇率的来源,是否为官方汇率。请提供你公司适用的对中国出口销售结算货币与你公司所在国(地区)记账本位币在调查期内每一天的汇率并计算月平均及年平均值。
- 你公司在各个生产阶段中的联产品、副产品及报废产品的计价方法及其会计处理,如何处理偶然收益。
- 是否存在闲置设备、关闭工厂及中止的业务并说明其会计处理方法。
- 如果你公司在最近3年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有变化,请详细描述这种变化情况,并指出变化的具体时间和原因及产生的影响。
- 详细描述你公司核算并记录相同或者类似产品时应用的成本会计制度。具体包括:
1) 请详细描述能够影响到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单位成本核算的成本会计制度,说明你公司的成本会计制度是否为你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应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一部分。
2) 描述你公司在计算成本时运用的标准成本控制方法或者计划成本控制方法。请描述该标准成本是如何确定的、对该标准的修改频率以及该标准成本如何因情况变化做出相应的修改等有关信息。
3) 你公司在填写本问卷时是否采用产品的标准成本,如果应用了,如何处理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
4) 你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分摊成本或费用的方法,如公司总部与各车间之间的费用分摊,车间之间的费用分摊等。
5) 请说明你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失及非正常损失的数量及其会计处理方法。
6) 上述成本会计方法是否与你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冲突,列出因冲突而产生的成本差别,说明具体的成本差别并解释原因。
- 请描述你公司生产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如果对于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和国(地区)内市场销售的同类产品以及出口销售到其他国家(地区)的同类产品情况有所不同,请分别说明)
1) 对你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描述。如果同类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很多设备,列出所有设备并描述几个主要设备的生产活动。
2) 解释每一型号的同类产品的生产过程并附上一张完整的生产流程图,详细说明生产的各个阶段。
3) 如你公司采购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原材料,请以“表7-1原材料采购成本清单”的形式提供一个完整的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采购清单。指出每一种原材料的编号、品名、采购成本、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是否关联等。你公司应当提供从生产开始到结束各阶段的所有原材料投入的情况。任何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4) 如你公司生产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原材料,请以“表7-2原材料生产成本清单”的格式提供调查期内销售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生产成本情况。任何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5) 请提供用于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生产设备制造的其他产品的情况,包括生产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过程中产生的联产品、副产品。
- 请以“表7-3产品成本及相关费用”的格式提供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实际情况。表格提供的内容应当包括与生产和销售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情况。如果你公司不是按照月份核算成本,也可以按照季度提供这些材料。如你公司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的、对中国市场销售的和对中国以外其他国家(地区)市场销售的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成本和费用不同,请分别列表提供不同市场的成本费用情况。如你公司不同规格或者型号的产品成本和费用不同,请分别列表提供不同规格或者型号的产品的成本费用情况。请详细描述你公司如何计算出这些数据,包括计算方法、费用分摊方法及有关的计算公式。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请按照“表7—4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原材料成本表”的格式提供表7—1和(或)表7—2中原材料成本的合计情况。如你公司不同规格或者型号的产品原材料成本存在差异则分不同规格或者型号逐列填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 如果国(地区)内销售、对中国市场销售和对其它国家(地区)市场销售的涉案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有差别,请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如果你公司刚刚开始生产涉案产品,因此需要投入新设备,同时需要很多的资金投入,导致你公司的设备利用率低。此时,你公司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请详细描述你公司新生产设备情况,如:生产流程、具体设备运行情况等。
2) 详细列明购买新生产设备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3) 在生产初始阶段关于设备利用率的详细情况。
4) 开始生产的具体时间。
5) 关于生产初始阶段持续期间的具体情况。
- 按照下面的要求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销售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盈利情况。你公司提供的以下数据应当与你公司在本调查问卷其他部分中提供的数据相一致。
1) 请以“表7-5盈利状况”的格式提供与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关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情况。你公司提出的以下数据应当与你公司在本调查问卷其他部分中提供的数据相一致。
2) 请按照“表7-6、7-7、7-8管理、销售、财务及其他费用分配明细表”的格式解释表格7-5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计算过程和费用分摊的具体方法。如果计算方法不一致,请详细说明每一种计算方法并说明适用不同计算方法的原因。任何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3) 在提供以上数据时,如果你公司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其他成本的分摊与你公司损益表中所体现出的信息不一致,请详细指出这种区别并指明原因。
4) 如果以上表格显示你公司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的同类产品或者对中国之外其他国家(地区)市场的销售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总和超过销售净额,请说明你公司亏本销售的原因。
5) 如果你公司预计能挽回这些销售的损失,请给出你公司预计将挽回损失的期限及理由。
第八部分估算的倾销幅度
本部分要求你公司提供根据答卷情况估算的倾销幅度、估算方法及相关电子文本、计算表格。
请在估算倾销幅度表格中,分型号列明被调查产品在调查期内合计的出口数量、出口价格、内销数量、内销价格、调整金额及倾销幅度等数据。
请就你公司及公司所在出口国(地区)在未来3-5年内,对中国继续或者再度倾销出口被调查产品的可能性做出分析,并请提供相关支持性证据。
第九部分核对单
回答这一部分以确保你公司完成了前述各部分的全部问题
问卷内容 |
如果你公司提供了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请打√ |
如果未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请打√ |
第一部分:公司的机构和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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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被调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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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对中国的出口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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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国(地区)内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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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的出口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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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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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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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估算的倾销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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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表格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百分比 |
股东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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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董事名称 |
职位 |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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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
如果与被调查产品有关,请打√ |
列出关联公司之间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活动 |
如果是被调查产品的生产者,请打√ |
如果是被调查产品的生产供应商,请打√ |
如果是被调查产品的销售商请打√ |
你公司在关联公司的持股百分比(%) |
关联公司在你公司的持股百分比(%) |
你公司和关联公司共同被拥有股份的情况 |
你公司和关联公司共同拥有股份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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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名称 |
国家(地区) |
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
生产能力及实际生产量(单位:吨) |
开始在中国生产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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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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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客户 |
非关联客户 |
关联客户 |
非关联客户 |
关联客户 |
非关联客户 |
关联客户 |
非关联客户 |
关联客户 |
非关联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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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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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营业额 (包括所有产品)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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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区)内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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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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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它国(地区)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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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涉案产品部门 的营业额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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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区)内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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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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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它国(地区)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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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产品的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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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区)内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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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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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它国(地区)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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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公司经营涉及多种产品和多个计量单位,无法进行统计,可以不报数量,但必须报告金额
②如生产被调查产品部门的经营涉及多种产品和多个计量单位,无法进行统计,可以不报数量,但必须报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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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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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测) |
2017年(预测) |
2018年(预测) |
公司所有产品① |
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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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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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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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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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涉案产品的部门② |
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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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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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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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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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产品(吨) |
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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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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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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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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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产品购买量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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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涉案产品销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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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如公司生产多种产品,涉及多个计量单位,无法进行统计,可以不报“公司所有产品”项下的数据。
② 如生产被调查产品部门生产多种产品,涉及多个计量单位,无法进行统计,可以不报“生产被调查产品的部门”项下的数据。
③ 这里的购买是指对最终产品的全部购买,包括从附属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购买。如果你公司购买最终产品后,在转售之前对其进行了微小改动(如再包装)不影响对最终产品的认定。
序号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供货厂商 名称 |
供货厂商 地址 |
原产国(地区) |
是否关联及特殊的价格安排 |
贸易 环节 |
发票日期 |
发票号码 |
合同号码 |
数量(吨) |
发票价格(净额) |
交货条件 |
付款条件 |
运输费及保险费等费用① |
进口关税① |
其它购货费用① |
购货成本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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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这些项目填写你公司发生的费用,如果没有发生这些费用,请填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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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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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吨) |
金额 |
2012会计年度期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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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年度期末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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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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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会计年度期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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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会计年度期末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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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期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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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期末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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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期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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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期末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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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2016年 (预测) |
2017年 (预测) |
2018年 (预测) |
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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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机器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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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型号 |
是否在国(地区)内市场销售 |
是否对中国出口销售 |
是否对其它国家(地区)出口销售 |
产品描述 |
产品差别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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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如果同时在国(地区)内市场和对中国出口销售,且两者不完全相同,请描述二者的差别。
时间 |
国家(地区)名称 |
措施类型 |
措施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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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国家(地区)名称 |
措施类型 |
目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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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名称 |
客户 代码 |
客户 地址 |
贸易 环节 |
是否关联及是否有特殊的价格安排 |
你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任何资助,如贷款 |
对该客户销售的被调查产品的总数量(吨) |
对该客户销售的被调查产品的总价值 |
对该客户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总价值 |
对该客户所给的折扣、回扣等总数额 |
通常付款条件 |
通常交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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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请不分型号按客户填制本表格,并按被调查产品交易金额的大小排序。
② 请再按照被调查产品不同型号分别填写本表格,上表中“对该客户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总价值”一栏可不必填写。
客户 名称 |
客户 代码 |
客户 地址 |
贸易 环节 |
是否关联及是否有特殊的价格安排 |
你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任何资助,如贷款 |
对该客户销售的被调查产品的总数量 |
对该客户销售的被调查产品的总价值 |
对该客户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总价值 |
对该客户所给的折扣、回扣等总数额 |
通常付款条件 |
通常交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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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请不分型号按客户填制本表格,并按被调查产品交易金额的大小排序。
② 请再按照被调查产品不同型号分别填写本表格,上表中“对该客户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总价值”一栏可不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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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请在此栏打√ |
如果不是,请在此栏打√ |
A 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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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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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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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序号 |
2客户名称 |
3客户代码 |
4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 |
5客户分类 |
6产品型号及名称 |
……③ |
…… |
57供货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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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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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表格应该按照此格式横向填写。
②对可以合计的项目请提供汇总数额。
③ … …见下列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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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项目 |
填写要求 |
1 |
交易序号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交易序号,如果同一笔交易涉及不同规格产品的销售,则按照不同的规格分为不同的交易。 |
2 |
客户名称 |
请在表格中填写客户名称。 |
3 |
客户代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会计账簿中代表客户名称的会计代码。此代码应与表3-1中的代码一致。 |
4 |
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 |
如果你公司与客户是关联公司或者有特殊的价格安排,请在表格中填写“是”;如果销售给非关联公司且没有特殊价格安排请填写“否”。如果关联客户最终消费了产品,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自用)”;如果关联客户转卖给其他客户,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转售)”;如果关联客户转售给关联公司,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转售关联)”。 |
5 |
客户分类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客户分类,如:贸易公司、地区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或其他。 |
6 |
产品型号及名称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产品名称及型号,如果同一规格的产品因为其他物理特性不同而影响到产品的价格,请按照不同型号分别列出。 |
7 |
销售发票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销售发票日期。 |
8 |
销售发票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会计制度中该发票的编号。 |
9 |
销售日期 |
如果交易日期与销售发票日期不同,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你公司认定的交易日期。 |
10 |
合同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销售合同的签订日期。 |
11 |
合同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销售合同的号码。 |
12 |
发货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发货日期。 |
13 |
收到货款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收到货款日期。 |
14 |
交货条件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交货条件,如FOB、CIF等。 |
15 |
付款条件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付款条件,如:立即支付、30天后支付等。如果付款是以开具票据的形式进行,请在表格中加入一些项目,列出这些票据的名称、号码、金额、支付条件等等。 |
16 |
数量 |
请在表格中按照你公司实际交易单位填写每笔交易的数量,并在标题栏中注明该单位。 |
17 |
数量(吨)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吨”为单位的每笔交易数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
18 |
发票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实际交易的货币表示的该笔交易的价格总额,并在表格标题栏中指明货币单位。 |
19 |
发票中的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包含在发票价格中的折扣金额。 |
20 |
发票净额A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实际交易的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 |
21 |
发票净额B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原产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请以你公司记录在会计账簿时所依据的汇率为准。 |
22 |
汇率 |
请在表格中填写对该笔交易记账时依据的汇率。 |
23 |
单位产品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原产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价格的确定方法为发票净额B除以数量(吨)。 |
24 |
提前付款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提前付款折扣的金额。 |
25 |
数量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数量折扣的金额。 |
26 |
其他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所提供的其他折扣的金额。 |
27 |
回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所提供的回扣。 |
28 |
退款及赔偿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情况而退款或者赔偿的金额。 |
29 |
内陆运费――工厂到分销仓库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在生产国(地区)由工厂至分销仓库的运费。如果运输费用是直接发生在工厂至出口港的环节中,请在本表格31项中填写相关数据。 |
30 |
售前仓储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销售该产品前在生产国(地区)内用以仓储的直接费用。此部分的费用仅指在非生产厂家仓库中存储该产品所发生的直接花费。 |
31 |
内陆运输-工厂/仓库至出口港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在生产国(地区)由工厂/仓库运至出口港的费用。 |
32 |
内陆运输单据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内陆运输单据的号码,请填写主要运输单据的号码。 |
33 |
内陆保险费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内陆保险费用。 |
34 |
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35 |
国际运输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空运或者海运费用。 |
36 |
国际运输单据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国际运输单据号码,请填写主要运输单据的号码,如海运提单等。 |
37 |
国际运输保险费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国际运输保险费用。 |
38 |
港口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港口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39 |
包装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向中国出口的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包装费用,包括人工、原材料及一般管理费用等成本。如果产品在多个厂家进行包装,请提供所有厂家的加权平均包装成本。此项只填写专门为被调查产品出口到中国而进行的包装所发生的费用。如果被调查产品在中国进行了包装,请在表格中加入一栏,填写此费用情况。 |
40 |
信用费用 |
信用费用指卖方允许买方在交货以后付款而导致的卖方费用。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信用费用。 |
41 |
利息收入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得到的迟延付款的利息。 |
42 |
担保费用 |
担保费用指卖方为买方提供对被调查产品的担保或者保证而导致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担保费用。 |
43 |
售后服务等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卖方为买方提供技术援助或者其他售后服务而导致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 |
44 |
售后仓储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卖方为买方提供售后仓储所发生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 |
45 |
广告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涉及的直接广告费用。 |
46 |
佣金 |
请在表格中填写就该笔交易向关联及非关联销售代理人员支付的佣金,如果有很多种佣金,请分别列出。 |
47 |
货币兑换 |
请在表格中填写因货币兑换而产生的需要进行调整的费用。 |
48 |
出口检验费 |
请在表格中填写出口检验费用。 |
49 |
报关代理费 |
请在表格中填写报关代理费用。 |
50-1 |
出口退税 |
请在表格中填写向中国出口该笔产品得到的退税金额。 |
50-2 |
保税区转口 |
如果该笔交易运往中国境内的保税区后直接转往其他国家(地区),请注明‘是’。 |
51 |
加工贸易 |
如果该笔交易为加工贸易方式下的进口,请注明‘是’ |
52 |
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其他前项未包括的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情况。 |
53 |
价格调整合计 |
请在表格中填写所有申请调整项目的调整金额。 |
54 |
单位产品价格调整 |
价格调整合计除以数量(吨)。 |
55 |
出厂环节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单位产品的出厂环节价格。 |
56 |
CIF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CIF价格的总额,即中国海关报关价格。如果该笔交易不是以CIF价格成交,请按照本问卷第三部分问题15的要求估算出CIF价格并列出其他发生的费用,请补充这些需要调整的项目。 |
57 |
供货厂商 |
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从其他公司购买,并出口到中国,请在此项目中填写该笔交易货物的供货厂商。 |
1交易序号 |
2客户名称 |
3客户代码 |
4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 |
5客户分类 |
6产品名称及型号 |
……③ |
…… |
55供货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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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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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表格应该按照此格式横向填写。
②对可以合计的项目请提供汇总数额。
③… …见下列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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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项目 |
填写要求 |
1 |
交易序号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交易序号,如果同一笔交易涉及不同规格产品的销售,则按照不同的规格分为不同的交易。 |
2 |
客户名称 |
请在表格中填写中国客户名称。 |
3 |
客户代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会计账簿中代表客户名称的会计代码。此代码应与表3-2中的代码一致。 |
4 |
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 |
如果你公司与客户是关联公司或者有特殊的价格安排,请在表格中填写“是”;如果销售给非关联公司且没有特殊价格安排请填写“否”。如果关联客户最终消费了产品,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自用)”;如果关联客户转卖给其它客户,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转售)”;如果关联客户转售给关联公司,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转售关联)”。 |
5 |
客户分类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客户分类,如:贸易公司、地区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或其它。 |
6 |
产品型号及名称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产品型号及名称,如果同一规格的产品因为其它物理特性不同而影响到产品的价格,请按照不同型号分别列出。 |
7 |
产品控制编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产品的控制编码,具体产品编码请参见问卷第二部分。 |
8 |
销售发票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销售发票日期。 |
9 |
销售发票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会计制度中该发票的编号。 |
10 |
销售日期 |
如果交易日期与销售发票日期不同,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你公司认定的交易日期。 |
11 |
合同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销售合同的签订日期。 |
12 |
合同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销售合同的号码。 |
13 |
发货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发货日期。 |
14 |
收到货款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收到货款日期。 |
15 |
交货条件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交货条件,如FOB、CIF等。 |
16 |
付款条件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付款条件,如:立即支付、30天后支付等。如果付款是以开具票据的形式进行,请在表格中加入一些项目,列出这些票据的名称、号码、金额、支付条件等等。 |
17 |
数量 |
请在表格中按照你公司实际交易单位填写每笔交易的数量,并在标题栏中注明该单位。 |
18 |
数量(吨)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吨”为单位的每笔交易数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
19 |
发票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实际交易的货币表示的该笔交易的价格总额,并在表格标题栏中指明货币单位。 |
20 |
发票中的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包含在发票价格中的折扣金额。 |
21 |
发票净额A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实际交易的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 |
22 |
发票净额B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原产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请以你公司记录在会计账簿时所依据的汇率为准。 |
23 |
汇率 |
请在表格中填写对该笔交易记账时依据的汇率。 |
24 |
单位产品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原产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价格的确定方法为发票净额B除以数量(吨)。 |
25 |
提前付款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提前付款折扣的金额。 |
26 |
数量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数量折扣的金额。 |
27 |
其它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所提供的其它折扣的金额。 |
28 |
回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所提供的回扣。 |
29 |
退款及赔偿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它情况而退款或者赔偿的金额。 |
30 |
中国内陆运费――由港口至仓库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由中国进口港至中国境内的仓库或者其它中间地点的运输费用。 |
31 |
售前仓储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销售该产品前用以仓储的直接费用。此部分的费用仅指在非生产厂家仓库中存储该产品所发生的直接花费。 |
32 |
中国内陆运费――由仓库至非关联客户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由中国境内的仓库运至中国非关联客户的运输费用。 |
33 |
中国内陆运输单据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中国内陆运输单据的号码,请填写主要运输单据的号码。 |
34 |
中国内陆保险费 |
请在表格中填写在中国发生的该笔交易的内陆保险费。 |
35 |
其它在中国的运输开支 |
请在表格中填写其它在中国的运输开支。 |
36 |
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37 |
进口海关关税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进口关税。 |
38 |
反倾销税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反倾销税 |
39 |
进口报关费用 |
请在表格中提供进口报关费用,包括与海关相关的手续费。 |
40 |
在中国发生的再包装费用 |
请提供该笔交易在中国所发生的再包装费用,包括人工、原材料及一般管理费用等成本。如果产品在多个厂家进行包装,请提供所有厂家的加权平均包装成本。 |
41 |
深加工 |
如果你公司的产品在中国进行深加工或者组装,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深加工或组装的总成本。 |
42 |
信用费用 |
信用费用指卖方允许买方在交货以后付款而导致的卖方费用。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信用费用。 |
43 |
利息收入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得到的迟延付款的利息。 |
44 |
担保费用 |
担保费用指卖方为买方提供对被调查产品的担保或者保证而导致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担保费用。 |
45 |
售后服务等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卖方为买方提供技术援助或者其它售后服务而导致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 |
46 |
售后仓储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卖方为买方提供售后仓储所发生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 |
47 |
广告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涉及的直接广告费用。 |
48 |
佣金 |
请在表格中填写就该笔交易向关联及非关联销售代理人员支付的佣金,如果有很多种佣金,请分别列出。 |
49 |
货币兑换 |
请在表格中填写因货币兑换而产生的需要进行调整的费用。 |
50 |
利润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实现的利润。 |
51 |
其它需要调整的项目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其它前项未包括的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情况。 |
52 |
价格调整合计 |
请在表格中填写所有申请调整项目的调整金额。 |
53 |
单位产品价格调整 |
价格调整合计除以数量(吨)。 |
54 |
出厂环节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单位产品的出厂环节价格。 |
55 |
CIF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CIF价格的总额,即中国海关报关价格。如果该笔交易不是以CIF价格成交,请按照本问卷第三部分问题15的要求估算出CIF价格并列出其它发生的费用,请补充这些需要调整的项目。 |
56 |
供货厂商 |
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从其它公司购买,并向中国出口,请在此项目中填写该笔交易货物的供货厂商。 |
单位:吨
期间 |
委托公司 |
数量合计 |
20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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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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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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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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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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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损害调查期内累计购买量 |
关联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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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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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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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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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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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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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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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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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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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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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情况
期间 |
出口数量(吨) |
出口金额(美元) |
出口平均价(美元/吨) |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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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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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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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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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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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9(a)被调查产品通过关联与非关联进口商对中国出口情况
出口情况 |
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
合计出口 |
出口金额(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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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数量(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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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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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价格(美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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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过非关联中国进口商 |
出口金额(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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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数量(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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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出口价格(美元/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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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关联中国进口商 |
出口金额(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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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数量(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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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价格(美元/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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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9(b)对非关联独立客户的转售价格及关联进口商的销售库存情况
对独立客户的转售情况 |
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转售数量(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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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售金额(元) |
|
|
|
|
|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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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库存(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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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1国(地区)内销售客户①②
数量单位:吨
客户名称 |
客户代码 |
客户地址 |
贸易环节 |
是否关联及是否有特殊的价格安排 |
你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任何资助,如贷款 |
对该客户销售的被调查产品的数量 |
对该客户销售的被调查产品的总金额 |
对该客户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总金额 |
对该客户所给的折扣、回扣等金额 |
通常付款条件 |
通常交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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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请不分型号按客户填制本表格,并按被调查产品交易金额的大小排序。
②请再按照被调查产品不同型号分别填写本表格,上表中“对该客户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总金额”一栏可不必填写。
1交易序号 |
2客户名称 |
3客户代码 |
4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 |
5客户分类 |
6产品型号及名称 |
……③ |
…… |
49.调查期加权平均成本 |
50.比较 |
51.供货厂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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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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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①此表格应该按照此格式横向填写。
②对可以合计的项目请提供汇总数额。
③……见下列具体项目。
|
填写项目 |
填写要求 |
1 |
交易序号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交易序号,如果同一笔交易涉及不同规格产品的销售,则按照不同的规格分为不同的交易。 |
2 |
客户名称 |
请在表格中填写客户名称。 |
3 |
客户代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会计账簿中代表客户名称的会计代码。此代码应与“表4-1国(地区)内销售客户”中的代码一致。 |
4 |
是否关联或者有特殊价格安排 |
如果你公司与客户是关联公司或者有特殊的价格安排,请在表格中填写“是”;如果销售给非关联公司且没有特殊价格安排请填写“否”。如果关联客户最终消费了产品,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自用)”;如果关联客户转卖给其他客户,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转售)”;如果关联客户转售给关联公司,请在表格中填写“是(转售关联)”。 |
5 |
客户分类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客户分类,如:贸易公司、地区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或其他。 |
6 |
产品型号及名称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产品型号及名称,如果同一规格的产品因为其他物理特性不同而影响到产品的价格,请按照不同型号分别列出。 |
7 |
销售发票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销售发票日期。 |
8 |
销售发票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会计制度中该发票的编号。 |
9 |
销售日期 |
如果交易日期与销售发票日期不同,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你公司认定的交易日期。 |
10 |
合同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销售合同的签订日期。 |
11 |
合同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销售合同的号码。 |
12 |
发货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发货日期。 |
13 |
收到货款日期 |
请在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收到货款日期。 |
14 |
交货条件 |
请在表格中填写交货条件。 |
15 |
付款条件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付款条件,如:立即支付、30天后支付等。如果付款是以开具票据的形式进行,请在表格中加入一些项目,列出这些票据的名称、号码、金额、支付条件等等。 |
16 |
数量 |
请在表格中按照你公司实际交易单位填写每笔交易的数量,并在标题栏中注明该单位。 |
17 |
数量(吨)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吨”为单位的每笔交易数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
18 |
发票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本国(地区)货币表示的该笔交易的价格总额,并在表格标题栏中指明货币单位。 |
19 |
发票中的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包含在发票价格中的折扣金额。 |
20 |
发票净额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本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发票净额。 |
21 |
单位产品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以本国(地区)货币表示的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价格的确定方法为发票净额除以数量(吨)。 |
22 |
提前付款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提前付款折扣的金额。 |
23 |
数量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数量折扣的金额。 |
24 |
其他折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所提供的其他折扣的金额。 |
25 |
回扣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所提供的回扣。 |
26 |
退款及赔偿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情况而退款或者赔偿的金额。 |
27 |
物理特性调整 |
请在表格中填写国(地区)内销售的产品和对中国出口销售的产品因物理特性不同产生的价格差别。应当对每一型号产品的差别分别进行调整。 |
28 |
贸易环节调整 |
请在表格中填写国(地区)内销售和对中国出口销售因贸易环节不同而对价格产生的影响数额。在其他调整项目中反映出的贸易环节差别不应在此项目中重复调整。 |
29 |
内陆运费――工厂到分销仓库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在生产国(地区)由工厂至分销仓库的运费。如果运输费用是直接发生在工厂至客户的环节中,请在本表格31项中填写相关数据。 |
30 |
售前仓储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你公司销售该产品前在生产国(地区)内用以仓储的直接费用。此部分的费用仅指在非生产厂家仓库中存储该产品所发生的直接花费。 |
31 |
内陆运输-工厂/仓库至客户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在生产国(地区)由工厂/仓库运至客户的费用。 |
32 |
内陆运输单据号码 |
请在表格中填写内陆运输单据的号码,请填写主要运输单据的号码。 |
33 |
内陆保险费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的内陆保险费用。 |
34 |
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出厂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
35 |
包装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国(地区)内销售的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包装费用,包括人工、原材料及一般管理费用等成本。如果产品在多个厂家进行包装,请提供所有厂家的加权平均包装成本。此项只填写与被调查产品出口到中国进行的包装不同的包装所发生的费用。 |
36 |
信用费用 |
信用费用指卖方允许买方在交货以后付款而导致的卖方费用。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信用费用。 |
37 |
利息收入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得到的迟延付款的利息。 |
38 |
担保费用 |
担保费用指卖方为买方提供对被调查产品的担保或者保证而导致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担保费用。 |
39 |
售后服务等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卖方为买方提供技术援助或者其他售后服务而导致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 |
40 |
售后仓储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卖方为买方提供售后仓储所发生的卖方费用。此项费用只填写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 |
41 |
广告费用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涉及的直接广告费用。 |
42 |
佣金 |
请在表格中填写就该笔交易向关联及非关联销售代理人员支付的佣金,如果有很多种佣金,请分别列出。 |
43 |
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 |
请在表格中填写该笔交易所发生的其他前项未包括的与该笔交易直接相关的费用情况。 |
44 |
价格调整合计 |
请在表格中填写所有申请调整项目的调整金额。 |
45 |
单位产品价格调整 |
价格调整合计除以数量(吨)。 |
46 |
出厂环节价格 |
请在表格中填写单位产品的出厂环节价格。 |
47 |
月平均单位成本 |
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是生产商,请在本栏填列“表6-3”中计算出的国(地区)内销售“单位产品成本及费用”相应月份(每笔交易的销售日期所在月)的数据;如果你公司从其他公司购买,则填列外购成本。 |
48 |
比较 |
请填写单位产品价格(本表第21项)与月平均单位成本(本表第47项)之差。 |
49 |
调查期加权平均成本 |
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是生产商,请在本栏填列“表6-3”中计算出的调查期加权平均成本的数据。 |
50 |
比较 |
请填写单位产品价格(本表第21项)与调查期加权平均成本(本表第49项)之差。 |
51 |
供货厂商 |
对于该笔交易,如果你公司从其他公司购买,并在国(地区)内销售,请在此项目中填写该笔交易货物的供货厂商。 |
表5-1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出口销售同类产品的国别(地区)情况
数量单位:吨
|
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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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金额 |
平均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平均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平均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平均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平均单价 |
国家(地区)名称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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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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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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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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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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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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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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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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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据涉案产品的销售数量,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列示。
表5-2对中国以外其它国家(地区)出口销售同类产品的交易情况
数量单位:吨
序号 |
产品型号 |
目的国(地区) |
客户数量 |
贸易环节 |
数量 |
销售价格 |
通常交易的货币 |
通常付款 条件 |
通常交货 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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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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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计的项目请提供汇总数额。
数量单位:吨
序号 |
客户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损害调查期内累计购买量 |
关联情况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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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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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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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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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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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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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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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0 |
|
|
|
|
|
|
|
单位:吨
项目 |
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平均生产能力[贸易公司不答]① |
|
|
|
|
|
期初库存 |
|
|
|
|
|
产量[贸易公司不答] |
|
|
|
|
|
总销量 |
|
|
|
|
|
自用量② |
|
|
|
|
|
国(地区)内销售量 |
|
|
|
|
|
出口总量 |
|
|
|
|
|
其中:向中国出口量 |
|
|
|
|
|
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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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工率(%)[贸易公司不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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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库存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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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持有的库存量(不包括关联方或进口商已购产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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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平均生产能力为期间各月已投产设备月度设计产能之和,新投产生产能力计入投产当月;设备月度设计生产能力=设备设计生产能力/12。
(开工率也可根据个案用开工时间等方法表示)
① 用量指你公司同类产品用于生产下游产品的内部使用量,不包括销售给关联公司的数量。
② 表所列数据推算公式:期初库存+产量-自用量—国(地区)内销售量—出口总量=期末库存。若你公司以不同方法推算,请予以说明。
单位:美元/吨
期间 |
你公司被调查产品加权平均价格 |
在本国(地区)的价格 |
向中国出口的价格(以CIF价为准) |
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出口的价格 (以CIF价为准) |
2012年 |
|
|
|
|
… |
|
|
|
|
2015年 |
|
|
|
|
2015年上半年 |
|
|
|
|
2016年上半年 |
|
|
|
|
数量单位:吨
产品 名称 期间 |
装置 总产能 |
被调查产品 |
…… |
…… |
|||
生产数量 |
所占 比例 |
生产数量 |
所占 比例 |
生产数量 |
所占 比例 |
||
2012年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 |
|
|
|
|
|
|
|
2015年上半年 |
|
|
|
|
|
|
|
2016年上半年 |
|
|
|
|
|
|
|
期间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销售利润(%) |
其他 |
2012年 |
|
|
|
|
… |
|
|
|
|
2015年 |
|
|
|
|
2015年上半年 |
|
|
|
|
2016年上半年 |
|
|
|
|
序号 |
项目 |
2012年 |
… |
2015年 |
2015年上半年 |
2016年上半年
|
1 |
销售收入 |
|
|
|
|
|
2 |
生产成本[贸易公司回答销售成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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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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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直接工资 |
|
|
|
|
|
|
制造费用 |
|
|
|
|
|
|
其它成本 |
|
|
|
|
|
3 |
毛利润 |
|
|
|
|
|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
|
|
|
|
|
财务费用 |
|
|
|
|
|
4 |
税前利润 |
|
|
|
|
|
(请提供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成本情况)
原材料名称及产品编码① |
||||||||||||
发票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代码 |
你公司和供应商是否关联 |
是否进口 |
数量 |
发票金额 |
货币 |
汇率 |
你公司的入账价格 |
其他采购费用 |
其他采购费用② |
你公司入账的总成本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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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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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调查期期初库存 |
|
|
|
|
|
|
|
|
||||
调查期期末库存 |
|
|
|
|
|
|
|
|
||||
调查期总耗用量 |
|
|
|
|
|
|
|
|
||||
单位成本 |
|
|
|
|
|
|
|
|
||||
① 请分别填报表格7-4中列明的各项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清单。
② 分别列出原材料采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每项费用为一列,包括税、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
(提供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原材料的生产成本情况)
|
对应的末级会计科目或代码 |
原材料1 |
…… |
|||||
数量 |
金额 |
单位成本 |
数量 |
金额 |
单位成本 |
|||
直接材料 |
直接材料1: |
|
|
|
|
|
|
|
直接材料2: |
|
|
|
|
|
|
|
|
直接材料3: |
|
|
|
|
|
|
|
|
直接材料4: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直接人工 |
工资及福利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燃料及动力 |
燃料 |
|
|
|
|
|
|
|
动力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制造费用(如有可能,请自行增加制造费用中的明细项目) |
水电费 |
|
|
|
|
|
|
|
间接人工工资及福利 |
|
|
|
|
|
|
|
|
折旧费 |
|
|
|
|
|
|
|
|
物料消耗 |
|
|
|
|
|
|
|
|
差旅费 |
|
|
|
|
|
|
|
|
试验费 |
|
|
|
|
|
|
|
|
递延资产摊销 |
|
|
|
|
|
|
|
|
设备闲置摊销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生产成本 |
合计 |
|
|
|
|
|
|
|
调查期期初库存 |
|
|
|
|
|
|
|
|
调查期期末库存 |
|
|
|
|
|
|
|
|
调查期总耗用量 |
|
|
|
|
|
|
|
|
单位成本 |
|
|
|
|
|
|
|
|
|
2015年7月 |
2015年8月 |
…2015年12月… |
2016年6月 |
调查期合计 |
产品控制编码 |
|
|
|
|
|
产品名称及规格② |
|
|
|
|
|
该期间的生产数量(吨) |
|
|
|
|
|
销售的数量(吨) |
|
|
|
|
|
|
|
|
|
|
|
直接材料③ |
|
|
|
|
|
直接人工③ |
|
|
|
|
|
燃料及动力③ |
|
|
|
|
|
制造费用③ |
|
|
|
|
|
其他成本④ |
|
|
|
|
|
生产成本总计 |
|
|
|
|
|
单位产品生产成本⑦ |
|
|
|
|
|
|
|
|
|
|
|
销售费用⑤ |
|
|
|
|
|
管理费用⑤ |
|
|
|
|
|
财务费用⑤ |
|
|
|
|
|
其他费用⑥ |
|
|
|
|
|
相关费用总计 |
|
|
|
|
|
单位产品相关费用⑧ |
|
|
|
|
|
|
|
|
|
|
|
单位产品成本及费用⑨ |
|
|
|
|
|
①如你公司国(地区)内销售与出口销售的成本费用存在差异,请照本表要求对于国(地区)内销售、出口到中国和出口到第三国(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和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成本和费用情况分别列表提供。
②你公司各型号产品的成本费用存在差异,请照本表要求对不同的规格或者型号分别列表填报。
③尽量按照表7-4中列出的项目,分别列出原材料、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制造费用中每一项的具体成本/费用情况。
④如果还有其他与生产成本有关的成本/费用,请具体指出每一项成本情况。
⑤尽量按照表7-5中列出的项目,分别列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每一项具体费用情况。
⑥如果还有其他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费用情况,请分别指出这些费用。
⑦“生产成本总计”除以“该期间的生产数量(吨)”。
⑧“相关费用总计”除以“销售的数量(吨)”。
⑨“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加“单位产品相关费用”。
|
对应的末级会计科目或代码 |
单位耗用数量 |
单价 |
合计金额 |
|
直接材料(分种类详细填写生产被调查产品的主要材料或上一环节的半成品) |
直接材料1: |
|
|
|
|
直接材料2: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合计 |
|
|
|
|
|
说明: 1、合计项应与表格7-1和(或)表格7-2所报各项原材料成本合计数相一致。
2、 如你公司各产品控制编码的产品原材料成本存在差异则分产品控制编码逐列填写。
项目 |
公司调查期内全部产品情况 |
生产被调查产品部门调查期内全部产品情况 |
调查期内与国(地区)内市场销售有关的数据② |
||||||
被调查产品 |
其他产品 |
||||||||
金额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
销售收入 |
|
|
|
|
|
|
|
|
|
销售折扣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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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入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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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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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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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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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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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销售产品成本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佣金 |
|
|
|
|
|
|
|
|
|
销售人员工资及奖金 |
|
|
|
|
|
|
|
|
|
销售人员福利 |
|
|
|
|
|
|
|
|
|
差旅费 |
|
|
|
|
|
|
|
|
|
通讯费用 |
|
|
|
|
|
|
|
|
|
折旧和摊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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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维修费 |
|
|
|
|
|
|
|
|
|
保险费 |
|
|
|
|
|
|
|
|
|
广告费 |
|
|
|
|
|
|
|
|
|
售后服务 |
|
|
|
|
|
|
|
|
|
海外发展费用 |
|
|
|
|
|
|
|
|
|
运输费用 |
|
|
|
|
|
|
|
|
|
其他费用③ |
|
|
|
|
|
|
|
|
|
销售费用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人员工资 |
|
|
|
|
|
|
|
|
|
行政人员奖金 |
|
|
|
|
|
|
|
|
|
电话费等通讯费用 |
|
|
|
|
|
|
|
|
|
折旧和摊销 |
|
|
|
|
|
|
|
|
|
维修费 |
|
|
|
|
|
|
|
|
|
保险费 |
|
|
|
|
|
|
|
|
|
坏账 |
|
|
|
|
|
|
|
|
|
税 |
|
|
|
|
|
|
|
|
|
其他费用③ |
|
|
|
|
|
|
|
|
|
研发等费用④ |
|
|
|
|
|
|
|
|
|
管理费用合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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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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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利息收益 |
|
|
|
|
|
|
|
|
|
汇兑收益 |
|
|
|
|
|
|
|
|
|
汇兑支出 |
|
|
|
|
|
|
|
|
|
其他费用③ |
|
|
|
|
|
|
|
|
|
财务及其他费用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及其他费用合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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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净利润⑤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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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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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请在百分比项中列出各项目占该栏目“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
② 按照同样的格式在同一个表格中继续列出对中国出口销售和向第三国(地区)出口销售的有关数据。
③ 请详细列出每一项具体费用。
④ 请解释研发费用如何计算的和如何分摊到具体产品的。
⑤ 各项费用的合计应当与损益表中的数据一致。对于你公司发生的未摊销到以上成本和费用中的收益和费用,请说明是什么费用并指出具体数额。此处的利润及费用和其他费用应当与你公司的损益表有一致的关系。
⑥ 此处的净利润为税前利润。本表格无需报告企业所得税情况。
总公司(公司)① |
管理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② |
调查期发生额 |
受益的公司(部门) |
分摊方法③④ |
负责被调查产品的公司(部门)应分摊金额 |
… |
|
|
|
|
|
累计 |
|
|
|
|
|
负责被调查产品的公司(部门) |
管理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调查期发生额 |
受益的产品 |
分摊方法 |
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应分摊金额 |
… |
|
|
|
|
|
小计 |
|
|
|
|
|
应由本部门负担的总公司管理费用 |
|
|
|
|
|
累计 |
|
|
|
|
|
调查期内与国(地区)内(地区)市场销售有关的数据 |
管理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被调查产品的国(地区)内(地区)同类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调查期内与出口中国市场销售有关的数据 |
管理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被调查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调查期内与向第三国(地区)市场销售的有关数据 |
管理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出口第三国(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① 如果是集团公司,按照“总公司――公司--业务部门--不同市场”的分摊顺序填写;如果是单独的公司,按照“公司――业务部门——不同市场”的分摊顺序填写。
② 请按公司会计科目详细列出每一项具体费用。总公司(公司)各项费用合计应与损益表数据一致。
③ 请在分摊方法中解释各项费用如何分摊到具体产品的。
④ 对于你公司发生的未分摊到被调查产品的收益和费用,请说明其内容及具体数额并解释不分摊至被调查产品的原因。
总公司 (公司)① |
销售费用明细(按会计科目)② |
调查期发生额 |
受益的公司(部门) |
分摊方法③④ |
负责被调查产品的公司(部门)应分摊金额 |
|
… |
|
|
|
|
||
累计 |
|
|
|
|
||
负责被调查产品的公司(部门) |
销售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调查期发生额 |
受益的产品 |
分摊方法 |
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应分摊金额 |
|
… |
|
|
|
|
||
小计 |
|
|
|
|
||
应由本部门负担的总公司销售费用 |
|
|
|
|
||
累计 |
|
|
|
|
||
调查期内与国(地区)内市场销售有关的数据 |
销售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被调查产品的国(地区)内(地区)同类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调查期内与出口中国市场销售有关的数据 |
销售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被调查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调查期内与向第三国(地区)市场销售的有关数据 |
销售费用明细 (按会计科目) |
出口第三国(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① 如果是集团公司,按照“总公司――公司--业务部门--不同市场”的分摊顺序填写;如果是单独的公司,按照“公司――业务部门——不同市场”的分摊顺序填写。
② 请按公司会计科目详细列出每一项具体费用。总公司(公司)各项费用合计应与损益表数据一致。
③ 请在分摊方法中解释各项费用是按实际发生直接计入具体产品还是分摊到具体产品的,如是分摊,请解释分摊方法。
④ 对于你公司发生的未分摊到被调查产品的收益和费用,请说明其内容及具体数额并解释不分摊至被调查产品的原因。
总公司 (公司)① |
财务及其他费用明细(按会计科目)② |
调查期发生额 |
受益的公司(部门) |
分摊方法③④ |
负责被调查产品的公司(部门)应分摊金额 |
|
… |
|
|
|
|
||
累计 |
|
|
|
|
||
负责被调查产品的公司(部门) |
财务及其他费用明细(按会计科目) |
调查期发生额 |
受益的产品 |
分摊方法 |
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应分摊金额 |
|
… |
|
|
|
|
||
小计 |
|
|
|
|
||
应由本部门负担的总公司财务及其他费用 |
|
|
|
|
||
累计 |
|
|
|
|
||
调查期内与国(地区)内市场销售有关的数据 |
财务及其他费用明细(按会计科目) |
被调查产品的国(地区)内同类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调查期内与出口中国市场销售有关的数据 |
财务及其他费用明细(按会计科目) |
被调查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调查期内与向第三国(地区)市场销售的有关数据 |
财务及其他费用明细按会计科目) |
出口第三国(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调查期应分摊额 |
分摊方法 |
|||
… |
|
|
||||
累计 |
|
|
||||
① 如果是集团公司,按照“总公司――公司--业务部门--不同市场”的分摊顺序填写;如果是单独的公司,按照“公司――业务部门——不同市场”的分摊顺序填写。
② 请按公司会计科目详细列出每一项具体费用。总公司(公司)各项费用合计应与损益表数据一致。
③ 请在分摊方法中解释各项费用是按实际发生直接计入具体产品还是分摊到具体产品的,如是分摊,请解释分摊方法。
④ 对于你公司发生的未分摊到被调查产品的收益和费用,请说明其内容及具体数额并解释不分摊至被调查产品的原因。
1
[1]公司营业执照或出口报关所使用的英文名称。
[2]本问卷所有表格请见附件。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本问卷中所指的关联公司:1.一家公司通过所有权、持有股份或者订立协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了另外一家公司的经营或者决策;2.两家公司共同被某一公司以所有权、持有股份或者订立协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了经营或者决策。3.两家公司共同以所有权、持有股份或者订立协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了某一公司的经营或者决策。
附件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贸易救济调查局
Trade Remedy and Investigation Bureau
Ministry of Commerc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 2, Dong Chang An Ave., Beijing, China 100731
北京东长安街2号 100731
电话(Phone):(86)-10-85093415,65198415/17
传真(Fax): (86)-10-65198415
大麦反补贴案
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8年12月21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10031000和10039000。
现向你公司发出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进口调查二处
应诉企业情况
应诉企业名称:
----------------
(外文)
-----------------
(中文)
应诉企业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地址:
案件联系人姓名:
指定的代理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目 录
一. 答卷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及说明------------------------------------------------5
第二部分 答卷具体要求---------------------------------------------------8
二.补贴调查问卷
第一部分 整体性问题-----------------------------------------------------13
第二部分 经营、财务和市场等相关信息----------------------------23
第三部分 具体项目问题-------------------------------------------------26
第四部分 附表和附件----------------------------------------------------79
在回答本问卷之前,请认真阅读答卷要求,并按照答卷要求准确完整地回答
一、 答卷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及说明
1.本问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为裁定你公司是否接受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大麦产品补贴而制订。所谓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在本问卷中,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统称为政府。
请注意,本问卷中所指接受者包括任何从事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管理等相关行为的任何公司、个人、合作社或组织。如无特指,本问卷中所指“公司”泛指上述“接受者”。问卷中所指“生产”,包括大麦的种植及加工。“生产商”为“农业生产者或种植者”,包括个人种植者、作物所有者、农户、农场主等。
被调查产品名称:大麦。
英文名称:Barley。
主要用途:大麦是一种禾谷类作物,系禾本科、大麦属,主要用于酿酒、饲料等生产,也可作为种子,以及直接或通过加工被消费者食用。
税则号:本案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31000和10039000。
2.本次反补贴调查将自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
3.本案的补贴调查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本问卷中除特殊说明的部分外,“调查期”系表示补贴调查期。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同时要求你公司对部分补贴项目要报告调查期和之前9年被调查产品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二)。
4.你公司应提供本问卷要求的全部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而准确的答卷,以便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尽快对你公司的答复做出分析和裁定。在调查过程中你公司的充分合作将对案件的调查起重要作用。
5.你公司应报告本案的调查期内,或根据要求报告本案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你公司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及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以及相关产品各个环节接受补贴的详细情况。如果你公司只是生产商而没有参与对中国出口销售,或者只是贸易商参与对中国出口销售而没有生产被调查产品,请立即将本调查问卷的复印本转交有关的贸易商或生产商,由生产商和贸易商共同填写答卷,且涉及的公司应独立提交答卷。
如你公司在答卷时应由贸易公司、关联公司和其他公司提供本问卷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时,应将本问卷的复印本转交给上述公司,请上述公司按照问卷的要求回答问题、填制表格,并提供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署的证明信。上述公司应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独立提交答卷。
6.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其他可能对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制造或出口授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可被认定为补贴的项目也将进行调查。
7.如你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照本问卷的要求提供答卷,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答卷,或者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允许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予以核查,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根据可获得的事实做出裁定。
8.如你公司在回答问卷时对调查问卷有疑问,可以在收到问卷1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查机关咨询。如果你公司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应在问卷提交截止期限7日前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
第二部分 答卷具体要求
请你公司按照下述要求答卷:
1.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形式。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只接受以中文形式提供的证据和材料作为正式答卷内容。如果原件是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按照外文原文的格式翻译)并附外文原文或复印件。任何用其他语言提供的信息,如果没有中文翻译,将不会在调查中考虑,同时欢迎提交英文答卷和附件以协助理解中文答卷。
2.你公司应在本问卷首页所述截止日期的办公时间结束(北京时间17:00)之前将答卷寄至或直接送至本问卷首页所列的地址。答卷应包括支持其回答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描述性材料。答卷包括公开文本和非公开文本。如截止日为非工作日,最后期限将延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以收到答卷的日期为答卷提交日期。
3.在回答问题前,应仔细阅读问题。在回答问题时,应首先列出问题题目,然后在题目下直接回答,并指出支持其回答的相关证据材料。
4.请你公司按照本案公告当中所列明的被调查产品的范围,或根据具体问题的要求回答本调查问卷的所有问题。
5.请指明你公司在答卷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来源及具体出处,并提供所有与其来源相关的复印件。
调查机关不接受援引网址作为答卷内容,任何指向网址的答卷内容,由于网页内容的宽泛性和不可验证性,将视为没有提供相关回答,但网址可以作为提交相关证据的证据来源。
6.请你公司在答卷中列明所使用的年度标准、度量标准、货币名称。如果涉及交易的币种与记账币种不同,请说明特定交易中使用的实际汇率。如果因通货膨胀而调整价值,请提供名义上的价值和调整后的价值,并说明调整方法。在答卷中涉及的所有价格数据,请以“美元/吨”为单位进行折算,并保留原始数据、说明折算依据。
7.你公司应保存并整理好支持答卷中所提供信息的所有证据材料,以备核查。
8.在回答本调查问卷时,如涉及计算,则你公司应在提供的回答中保留计算公式。如不保留公式,则视为答卷不完整。
9.你公司在提交答卷时,应将答卷做成两种类型。一类为含有保密信息的完整答卷;一类为只包括公开信息的答卷,并分别在每份答卷首页注明非公开答卷或公开答卷。
10.你公司可以就答卷中的保密信息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出保密申请,简要陈述需要保密的理由并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对保密信息,请在保密答卷中用“〖〗”符号标识标明。
11.你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序号、该保密信息出现在保密文本中的页码;
(2)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一般性质;
(3)请求保密的理由;
(4)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文字性说明。
保密信息的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该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
你公司应用“〖〗”符号标明公开答卷中涉及的保密信息,并注明相应的非保密概要的序号。
12.你公司如果提供的官方文件或信息属于政府机密或国家安全信息,请注明,并解释其为何依据你国的法律属于此类信息。
13.公开和非公开答卷应各提供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如仅有公开答卷的,请提供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所有答卷均须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妥善装订成册,并在答卷正文和附件上按顺序标上页码。请提供一份答卷目录和附件目录。每一附件都应列明序号。上述答卷均应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以WINDOWS操作系统下Microsoft Office 2010及以下版本提供,其中内容应与答卷中的格式保持一致。
14.请保证你公司提供的光盘不携带病毒。如有病毒出现,可被视为阻碍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可获得的事实做出裁定。
15.如你公司不提供电子数据载体,则将被视为不合作。如你公司无法提供电子数据载体或无法按照本问卷要求提供电子数据载体,则可在本问卷发放之日起15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16.请你公司按照本问卷附件七的要求提供一份中文确认函,由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确认你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并愿意接受核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不按要求提供确认函的答卷不予接受。
17.如你公司聘请律师提交答卷,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代理呈送并由代理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在答卷中请提供一份有效的律师授权委托书及该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18.为本案调查之目的,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视情况要求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和信息。
19.调查机关将根据需要对答卷中所提交的全部或特定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如不允许对任何特定信息进行充分和完全的核查,将可能会影响到对该信息或答卷中其他已核查或未核查信息的考虑。
二、 补贴调查问卷
第一部分 整体性问题
一、公司结构及运营
对于直接或者间接涉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出口的企业主体,请提供以下信息:
1.请说明你公司的性质。
2.请简述你公司的发展历程。
3.请提供你公司总部、生产和出口部门所在地。
4.请提供你公司和工厂注册时的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5.请按下表列明你公司股东名单(若某股东为非自然人,请附表列明该股东公司或机构的股东名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东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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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按下表提供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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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列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并描述各部门的职能,指明被调查产品在国内和出口市场的生产、销售和分销所涉及的所有部门以及生产投入物生产或采购部门。
8.请提供调查期内你公司生产、销售的所有被调查产品的产品清单。
9.请用图表的形式描述你公司生产和销售被调查产品的流程。如果不同的生产阶段发生在不同的生产单位或部门,请明确注明这些生产单位或部门的名称和地点,与你公司的具体关系。
10.请指明你公司与被调查产品研发、种植、销售、许可、技术和专利协议等方面有关的与任何其他公司的任何金融或合同联系以及合营关系。
11.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加入了在联邦、州及州以下存在的澳大利亚谷物协会或类似的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贸易商、出口商组织。如果是,请说明加入该协会的具体条件、你公司加入日期、与该协会签定的合同、调查期内接受该协会的服务项目或财政资助金额。
二、关联公司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本问卷中所指的关联公司:1.一家公司通过所有权、持有股份或者订立协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了另外一家公司的经营或者决策;2.两家公司共同被某一公司以所有权、持有股份或者订立协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了经营或者决策;3.两家公司共同以所有权、持有股份或者订立协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了某一公司的经营或者决策;4.除前述形式外,存在其他关系可能影响你公司的经营决策。
(一)请根据上述标准,明确指出与你公司相关联的所有公司,并提供每一家公司的全称、地址、网址、电话和传真。
(二)请详细描述你公司和问题(一)中所列举的公司之间的内在关系。请指出,例如,这些公司是否拥有共同的董事会,或者是否其中一家公司的董事还是其他公司的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投票权是如何分配的;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者是否以及如何直接参与另一家公司的经营。请指出关联公司是否为你公司生产提供生产投入物。
(三)如你公司为跨国性集团公司,请提供你公司或者你公司所在集团的全球范围的公司结构和附属机构图表,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公司及生产被调查产品的工厂、营销机构、研究机构的名单及地址,并简要介绍每个机构的活动,尤其是涉及被诉产品的活动及设立目的。
(四)与应诉公司存在如下四种关系之一的关联公司,也需要提供一份完整的企业答卷,包括:
1.关联公司也生产被调查产品;
2.关联公司为控股公司或者是你公司的母公司;
3.关联公司向你公司提供主要用于生产被调查产品的投入品;
4.关联公司已经获得了补贴,并将其转移给你公司。
如果对于另一家公司是否与你公司为关联公司或相互持股存在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本案主管官员进行咨询。
三、生产投入物采购
1. 请以下表的格式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及2014至2018年购买生产投入物(如化肥、种子)、能源、水、土地、机械及其他有用物等产品或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性质、股权结构、注册文件,并说明是否关联。
供应商名称 |
物品名称 |
地址、电话 |
性质 |
是否关联 |
总数量(吨) |
总金额(美元) |
均价(美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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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公司为贸易商或出口商,请提供购买大麦的上述情况。
采购来源名称 |
地址、电话 |
性质 |
股权结构 |
是否关联 |
总数量(吨) |
总金额(美元) |
均价(美元/吨) |
采购价格决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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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按时间顺序提供调查期内及其2014至2018年你公司购买生产投入物(如化肥、种子)、能源、水、土地、机械及其他有用物等产品或服务的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
日期 |
物品名称 |
供货方 |
数量(吨) |
金额(美元) |
单价(美元/吨) |
是否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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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公司为贸易商或出口商,请提供购买大麦的上述情况。
日期 |
采购来源名称 |
数量 (吨) |
金额 (美元) |
采购价格 (美元/吨) |
采购价格决定方式 |
供货合同号(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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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提供你公司在调查期内及2014至2018年购买生产投入物、能源、水、土地、机械及其他有用物等产品或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货合同、购货发票、付款证明、收货方式、承运公司、运输合同、提货单、入账会计记录等详细资料。
如你公司为贸易商或出口商,请提供购买大麦的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生产成本
1.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生产单位数量(每吨)被调查产品所耗用各种原料的具体名称、数量、金额。
2.你公司按照附件六要求填写生产被调查产品所需成本的详细信息。
五、种植和销售情况
请提供你公司2014年至2018年和调查期种植所有作物的种植面积、收割面积、产量、销售量和销售客户(包括每个客户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
请提供你公司2014年至2018年和调查期种植大麦的种植面积、收割面积、产量和销售量和销售客户(包括每个客户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
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你公司销售被调查产品的信息。
(一)请用图表的形式描述你公司在澳大利亚经销和配送被调查产品的过程。如果销售是通过不同的部门或关联公司进行的,请明确指出这些部门或公司的名称和地点。
(二)请提供你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下列相关信息(不包含在澳大利亚境外生产的商品及所退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如果你公司提供服务,请单独提供该服务的金额。如你公司仅为种植,不负责销售,请与你公司销售的贸易商联系,确保你公司填报信息和销售公司信息一致。
1.销售
所有市场(本国和外国)的所有产品销售的数量和金额。
2.被调查产品的销售
所有市场(本国和外国)的被调查产品销售的数量和金额。
3.出口
对所有市场的出口销售(区分被调查产品和其他产品)总数量和金额。
4.对中国的出口
对中国出口(区分被调查产品和其他产品)的总数量和金额。
5.被调查产品的出口
对所有市场(包括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出口总数量和金额。
(三)你公司(包括关联公司)是否出口由澳大利亚其他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如果是,请明确指出供应商,并提供调查期内自每一供应商采购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其中销至国内市场、出口至中国和出口至第三国的数量和金额。
(四)请解释被调查产品的销售在你公司的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在财务报告中你公司的销售是否与母公司、控股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销售合并?如果是,请解释如何合并。
(五)请说明你公司如何认定出口到中国的交易,并提供你公司出口中国的销售合同样本和原产地证明样本。
六、公司经营与政府的关系
(一)请描述你公司经营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报告,税收,从国有企业购买产品或服务,投资决定,价格确定,各类行政许可,土地使用和管理,基础设施,水利灌溉,贷款、融资或其他资金支持,虫害管理,干旱或其他自然灾害应对和救助,环保,育种,食品安全,技术咨询,出口,行业标准,产业发展,生产力改善等。
(二)请指明过去调查期及其之前9年政府或国有企业是否参与到你公司经营和管理中。
(三)请说明你公司和所有关联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管理层人员、股东、雇员是否与各级政府、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存在关系。如有,请指明他们在政府、政党和其他政治团体的职务和作用。
(四)请说明你公司任命高管人员、经营管理、价格确定的方式和程序,并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销售价格确定的会议纪要。
(五)你公司是否参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请说明这些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名称、地址、管理方式。行业组织对你公司种植、销售等行为影响。
(六)请提供你公司注册登记或许可经营证书。指明颁发该注册登记或许可证书的政府机构或行业管理机构的名称,申报和颁发程序,监管方式等。在什么情况下,政府会收回相关证书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七)请列明所有你公司需要提供给政府和行业管理机构的相关报告。详细描述提供这些报告的原因,程序,报告提交机构名称,如果不提交报告的后果等。
七、其它
1.请提供澳大利亚联邦、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层面,负责对农业及粮食作物相关行业进行监管的有关部门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立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公共机构或受政府控制的其他部门),并说明每个部门或机构的具体职能及作用。上述监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与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性文件、规划、指引、报告等,资源配置,公共产品与服务、价格监管,贸易监管,市场准入与退出,并购审查,资金扶持等。
2.请说明被你公司的投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接受上述部门或机构监管的情况,并描述相关监管行为的具体方式。
3.请详细介绍是否进行土地轮作,轮作种植的作物名称、产值、生产周期,不同作物间轮作的具体安排和原因。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同一块土地每年每种作物的收入和利润。请举例在轮作情况下,如何分摊资本性支出及整体性投入,如购买土地的资本支出,农机设备的使用分摊、水利建设的投入分摊等。请详细介绍种植不同作物的成本和收益比较,除市场售价外考虑到其他因素。请详细说明收入情况,除农业外从事其他工作的收入,以及从政府获得的各项收入和支持。
4.请对你公司适用的联邦、州及地方政府税收政策进行概述,并提供一份调查期内适用于你公司的所有税收政策文件。
5.请说明你公司的会计制度。
6.请提供你公司过去三个年度的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附注及必须附有审计师的意见)。以上报告应当是提交给政府部门的正式报告。如果不存在向政府部门提交报告的要求,该财务报告应当是提交给银行或其他独立第三方的。
7.请提供与本调查问卷“答卷总体要求及说明”部分列出的被调查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目相对应的澳大利亚政府官方出口及进口海关税则号列(海关商品编码),并请提供其所适用产品的官方描述及税率。
8. 请介绍澳大利亚大麦产业的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并说明你公司或种子公司从政府获得的对大麦产业的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财政资助情况。
9.请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及你公司所在州对农业、大麦及小麦产业的相关政策,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有何具体影响。
10.请提供与你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
11.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员工培训和工作安置的有关政策,以及以上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2.各级政府或行业组织是否参与到你公司基础设施、水利灌溉、环保、干旱治理、杂草管理等相关工作,是否提供了相关支持?如有,请详细描述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措施方式、提供机构的名称、时间、以及这些支持措施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13.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土地管理制度。请说明土地制度涉及的具体政府部门或机构。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你公司获取土地情况。
14.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种子管理制度。各级政府或行业组织是否参与到你公司所使用种子的研发工作?如参与,请详细介绍参与方式并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你公司获取种子情况,包括采购商名称、数量、价格等。
15.请说明澳大利亚是否存在鼓励粮食出口的政策措施,包括措施的种类、实施机构。你公司申请的程序和获得的金额以及对你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影响。
16.请说明澳大利亚农作物保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实施机构等。你公司购买保险的种类、程序、保费确定、理赔等。你公司是否获得了保费资助?如获得,请详细说明获得的原因和受资助的金额。
17.请介绍联邦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粮食、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价格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种植者收入支持和农产品价格保护等相关措施。你公司在请提供调查期及其之前9年是否获得了上述支持措施?如获得,请详细说明获得的时间以及该措施对你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影响。
18.澳大利亚各级政府和行业组织是否参与到你公司在农产品收购、运输、港口、仓储等环节,请详细说明参与情况以及对你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影响。
19.请介绍澳大利亚农药、化肥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措施方式、机构名称等,请说明这些制度和措施对你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影响。
20. 请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你公司需要向澳大利亚各层级政府(包括联邦、州及州以下)进行纳税申报的空白申报表格,包括所有填报表格的说明、辅助表格和完成纳税申报的所有报告。并提供你公司的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向澳大利亚政府提交的纳税申报表、附表和报告。你公司是否获得政府税收抵免、抵扣等方面的支持,如有,请详细说明该税收优惠的依据、抵免或抵扣金额、管理机构等。
21.请提供你公司和澳大利亚各层级政府(包括联邦、州及州以下)签订的所有合同。
22、如你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位于澳大利亚任何自由贸易区内,或者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行为发生在自由贸易区内,请详细说明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设立目的、法律依据、区域、管理机构、管理方式、优惠政策等。你公司在调查期及其之前9年是否申请或获得过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政策,如有,请详细说明。
第二部分 经营、财务和市场等相关信息
本部分应由生产或销售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公司回答,要求提供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要求你公司提供本部分信息的目的主要用于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
1.请以“表1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产量库存情况”的格式提供你公司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在你国(地区)的产量和库存等情况,并附相关证据。
2.请以“表2对中国出口情况”的格式提供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数量、出口金额及出口平均价(如你公司认为被调查产品中含有不同型号,请按不同型号分别填报此表,进口平均价以CIF价为准)。
3.你公司在损害调查期内对中国的销售是否通过中国的关联方,如果是通过中国的关联方销售,请说明关联关系,并以“表3(a)被调查产品通过关联与非关联进口商对中国出口情况”的格式提供你公司销售价格、销售数量;请以“表3(b)对非关联独立客户的转售价格及关联进口商的销售库存情况”的格式提供关联中国进口商转售给非关联独立客户的销售价格数据,并提供关联中国进口商的销售库存情况。
4.请以“表4公司对第三国(地区)出口同类产品数量”的格式提供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出口同类产品的数量。并说明出口可能发生的变化。
5.你公司是否有增加或者减少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种植面积、收割面积和产量的计划?若有,请对这一计划作出描述,包括时间安排和种植面积、收割面积、产量变化的具体数据。
6.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可用于种植大麦的总种植面积、收割面积?你公司是否发生过导致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种植面积、收割面积变化的有关运营和组织结构方面的调整?如扩大新的种植面积、收割面积等。若有,提供上述变化的时间、原因和状况、种植面积、收割面积变化情况。
7.请说明你公司未来三年内的投资计划对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产量、销量、成本、价格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
8.在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用于被调查产品种植的土地是否还生产别的产品?若是,请以“表5各产品(被调查产品)面积(种植/收割)分配”的格式提供各产品(包括被调查产品)有关面积(种植/收割)分配的数据。
9.在损害调查期内你公司除生产或出口被调查产品以外,是否还生产或出口其他产品?若是请以“表6其他产品生产出口情况”的格式提供被调查产品的各项指标(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利润等)占你公司全部产品总指标的百分比。
10.你公司生产种植其他作物的土地上是否能够种植大麦?如果能够,是否存在这些土地在可预见的时间内转产被调查产品的可能以及转产的条件;转产的面积、产量预计是多少?可列表说明。
11.请以“表7公司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经营情况”的格式说明你公司该产品的经营情况。
12.如果你公司是贸易公司(非生产者),请列表说明你公司在损害调查期逐年出口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被调查产品的所有供应商名称、采购数量、价格等情况。
13. 如果你公司是贸易公司(非生产者),请列表说明你公司在损害调查期逐年向中国销售被调查产品的所有客户信息包括名称、销售数量、价格等情况。
14、如果你公司是贸易公司(非生产者),请列表说明你公司在损害调查期分季度向中国销售被调查产品销售数量和价格。
15.请你公司对损害调查期内各年同类产品在你国(地区)市场需求、主要种植户和地点、种植面积、收割面积、产量、销量、价格等情况做出综述。
16.请你公司对损害调查期内各年国际市场上有关同类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种植面积、收割面积、产量、销量、价格等情况做出综述。
第三部分 具体项目问题
本部分应由生产或销售被调查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公司(包括生产商、贸易商以及他们所有关联公司)回答。在回答下列具体项目问题前,请仔细阅读问卷各部分内容(包括附件)。对于每个项目,如果你公司在有关期间内没有申请、使用或从该项目中受益,请进行说明。否则,请回答所列问题。
如果曾被你公司兼并或购买的公司接受过下述任何项目,你公司仍有责任回答相关问题。
由于一次性补贴利益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分摊。关于分摊一次性补贴利益的期限问题,请详见附件二。
1、可持续农村用水和基础设施项目(Sustainable Rural Water Use and Infrastructure Program)
该项目是一项涉及100亿澳元的国家计划,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灌溉基础设施项目、水的购买和供给措施。大部分基础设施基金用于墨累-达令盆地的项目以支持“盆地计划”的实施。项目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农业灌溉者提高用水效率。在该项目下,澳大利亚各州政府根据本州情况实施具体补贴项目。
(1) 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 请描述你公司获取灌溉的方式和购买渠道。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名称和地址及灌溉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性质。
(3) 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 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从政府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时间、项目名称、用水价格、节省水量、获益金额,并提供合同或申请文件。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
(5) 请根据下表格式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及性质(国有/私营) |
供应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生产商名称及性质 |
生产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 (美元) |
单价 |
是否进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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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请根据下表格式逐笔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时间 |
供应商 |
生产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美元) |
单价 |
运输条款 |
运输成本 |
国内税率 |
支付的税款 |
进口税率(若进口) |
支付的进口税额(若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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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请就上述水采购和运输提供证明文件。
(8)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的具体用途,在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哪些生产环节需要消耗水,并说明不同生产环节中消耗的水所占的比重。
(9)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如何确定购买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
(10)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税收优惠或减免。
(11)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价格支持或财政资助。
2、联邦农业高效灌溉促进项目(Commonwealth On-Farm Further Irrigation Efficiency Program)
该补贴项目是澳大利亚政府在《2007年水资源法》授权下,协助墨累-达令盆地的灌溉户提高现代化和农场灌溉设施的效率的补贴项目。
(1) 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 请描述你公司获取灌溉的方式和购买渠道。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名称和地址及灌溉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性质。
(3) 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 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从政府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时间、项目名称、用水价格、节省水量、获益金额,并提供合同或申请文件。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
(5) 请根据下表格式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和性质 |
供应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生产商名称和性质 |
生产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 (美元) |
单价 |
是否进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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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请根据下表格式逐笔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时间 |
供应商 |
生产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美元) |
单价 |
运输条款 |
运输成本 |
国内税率 |
支付的税款 |
进口税率(若进口) |
支付的进口税额(若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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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请就上述水采购和运输提供证明文件。
(8)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的具体用途,在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哪些生产环节需要消耗水,并说明不同生产环节中消耗的水所占的比重。
(9)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如何确定购买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
(10)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税收优惠或减免。
(11) 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价格支持或财政资助。
3、初级生产者的供水设施三年税收抵扣(3 year write off on water facilities for primary producers)
自2004年以来,澳大利亚政府以税收减免的形式,对初级生产者在供水设施上的资本支出提供补贴。接受补贴的生产者最高可以抵扣高达三分之一的供水设施资本支出。符合条件的支出包括修复、输送水资源的设施改进以及设施增加,还包括土地养护措施中资本支出。此外,灌溉水供应商也可在此项下获得补贴。
(1) 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五“税收项目”中所列问题。
(2) 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 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 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 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4、与水资源有关的基础设施和虫害管理 (Water related infrastructure and pest management)
2013年起,澳大利亚政府与州政府合作,为受干旱影响的农场企业提供资金,以支持改善与水有关的基础设施和虫害管理。资金主要分配在昆士兰州和新南威尔士州,南澳大利亚州也有部分分配。根据条件,资金也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其他州的虫害管理计划。本协议下的虫害管理援助将由州政府通过相关地方组织交付,包括自然资源管理小组和地方政府。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5、清洁能源的未来-在土地上创造机会-扩大碳农业倡议的益处 (Clean Energy Future-Creating Opportunities on the Land-extending the benefits of the Carbon Farming Initiative)
该补贴项目由澳大利亚农业部负责实施,旨在帮助农民和土地管理者获得土地管理实践和减排技术,以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并帮助他们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该补贴项目的活动包括:提供技术信息和支持,帮助农民、土地管理者及其关键影响者参与土地部门排放管理活动;新合格保护性耕作设备可享受15%的可退税抵扣,由澳大利亚税务局管理。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五“税收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请提供关于政府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
(7)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8)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6、干旱地区害虫和杂草管理项目(Pest Animal and Weed Management in Drought-affected Areas)
该补贴项目是基于《联邦金融关系的政府间协定》的授权,由国库向各州支付财政补贴,再由各州通过害虫和杂草管理项目向申请者发放资助,用于支持减少杂草和害虫入侵,改善干旱地区农场状况的项目。在2015/2016年财年至2018/2019年财年的四个年度里,澳大利亚政府一共提供约2500万澳元的财政补贴。
(1) 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 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 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 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 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7、农场风险管理项目(Managing farm risk program)
该补贴项目是基于《2015年农业竞争力白皮书》的授权,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向农场提供财政补贴。当农场在购买新的保险时,其支付的保险评估、保险方案分析等费用可以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回扣。该项目旨在协助农场企业抵御干旱等其他农业生产风险。农场风险管理项目可以弥补农场企业的保险支出。
(1) 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所列问题。
(2) 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 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 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保险、报废缴纳、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 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8、干旱优惠贷款计划(Drought Concessional Loans Scheme)。
在该补贴项目下,因干旱原因导致财政紧张的农场可以被视为符合条件,可在50%债务的金额范围内,申请优惠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澳元。优惠贷款可用于债务重组,某些经营费用以及干旱恢复和准备活动。目前,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北领地和维多利亚州的农民可以获得优惠贷款,未来南澳大利亚州的生产者也将在适当的时候也会获得资格。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四“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贷款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所有类别的贷款、担保和优惠项目。对贷款项目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3)请说明该项目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供实施该计划的政府机构或其指定机构;请描述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
(4)请回答你公司申请该计划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有,请说明;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公司调查期内的贷款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5)请回答澳大利亚政府是否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公司贷款申请进行评估。如是,请提供调查期内所有与你公司贷款评估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相关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6)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获得贷款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条件等,并提供每笔贷款的合同、收款凭证等材料。
(7)请回答该项目下你公司每笔贷款偿还情况,包括偿还时间、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对应的贷款项目、是否延期、是否存在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应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以及你公司是如何处理该笔欠款等情况。
(8)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向澳大利亚私营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情况,无论该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间、申请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息、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或抵押情况、申请对象批准情况、本金偿还额、利息偿还额、本金或利息的豁免情况等。
(9)请列表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对你公司信用评级情况。
(10)请回答自该项目实施后,你公司是否计划或已经将澳大利亚政府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本金或利息变更为股份或拨款等。如果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债转股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协议、交易凭证等,并回答下述问题:
A.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各交易日你公司在澳大利亚各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每股收盘价格。
B.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涉及你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件。
C.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列表说明历年澳大利亚政府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特别是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在你公司持股情况。
D.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派驻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在公司管理层任职情况。
E.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1)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贷款后对公司成本构成的影响情况。
(12)请列表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包括为增加产量、面积(种植/收割)所增加的基础设施投入、场地厂房扩建、生产线建设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等信息,并提供支出明细的报告。
(13)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如你公司主张未曾在该项目项下受益,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生产投入物采购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生产投入物供应商之间的控股关系、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财务记录。
(15)如你公司曾提交本项目下的贷款的申请,但未获得澳大利亚政府主管机构的批准,请说明原因。
9、干旱援助-专业咨询和规划补助金(Drought Assistance-Professional Advice and Planning Grants)
为帮助农场更有效地抵御干旱,澳大利亚政府以现金形式向农场企业提供补助金,用于寻求专业咨询服务和风险管理计划的服务。农场可以通过专业咨询服务制定干旱管理计划或风险管理战略的经营计划,进而提高农场的抗风险能力。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10、发展农场经济项目(Building Farm Businesses)
2010年以来,为帮助农场企业提高应对干旱的管理能力,澳大利亚政府以现金的形式向农场企业提供补助金。补助金类型包括:农场企业适应补助金(补贴用于支持农场企业准备和抵御干旱、减少水资源浪费和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的活动);土地保育适应补助金(补贴以自然资源管理为重点的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11、品牌澳大利亚全球食品战略(Brand Australia Global Food Strategy)
在该补贴项目下,澳大利亚政府农业部以现金形式向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提供资金,其目的是巩固澳大利亚作为优质食品生产领导者的声誉,通过推广澳大利亚食品来增加出口机会,并提升澳大利亚作为可持续食品生产商的形象。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如通过协会获得补贴,请列出与你公司或你公司关联企业有关的所有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过该项补贴的协会名单和具体补贴金额。
(7)请说明上述协会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隶属、合作或指导关系,并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所有业务往来的详细资料。
(8)请说明上述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你公司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信息。
(9)若你公司获得的资助/服务来自于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请说明该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的地址、职能、在本项目下的作用、组织的活动、提供的服务,并说明你公司在该组织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该组织获得的服务。
(10)请提供关于政府/协会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协会。
(11)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协会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协会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2)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2、提升澳大利亚产品计划(Promoting Australian Produce Program)
该补贴项目是一项涉及500万澳元的计划,旨在帮助澳大利亚食品工业发展其能力,以更有效地向国内和出口市场推广和销售澳大利亚产品。根据该计划,食品行业组织可以获得50,000至750,000澳元的配套资助,用于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活动的项目:(1) 加强行业营销和推广能力;(2)制定行业营销新战略;(3)获得消费者信赖;以及(4)加强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联系。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如通过协会获得补贴,请列出与你公司或你公司关联企业有关的所有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过该项补贴的协会名单和具体补贴金额。
(7)请说明上述协会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隶属、合作或指导关系,并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所有业务往来的详细资料。
(8)请说明上述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你公司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信息。
(9)若你公司获得的资助/服务来自于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请说明该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的地址、职能、在本项目下的作用、组织的活动、提供的服务,并说明你公司在该组织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该组织获得的服务。
(10)请提供关于政府/协会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协会。
(11)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协会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协会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2)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3、国家推广和咨询(State Extension and Advisory)
该补贴项目是由澳大利亚政府向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推广和咨询服务,致力于提高生产实践,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等。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政府的财政预算,并由州政府每年报告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请提供关于政府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
(7)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8)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4、资助小型出口商一揽子计划(Package Assisting Small Exports)
该项目是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提供的,改善小出口商出口市场准入的一系列计划。其中涉及谷物的计划内容包括:
----McMullen咨询,改进谷物容器的取样系统,以帮助建立供应链保证和支持出口;
----谷物产业市场准入论坛,管理出口粮食质量,加强和扩大有害生物监测活动;
----澳洲谷物交易,完善供应链行业准则;
----Primal Foods,在线交易门户网站;
----南方农业出口计划,制定生物农业标准和审核框架;
----Ubatuba Amazonian 健康食品公司-制定数字营销和广告战略。
通过改善澳大利亚谷物交易过程中供应链的标准化管理、制定生物农业标准和审核框架、制定数字营销和广告战略等,通过这些计划,可以协助澳大利亚谷物生产商增强其在出口市场的竞争力。此外,在2014-2015年期间,该计划还对合格的谷物出口商提供出口登记费的抵扣,减少了其出口商的支出。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如通过协会获得补贴,请列出与你公司或你公司关联企业有关的所有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过该项补贴的协会名单和具体补贴金额。
(7)请说明上述协会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隶属、合作或指导关系,并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所有业务往来的详细资料。
(8)请说明上述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你公司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信息。
(9)若你公司获得的资助/服务来自于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请说明该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的地址、职能、在本项目下的作用、组织的活动、提供的服务,并说明你公司在该组织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该组织获得的服务。
(10)请提供关于政府/协会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协会。
(11)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协会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协会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2)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5、农业推进救助(Agriculture Advancing Australia Farm Help)
澳大利亚政府对陷入严重财务困难且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民提供津贴。津贴内容包括:“新开始(NewStart)”项目的授权下提供的最高12个月的收入支持;最高5500澳元的建议和培训补助金;最高75000澳元的重建拨款;最高2500澳元的进一步的咨询和培训支持等。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16、农场合作社和合作试点(Farm Co-operatives and Collaboration Pilot)
澳大利亚政府设立农场合作社和协作试点,为期两年,政府将提供1380万澳元的资金支持。通过采用协作和创新经济战略,将有助于提高农民在供应链中获取最大价值的技能和能力,包括培训、建议、服务和专业知识。同时,农场合作社和合作试点项目也会帮助农民解决协作和创新农场企业在运营环境中遇到的障碍。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请提供关于政府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
(7)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8)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7、农场准备计划(Farmready)
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农场准备计划,通过2650万澳元的财政资助,向初级生产者提供培训机会,以及为工业,农业组织和自然资源管理组织制定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战略。该补贴项目提供两笔拨款:
- FarmReady 补助金:初级生产者和原住民土地管理者每个财政年度最多可以申请1500澳元的补贴,以参加经批准的培训课程。
- FarmReady行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行业、农业和自然资源管理小组获得每个财政年度提供高达8万澳元的补贴,用于制定管理气候变化影响战略的项目。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如通过协会获得补贴,请列出与你公司或你公司关联企业有关的所有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过该项补贴的协会名单和具体补贴金额。
(7)请说明上述协会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隶属、合作或指导关系,并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所有业务往来的详细资料。
(8)请说明上述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你公司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信息。
(9)若你公司获得的资助/服务来自于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请说明该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的地址、职能、在本项目下的作用、组织的活动、提供的服务,并说明你公司在该组织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该组织获得的服务。
(10)请提供关于政府/协会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协会。
(11)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协会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协会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2)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8、特殊情况利率补贴(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Interest Rate Subsidies)
在该补贴项目下,澳大利亚政府向农业企业和小企业提供利率补贴,当企业由于特殊原因陷入财政困境后即可能获得相关农场贷款,包括营运资金/透支、定期贷款、商业票据、供应商债务和设备融资(但不包括设备租赁)。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四“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贷款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所有类别的贷款、担保和优惠项目。对贷款项目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3)请说明该项目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供实施该计划的政府机构或其指定机构;请描述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
(4)请回答你公司申请该计划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有,请说明;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公司调查期内的贷款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5)请回答澳大利亚政府是否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公司贷款申请进行评估。如是,请提供调查期内所有与你公司贷款评估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相关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6)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获得贷款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条件等,并提供每笔贷款的合同、收款凭证等材料。
(7)请回答该项目下你公司每笔贷款偿还情况,包括偿还时间、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对应的贷款项目、是否延期、是否存在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应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以及你公司是如何处理该笔欠款等情况。
(8)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向澳大利亚私营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情况,无论该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间、申请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息、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或抵押情况、申请对象批准情况、本金偿还额、利息偿还额、本金或利息的豁免情况等。
(9)请列表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对你公司信用评级情况。
(10)请回答自该项目实施后,你公司是否计划或已经将澳大利亚政府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本金或利息变更为股份或拨款等。如果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债转股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协议、交易凭证等,并回答下述问题:
A.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各交易日你公司在澳大利亚各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每股收盘价格。
B.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涉及你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件。
C.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列表说明历年澳大利亚政府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特别是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在你公司持股情况。
D.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派驻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在公司管理层任职情况。
E.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1)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贷款后对公司成本构成的影响情况。
(12)请列表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包括为增加产量、面积(种植/收割)所增加的基础设施投入、场地厂房扩建、生产线建设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等信息,并提供支出明细的报告。
(13)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如你公司主张未曾在该项目项下受益,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生产投入物采购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生产投入物供应商之间的控股关系、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财务记录。
(15)如你公司曾提交本项目下的贷款的申请,但未获得澳大利亚政府主管机构的批准,请说明原因。
19、农场金融特许贷款计划(Farm Finance Concession Loans Scheme)
在该补贴项目下,澳大利亚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农场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用于债务重组或提高生产力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四“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贷款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所有类别的贷款、担保和优惠项目。对贷款项目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3)请说明该项目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供实施该计划的政府机构或其指定机构;请描述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
(4)请回答你公司申请该计划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有,请说明;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公司调查期内的贷款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5)请回答澳大利亚政府是否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公司贷款申请进行评估。如是,请提供调查期内所有与你公司贷款评估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相关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6)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获得贷款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条件等,并提供每笔贷款的合同、收款凭证等材料。
(7)请回答该项目下你公司每笔贷款偿还情况,包括偿还时间、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对应的贷款项目、是否延期、是否存在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应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以及你公司是如何处理该笔欠款等情况。
(8)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向澳大利亚私营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情况,无论该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间、申请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息、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或抵押情况、申请对象批准情况、本金偿还额、利息偿还额、本金或利息的豁免情况等。
(9)请列表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对你公司信用评级情况。
(10)请回答自该项目实施后,你公司是否计划或已经将澳大利亚政府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本金或利息变更为股份或拨款等。如果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债转股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协议、交易凭证等,并回答下述问题:
A.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各交易日你公司在澳大利亚各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每股收盘价格。
B.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涉及你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件。
C.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列表说明历年澳大利亚政府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特别是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在你公司持股情况。
D.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派驻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在公司管理层任职情况。
E.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1)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贷款后对公司成本构成的影响情况。
(12)请列表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包括为增加产量、面积(种植/收割)所增加的基础设施投入、场地厂房扩建、生产线建设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等信息,并提供支出明细的报告。
(13)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如你公司主张未曾在该项目项下受益,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生产投入物采购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生产投入物供应商之间的控股关系、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财务记录。
(15)如你公司曾提交本项目下的贷款的申请,但未获得澳大利亚政府主管机构的批准,请说明原因。
20、南澳大利亚州河谷地区可持续发展基金(Riverland Sustainable Futures Fund South Australia)
南澳大利亚州为支持河谷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增强行业竞争力,提供2000万澳元的持续发展基金。为申请该基金,申请人需向南澳大利亚州政府或河谷地区政府证明其项目如何使该地区的经济多样化,或者如何建立在该地区的竞争优势。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21、南澳大利亚州默累河可持续发展计划-灌溉效率改进计划(South Australian River Murray Sustainability Program-Irrigation efficiency Element)
自2013年起的四年半的时间内,澳大利亚政府为该补贴项目下的灌溉效率改进计划(the Irrigation Efficiency Improvements Program)共提供8000万澳元的资金。灌溉效率改进计划旨在提高南澳大利亚灌溉者的供水和使用效率,并确保约16.8千兆升的长期年平均产量水供联邦环境用水。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你公司获取灌溉的方式和购买渠道。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名称和地址及灌溉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性质。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从政府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时间、项目名称、用水价格、节省水量、获益金额,并提供合同或申请文件。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
(5)请根据下表格式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和性质 |
供应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生产商名称和性质 |
生产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 (美元) |
单价 |
是否进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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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根据下表格式逐笔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时间 |
供应商 |
生产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美元) |
单价 |
运输条款 |
运输成本 |
国内税率 |
支付的税款 |
进口税率(若进口) |
支付的进口税额(若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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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就上述水采购和运输提供证明文件。
(8)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的具体用途,在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哪些生产环节需要消耗水,并说明不同生产环节中消耗的水所占的比重。
(9)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如何确定购买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
(10)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税收优惠或减免。
(11)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价格支持或财政资助。
22、南澳大利亚州阿德莱德食品计划 (Food Adelaide Program)
该补贴项目致力于帮助南澳大利亚州的农业和食品公司开拓、进入国际市场并掌握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南澳大利亚州政府通过阿德莱德食品计划向食品公司和农民提供补贴,用于支持和鼓励其参加国际市场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23、南澳大利亚州产业发展与推广(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Extension)
该补贴项目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由南澳大利亚州政府向行业组织提供资助以支持初级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者提高管理技能和生产效率。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6)如通过协会获得补贴,请列出与你公司或你公司关联企业有关的所有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过该项补贴的协会名单和具体补贴金额。
(7)请说明上述协会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隶属、合作或指导关系,并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所有业务往来的详细资料。
(8)请说明上述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你公司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信息。
(9)若你公司获得的资助/服务来自于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请说明该行业组织或商会、协会的地址、职能、在本项目下的作用、组织的活动、提供的服务,并说明你公司在该组织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该组织获得的服务。
(10)请提供关于政府/协会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协会。
(11)请提供获取服务的内容和政府/协会本应收取的价格和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请说明政府/协会是否提供费率上的优惠。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12)是否存在其他私人供应方提供类似服务?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24、维多利亚州NVIRP 2农场项目(NVIRP 2 On-farm Project)
维多利亚州政府致力于帮助农民进行灌溉系统的优化升级,以最佳效率将水资源从大坝输送到工厂,确保维多利亚州农场能在农场现代化进程中实现最大利益。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你公司获取灌溉的方式和购买渠道。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名称和地址及灌溉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性质。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从政府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时间、项目名称、用水价格、节省水量、获益金额,并提供合同或申请文件。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
(5)请根据下表格式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和性质 |
供应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生产商名称和性质 |
生产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 (美元) |
单价 |
是否进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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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根据下表格式逐笔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时间 |
供应商 |
生产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美元) |
单价 |
运输条款 |
运输成本 |
国内税率 |
支付的税款 |
进口税率(若进口) |
支付的进口税额(若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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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就上述水采购和运输提供证明文件。
(8)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的具体用途,在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哪些生产环节需要消耗水,并说明不同生产环节中消耗的水所占的比重。
(9)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如何确定购买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
(10)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税收优惠或减免。
(11)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价格支持或财政资助。
25、维多利亚州农场生产力改善补助金(On Farm Productivity Improvement Grants Victoria)
在该补贴项目下,维多利亚州政府向遭遇旱灾的农民提供补贴,用于改善农场基础设并提高生产力,例如改善包装棚或幼苗的农场苗圃等,但不包括水利灌溉基础设施。补贴金额不超过成本支出的50%,但不超过3000澳元。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26、维多利亚州农业基础设施和就业基金(Agriculture Infrastructure and Jobs Fund-Victoria)
2016年,维多利亚州政府资助2亿澳元设立农业基础设施和就业基金,旨在提高农民农业部门的业绩和复原力。该基金是政府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基础设施和农业供应链的资助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出口和降低成本,保证维多利亚州的农民、企业和行业保持竞争力。该基金还致力于政府在一些项目的重大投资和活动,通过专注于农场以外的项目和活动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27、维多利亚州第一农场补助金(First Farm Grant)
该补贴项目是维多利亚州政府向青年农民(35岁以下)提供的补助金,旨在提高维多利亚州农业年轻人的比例。每个农民的补助金额高达10,000澳元,用于发展他们的农场业务。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28、维多利亚州青年农民的免税和特许权(Young Farmers Duty Exemption and Concession Victoria)
自2011年以来,如青年农民第一次购买农场资产,维多利亚州政府将向其提供全额印花税的减免,补贴金额可高达300,000澳元。如果购买价值300,000澳元至400,000澳元的单一农地时,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该税收减免措施旨在鼓励年轻人进入和留在农业。 2013年,《国家税法修正案》将青年农民免税和特许经营的门槛从400,000澳元扩大到750,000澳元,购买价值不超过600,000澳元单个农田的合格青年农民,将获得第一笔300,000澳元的免税;购买价值超过600,000澳元但不超过750,000澳元的单一农田,将实行税收减免。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五“税收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资助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在本项目下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申请时间、批准时间、获得资助的时间、获得资助的金额,并提供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和合同(如有)。
(5)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获得资助的用途。
29、维多利亚州青年农民融资计划(Young Farmers Finance Scheme Victoria)
该计划是维多利亚州政府为青年农民提供的优惠贷款补贴,旨在为维多利亚州青年农民提供资金购买物资和设备,使年轻农民能够履行承包,租赁或分享农业协议。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超过40岁,贷款的期限最长为八年,前三年的优惠利率低于正常的农村融资利率,三年后适用一般商业利率。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四“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贷款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所有类别的贷款、担保和优惠项目。对贷款项目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3)请说明该项目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供实施该计划的政府机构或其指定机构;请描述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
(4)请回答你公司申请该计划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有,请说明;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公司调查期内的贷款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5)请回答澳大利亚政府是否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公司贷款申请进行评估。如是,请提供调查期内所有与你公司贷款评估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相关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6)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获得贷款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条件等,并提供每笔贷款的合同、收款凭证等材料。
(7)请回答该项目下你公司每笔贷款偿还情况,包括偿还时间、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对应的贷款项目、是否延期、是否存在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应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以及你公司是如何处理该笔欠款等情况。
(8)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向澳大利亚私营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情况,无论该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间、申请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息、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或抵押情况、申请对象批准情况、本金偿还额、利息偿还额、本金或利息的豁免情况等。
(9)请列表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对你公司信用评级情况。
(10)请回答自该项目实施后,你公司是否计划或已经将澳大利亚政府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本金或利息变更为股份或拨款等。如果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债转股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协议、交易凭证等,并回答下述问题:
A.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各交易日你公司在澳大利亚各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每股收盘价格。
B.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涉及你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件。
C.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列表说明历年澳大利亚政府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特别是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在你公司持股情况。
D.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派驻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在公司管理层任职情况。
E.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1)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贷款后对公司成本构成的影响情况。
(12)请列表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包括为增加产量、面积(种植/收割)所增加的基础设施投入、场地厂房扩建、生产线建设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等信息,并提供支出明细的报告。
(13)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如你公司主张未曾在该项目项下受益,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生产投入物采购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生产投入物供应商之间的控股关系、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财务记录。
(15)如你公司曾提交本项目下的贷款的申请,但未获得澳大利亚政府主管机构的批准,请说明原因。
30、干旱恢复优惠贷款计划(Drought Recovery Concessional Loans Scheme)
在该补贴项目下,新南威尔士州和昆士兰州政府为了使农场在干旱条件下恢复生产力和盈利能力,以提供优惠贷款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提供资助。所获贷款贷款将用于与干旱相关的恢复活动或重新种植相关的支出。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四“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贷款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所有类别的贷款、担保和优惠项目。对贷款项目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3)请说明该项目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供实施该计划的政府机构或其指定机构;请描述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
(4)请回答你公司申请该计划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有,请说明;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公司调查期内的贷款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5)请回答澳大利亚政府是否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公司贷款申请进行评估。如是,请提供调查期内所有与你公司贷款评估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相关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6)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获得贷款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条件等,并提供每笔贷款的合同、收款凭证等材料。
(7)请回答该项目下你公司每笔贷款偿还情况,包括偿还时间、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对应的贷款项目、是否延期、是否存在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应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以及你公司是如何处理该笔欠款等情况。
(8)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向澳大利亚私营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情况,无论该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间、申请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息、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或抵押情况、申请对象批准情况、本金偿还额、利息偿还额、本金或利息的豁免情况等。
(9)请列表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对你公司信用评级情况。
(10)请回答自该项目实施后,你公司是否计划或已经将澳大利亚政府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本金或利息变更为股份或拨款等。如果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债转股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协议、交易凭证等,并回答下述问题:
A.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各交易日你公司在澳大利亚各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每股收盘价格。
B.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涉及你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件。
C.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列表说明历年澳大利亚政府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特别是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在你公司持股情况。
D.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派驻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在公司管理层任职情况。
E.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1)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贷款后对公司成本构成的影响情况。
(12)请列表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包括为增加产量、面积(种植/收割)所增加的基础设施投入、场地厂房扩建、生产线建设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等信息,并提供支出明细的报告。
(13)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如你公司主张未曾在该项目项下受益,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生产投入物采购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生产投入物供应商之间的控股关系、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财务记录。
(15)如你公司曾提交本项目下的贷款的申请,但未获得澳大利亚政府主管机构的批准,请说明原因。
31、塔斯马尼亚州更高效的灌溉支持项目(Supporting More Efficient Irrigation in Tasmania)
塔斯马尼亚州政府承诺提供8,000万澳元的资金补贴,用于促进灌溉用水的效率,确保塔斯马尼亚灌溉区的水资源以可持续和有效的方式得到利用。同时,在气候变化和未来水资源供应减少的情况下,确保灌溉社区的长期可持续未来。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你公司获取灌溉的方式和购买渠道。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向你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名称和地址及灌溉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性质。
(3)请说明你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流程,申请本项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为获得本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和资质要求。
(4)请用图表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从政府申请、获得的资助,列明产品类别、时间、项目名称、用水价格、节省水量、获益金额,并提供合同或申请文件。请逐笔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你公司获得的资助金额是如何计算确定的。
(5)请根据下表格式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和性质 |
供应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生产商名称和性质 |
生产商地址 |
是否关联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 (美元) |
单价 |
是否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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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根据下表格式逐笔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内购买水的相关情况。
序号 |
时间 |
供应商 |
生产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金额(美元) |
单价 |
运输条款 |
运输成本 |
国内税率 |
支付的税款 |
进口税率(若进口) |
支付的进口税额(若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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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就上述水采购和运输提供证明文件。
(8)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的具体用途,在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哪些生产环节需要消耗水,并说明不同生产环节中消耗的水所占的比重。
(9)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如何确定购买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
(10)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税收优惠或减免。
(11)请解释和说明你公司购买水时是否享受联邦、州或所在地区的价格支持或财政资助。
32、塔斯马尼亚州农业发展优惠贷款计划(AgriGrowth Concessional Loan Scheme)
该补贴项目是塔斯马尼亚州政府为推进《农业展望2050》而实施的计划。为提高塔斯马尼亚州农业和农业食品板块的价值,政府向本州农场企业和农业食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在提供贷款时,政府需要审核申请者的贷款用途,包括创新农业综合企业计划等提升农业相关企业价值的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四“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贷款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所有类别的贷款、担保和优惠项目。对贷款项目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3)请说明该项目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供实施该计划的政府机构或其指定机构;请描述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
(4)请回答你公司申请该计划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有,请说明;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公司调查期内的贷款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5)请回答澳大利亚政府是否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公司贷款申请进行评估。如是,请提供调查期内所有与你公司贷款评估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相关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该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6)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获得贷款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水平、还款条件等,并提供每笔贷款的合同、收款凭证等材料。
(7)请回答该项目下你公司每笔贷款偿还情况,包括偿还时间、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对应的贷款项目、是否延期、是否存在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应偿还金额(本金及利息分开列示)以及你公司是如何处理该笔欠款等情况。
(8)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向澳大利亚私营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贷款的情况,无论该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间、申请对象、贷款金额、贷款利息、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或抵押情况、申请对象批准情况、本金偿还额、利息偿还额、本金或利息的豁免情况等。
(9)请列表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对你公司信用评级情况。
(10)请回答自该项目实施后,你公司是否计划或已经将澳大利亚政府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本金或利息变更为股份或拨款等。如果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债转股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协议、交易凭证等,并回答下述问题:
A.请以表格形式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各交易日你公司在澳大利亚各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每股收盘价格。
B.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涉及你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事件。
C.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列表说明历年澳大利亚政府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特别是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在你公司持股情况。
D.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派驻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在公司管理层任职情况。
E.如澳大利亚政府为你公司股东,请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1)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贷款后对公司成本构成的影响情况。
(12)请列表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包括为增加产量、面积(种植/收割)所增加的基础设施投入、场地厂房扩建、生产线建设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等信息,并提供支出明细的报告。
(13)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如你公司主张未曾在该项目项下受益,请提供你公司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生产投入物采购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生产投入物供应商之间的控股关系、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财务记录。
(15)如你公司曾提交本项目下的贷款的申请,但未获得澳大利亚政府主管机构的批准,请说明原因。
33、其他补贴项目
如你公司在调查期获得了其他可诉性补贴,请列明项目名称、金额、申请程序、拨付单位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及申请批复文件。
1
第四部分 附表及附件
附表
表1 被调查产品生产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单位:吨)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1-9月 |
2019年1-9月 |
调查期 |
大麦种植面积[贸易公司不答]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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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收割面积[贸易公司不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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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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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贸易公司不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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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量(贸易公司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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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销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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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量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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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销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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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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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向中国出口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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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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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工率(%)[贸易公司不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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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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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持有的库存量(不包括关联方或进口商已购产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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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用量指你公司同类产品用于生产下游产品的内部使用量,不包括销售给关联公司的数量。
该表所列数据推算公式:期初库存+产量-自用量—国内销售量—出口总量=期末库存。若你公司以不同方法推算,请予以说明。
期间 |
出口数量(吨) |
出口金额(美元) |
出口平均价(美元/吨) |
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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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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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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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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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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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
|
|
2018年1-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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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期 |
|
|
|
表3(a)被调查产品通过关联与非关联进口商对中国出口情况
出口情况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调查期 |
|
合计出口 |
出口金额(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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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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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价格(美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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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过非关联中国进口商 |
出口金额(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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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数量(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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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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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价格(美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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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关联中国进口商 |
出口金额(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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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数量(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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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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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价格(美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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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b)对非关联独立客户的转售价格及关联进口商的销售库存情况
对独立客户的转售情况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调查期 |
转售数量(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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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售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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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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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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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库存(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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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公司对第三国(地区)出口同类产品数量
国别 |
期间 |
出口数量(吨) |
出口金额(美元) |
出口平均价(美元/吨) |
出厂水平出口平均价(美元/吨) |
国别1 |
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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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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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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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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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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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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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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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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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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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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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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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2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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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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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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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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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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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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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8年 |
|
|
|
|
|
2017年1-9月 |
|
|
|
|
|
2018年1-9月 |
|
|
|
|
|
调查期 |
|
|
|
|
|
国别……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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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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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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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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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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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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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1-9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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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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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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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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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 名称 期间 |
总种植面积 |
总收割面积 |
大麦 |
…… |
|||||||
种植面积 |
收割面积 |
产量 |
所占 比例 |
种植面积 |
收割面积 |
产量 |
所占 比例 |
||||
2014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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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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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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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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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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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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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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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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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1-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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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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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18年1-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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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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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份 |
种植面积 |
收割面积 |
产量 |
销量 |
销售收入(%) ) |
销售成本(% |
销售利润(%) |
其他 |
2014年 |
|
|
|
|
|
|
|
|
2015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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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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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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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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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18年 |
|
|
|
|
|
|
|
|
2017年1-9月 |
|
|
|
|
|
|
|
|
2018年1-9月 |
|
|
|
|
|
|
|
|
调查期 |
|
|
|
|
|
|
|
|
序号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1-9月 |
2018年1-9月 |
调查期 |
1 |
销售收入 |
|
|
|
|
|
|
|
|
2 |
生产成本[贸易公司回答销售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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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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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投入物(化肥、种子、农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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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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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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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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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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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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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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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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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毛利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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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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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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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费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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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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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税前利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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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附件一 标准问题
一、请你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简要描述,包括该项目的内容、主管机构、目的、形式、组成及用途等。请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文。
二、请说明为获得该项目下的利益,你公司是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出口或出口数量有所增长,或(2)使用国产货物而非进口货物,或(3)所属的行业,或(4)所在区域。
三、请以流程图的形式详细描述获得该项目下利益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请提供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四、请说明你公司为获得特定数额的资助所必须符合的标准。
五、请提供并解释你公司保存的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记录?
六、请说明在你公司会计系统和财务报告中,何处体现出该项目下的利益?
七、请指明你公司生产的何种产品获得了该项目下的利益。
八、如果该项目已终止,请分别说明一个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最后期限。如果该项目已被或将被另一类似的项目代替,请提供新项目的基本信息。
九、请提供你公司在调查期内在该项目下获得的利益额。
1
附件二 分摊
本案立案公告中所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但是某些调查期之前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仍可以使企业在调查期内受益。为了清楚地确定这些项目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所定义的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并合理地将其利益分摊到调查期内,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将对此类一次性补贴的利益的调查确定一个合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该折旧年限基本可以代表本案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的实物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将以10年作为本案一次性补贴利益的调查和分摊期,就调查期和调查期之前9年中可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展开调查。所以,请提供相应年份内企业可能获得的补贴项目的信息。
如被调查方认为,上述折旧年限不适宜作为本案一次性补贴利益的分摊期,可以提出不同主张,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但提出的适用于本次调查的分摊期应与上述年限相差二年以上。其中,如被调查方主张的年限少于10年,也应提供答卷所要求10年的相关信息;如被调查方主张的年限超过10年,应提供其主张年限内的相关信息。
在调查中,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会将补贴项目的利益区分为重复性(recurring)的和一次性(non-recurring)的两类。通常,直接税的减免、间接税的免除和超额退税、低于充分对价提供货物或服务等项目被认为提供了重复性利益;投股、拨款、债务免除、基础设施的提供等项目被认为提供了一次性利益。
如果应诉各方对上述分类存在质疑或对其他未列举补贴项目的利益是否应分摊有自己的具体主张,则请回答下列问题并作出解释。
1.该项目是否提供持续性的资助,利益的获得是否可以预见?即项目参与企业是否可以预见在同一项目下逐年获得资助,还是该项目仅是对参与企业提供一次性的资助?
2.请详细描述项目申请和批准的过程?
3.在每次获得补贴利益时,是否都需要政府的明确授权或批准?还是在最初获得授权或批准后,就自动获得补贴利益?
4.项目的获得是否与企业的资本结构或资本性资产相关?
附件三 拨款项目
请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如下信息:
一、政府授权或批准拨款的金额、企业实际获得的拨款金额(请说明拨款是一次性支付的,还是分多次支付的)。
二、政府授权或批准拨款的日期,企业实际获得拨款的日期。
三、请提供你公司实际获得拨款当年的公司销售总额及出口销售总额。
四、请提供你公司在批准拨款年度所获得的长期固定贷款利率,并提供计算该利率的方法。
附件四 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
请区分贷款担保、贷款和应付债券分别填报表格1 、2和3。
表格1:贷款担保情况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方 |
担保日期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依据的法案等政策性文件 |
担保目的 |
是否存在担保合同,如存在请逐笔提供 |
担保费用 |
保费豁免金额 |
同类型贷款担保的市场化费率 |
前一列市场化费率的确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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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2:贷款情况
序号 |
对应贷款担保表格中的序号(如未填表格1,此列可空) |
贷款方 名称 |
贷款方性质(私营或受政府控制) |
贷款提款日期 |
到期日 |
利率 |
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
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 |
市场化利率的确定依据 |
贷款目的 |
抵押品 |
贷款担保情况 |
贷款币种 |
本金金额 |
调查期内利息支付日(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日期) |
利息支付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利息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余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时所对应的本金余额) |
调查期内本金还款日期 (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日期) |
调查期内本金还款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本金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和利息的豁免金额或推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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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3:应付债券情况
序号 |
债卷购买方 名称 |
债卷购买方性质(私营或受政府控制) |
债卷发行日期 |
到期日 |
利率 |
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
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 |
市场化利率的确定依据 |
发行债卷的目的 |
抵押品 |
借款的担保情况 |
债卷借款币种 |
本金金额 |
调查期内利息支付日(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日期) |
利息支付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利息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余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时所对应的本金余额) |
调查期内债卷本金的偿还日期 (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日期) |
调查期内债卷本金的偿还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本金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和利息的豁免金额或推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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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如已填答表格1,请根据贷款担保对应贷款的情况继续填答表格2。
②对于表格2中的贷款担保情况列,请说明担保方名称、担保方是否为政府或公共机构、担保费用等情况;如果填制表2前已填制表格1,则无需填报贷款情况列。
③请于“市场化利率的确定依据”列说明前列的“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的计算过程,并说明它可以作为该项目下贷款的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的理由,以及此处的同种类型贷款在哪些方面与企业在该项目下所获贷款是相同的,如贷款本金、还款条件、贷款币种、利率情况等方面。如果填列的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需要证据支持,请提供该证据,并说明从证据中的何处数据可以通过何种计算过程得到填列的市场化利率。
附件五 税收项目
(1)你公司在调查期及此前9年是否获得税收减免?如获得,是如何获得的?请提供申请和审批文件,并详细列明授权抵扣的税种、金额及计算过程。上述金额在你公司会计账目上是如何体现的?
(2)请详细说明调查期及此前9年,你公司在该项目获得的税收减免的具体用途,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请用图表计算调查期你公司实际获得税收减免或利益的金额,并提供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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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生产成本表
产品成本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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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 |
2017年11月 |
2017年12月 |
2018年1月 |
2018年2月 |
2018年3月 |
2018年4月 |
2018年5月 |
2018年6月 |
2018年7月 |
2018年8月 |
2018年9月 |
调查期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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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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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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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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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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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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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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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关联方购买的生产投入物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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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关联方购买的生产投入物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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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成本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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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投入物(分种类详细填写生产被调查产品的主要投入) |
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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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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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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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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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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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 |
土地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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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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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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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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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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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及动力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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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① (如:间接人工工资及福利,农机折旧费,摊销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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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本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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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总计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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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品生产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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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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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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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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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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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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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品相关费用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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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品成本及费用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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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请尽量按照反倾销调查问卷表6-4中列出的项目,分别列出生产投入物、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制造费用中每一项的具体成本/费用情况。
②如果还有其他与生产成本有关的成本/费用,请具体指出每一项成本情况。
③请尽量按照反倾销调查问卷表6-5中列出的项目,分别列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每一项具体费用情况。
④如果还有其他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费用情况,请分别指出这些费用。
⑤“生产成本总计”除以“该期间的生产数量(辆)”。
⑥“相关费用总计”除以“销售的数量”。
⑦“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加“单位产品相关费用”。
1
附件七 公司法定代表人确认函
签字人兹证明: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对调查问卷回答的全部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可靠的。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愿意接受中国调查主管部门的审计和核查。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姓名:
日期:
1
附件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贸易救济调查局
Trade Remedy and Investigation Bureau
Ministry of Commerc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 2, Dong Chang An Ave., Beijing, China 100731
北京东长安街2号 100731
电话(Phone):(86)-10-85093415,65198415/17
传真(Fax): (86)-10-65198415
大麦反补贴案政府调查问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8年12月21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10031000和10039000。
现向你政府发出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进口调查二处
应诉国政府情况
应诉国政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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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
-----------------
(中文)
应诉国政府授权官员: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地址:
案件联系人姓名:
指定的代理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目 录
一. 答卷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及说明------------------------------------------------5
第二部分 答卷具体要求---------------------------------------------------8
二.补贴调查问卷
第一部分 整体性问题-----------------------------------------------------13
第二部分 具体项目问题--------------------------------------------------23
第三部分 附件--------------------------------------------------------------83
在回答本问卷之前,请认真阅读答卷要求,并按照答卷要求准确完整地回答
一、 答卷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及说明
1.本问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为裁定你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是否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大麦产品提供补贴而制订。所谓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在本问卷中,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统称为政府。
请注意,调查机关发现澳大利亚联邦和地方政府存在与被调查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种子开发等相关的协会。请这些协会也需要按照本问卷内容填报答卷。
请注意,本问卷中所指接受者包括任何从事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管理等相关行为的任何公司、个人、合作社或组织。如无特指,本问卷中所指“公司或企业”泛指上述“接受者”。问卷中所指“生产”,包括大麦的种植及加工。“生产商”为“农业生产者或种植者”,包括个人种植者、作物所有者、农户、农场主等。
被调查产品名称:大麦。
英文名称:Barley。
主要用途:大麦是一种禾谷类作物,系禾本科、大麦属,主要用于酿酒、饲料等生产,也可作为种子,以及直接或通过加工被消费者食用。
税则号:本案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31000和10039000。
2.本次反补贴调查将自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
3.本案的补贴调查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本问卷中除特殊说明的部分外,“调查期”系表示补贴调查期。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同时要求你政府对部分补贴项目要报告调查期和之前9年调查产品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二)。
4.你政府应提供本问卷要求的全部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而准确的答卷,以便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尽快对你政府的答复做出分析和裁定。在调查过程中你政府的充分合作将对案件的调查起重要作用。
5.你政府应报告本案的调查期内,或根据要求报告本案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你政府向被调查产品及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以及相关产品提供补贴的详细情况。调查针对的是被调查产品和项目本身,企业是否获得某一项目不影响调查机关对该项目的调查,你政府仍应回答问卷中的问题。
6.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其他可能对被调查产品的种植、生产、制造或出口授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可被认定为补贴的项目也将进行调查。
7.如你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照本问卷的要求提供答卷,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答卷,或者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允许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予以核查,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根据可获得的事实做出裁定。
8.如你政府在回答答卷时对调查问卷有疑问,可以在收到问卷1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查机关咨询。如果你政府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应在问卷提交截止期限7日前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
第二部分 答卷具体要求
请你政府按照下述要求答卷:
1.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形式。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只接受以中文形式提供的证据和材料作为正式答卷内容。如果原件是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按照外文原文的格式翻译)并附外文原文或复印件。任何用其他语言提供的信息,如果没有中文翻译,将不会在调查中考虑,同时欢迎提交英文答卷和附件以协助理解中文答卷。
2.你政府应在本问卷首页所述截止日期的办公时间结束(北京时间17:00)之前将答卷寄至或直接送至本问卷首页所列的地址。答卷应包括支持其回答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描述性材料。答卷包括公开文本和非公开文本。如截止日为非工作日,最后期限将延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以收到答卷的日期为答卷提交日期。
3.在回答问题前,应仔细阅读问题。在回答问题时,应首先列出问题题目,然后在题目下直接回答,并指出支持其回答的相关证据材料。
4.请你政府按照本案公告当中所列明的被调查产品的范围,或根据具体问题的要求回答本调查问卷的所有问题。
5.请指明你政府在答卷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来源及具体出处,并提供所有与其来源相关的复印件。
调查机关不接受援引网址作为答卷内容,任何指向网址的答卷内容,由于网页内容的宽泛性和不可验证性,将视为没有提供相关回答,但网址可以作为提交相关证据的证据来源。
6.请你政府在答卷中列明所使用的年度标准、度量标准、货币名称。如果涉及交易的币种与记账币种不同,请说明特定交易中使用的实际汇率。如果因通货膨胀而调整价值,请提供名义上的价值和调整后的价值,并说明调整方法。在答卷中涉及的所有价格数据,请以“美元/吨”为单位进行折算,并保留原始数据、说明折算依据。
7.你政府应保存并整理好支持答卷中所提供信息的所有证据材料,以备核查。
8.在回答本调查问卷时,如涉及计算,则你政府应在提供的回答中保留计算公式。如不保留公式,则视为答卷不完整。
9.你政府在提交答卷时,应将答卷做成两种类型。一类为含有保密信息的完整答卷;一类为只包括公开信息的答卷,并分别在每份答卷首页注明非公开答卷或公开答卷。
10.你政府可以就答卷中的保密信息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出保密申请,简要陈述需要保密的理由并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对保密信息,请在保密答卷中用“〖〗”符号标识标明。
11.你政府提供的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序号、该保密信息出现在保密文本中的页码;
(2)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一般性质;
(3)请求保密的理由;
(4)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文字性说明。
保密信息的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该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
你政府应用“〖〗”符号标明公开答卷中涉及的保密信息,并注明相应的非保密概要的序号。
12.你政府如果提供的官方文件或信息属于政府机密或国家安全信息,请注明,并解释其为何依据你国的法律属于此类信息。
13.公开和非公开答卷应各提供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如仅有公开答卷的,请提供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所有答卷可用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妥善装订成册,并在答卷正文和附件上按顺序标上页码。请提供一份答卷目录和附件目录。每一附件都应列明序号。上述答卷均应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以WINDOWS操作系统下Microsoft Office 2010及以下版本提供,其中内容应与答卷中的格式保持一致。
14.请保证你政府提供的光盘不携带病毒。如有病毒出现,可被视为阻碍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依据可获得的事实做出裁定。
15.如你政府不提供电子数据载体,则将被视为不合作。如你政府无法提供电子数据载体或无法按照本问卷要求提供电子数据载体,则可在本问卷发放之日起15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16.请你政府按照本问卷附件十的要求提供一份中文确认函,由你政府授权官员签署,确认你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并愿意接受核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不按要求提供确认函的答卷不予接受。
17.如你政府聘请律师提交答卷,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代理呈送并由代理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在答卷中请提供一份有效的律师授权委托书及该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18.为本案调查之目的,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视情况要求你政府提供补充材料和信息。
19.调查机关将根据需要对答卷中所提交的全部或特定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如不允许对任何特定信息进行充分和完全的核查,将可能会影响到对该信息或答卷中其他已核查或未核查信息的考虑。
20如果某问题的回答来源于联邦政府的其他部门或地方政府或相关协会,请将该问题转交给适合的信息提供部门。授权应诉的联邦政府部门应确保这些部门提供信息的真实、充分和完整。
二、 补贴调查问卷
第一部分 整体性问题
1.请提供与本调查问卷“答卷总体要求及说明”部分列出的被调查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目相对应的澳大利亚政府官方出口及进口海关税则号列(海关商品编码),并请提供其所适用产品的官方描述及税率。
2.请解释和说明澳大利亚财政年度、农作物年度的具体时间段,并解释和说明此年度的确定依据、是否会发生变化或调整。请解释和说明农业生产者的含义,并解释和说明其与作物种植者、作物所有者或农场所有者之间的关系。
3. 请提供澳大利亚联邦、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层面,负责对农业及粮食作物相关行业进行监管的有关部门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立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公共机构或受政府控制的其他部门),并说明每个部门或机构的具体职能及作用。上述监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与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性文件、规划、指引、报告等,土地管理、水利设施建设、虫害和自然灾害应对等公共产品与服务、产品质量管理、育种、价格监管、贸易监管与促进、市场开发、准入与退出、并购审查、环保监管、就业培训、社会或农业保险、资金扶持等。请说明上述部门或机构为履行职能时而对农业及粮食作物相关行业实施的监管等相关行为。请说明农业及粮食作物的生产商、出口商的投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接受上述部门或机构监管的情况,并描述相关监管行为的具体方式。
4. 请就调查期及之前9年澳大利亚农业及粮食作物行业情况提供以下信息,并说明数据来源:
(1)国内农业可耕种农地面积,已开垦耕种的面积。
(2)国内农业从业人口数量,占国内人口的比重。
(3)国内农业种植/收获总面积,各种作物的面积分配。
(4)国内农业及粮食作物总产量、产值,年度预计值与实际值,占全球的比重。
(5)国内农业及粮食作物需求量、消费量及金额,占全球的比重。
(6)农业及粮食作物国内消费占国内生产的比重。
(7)国家或政府所有的农场农作物总产量、产值。
(8)国家投资企业所有的农场农作物总产量、产值。
(9)私人所有农场农作物总产量、产值。
(10)澳大利亚政府直接或通过其他政府机构(包括联邦、州/领地、地方等各级政府机构)所有、投资或管理的公司以及代表政府的机构或实体(包括国家或政府投资公司)所有、投资或管理的农业及粮食作物公司的数量。
5.请就调查期及之前9年澳大利亚被调查产品行业情况提供以下信息,并说明数据来源:
(1)包括但不限于可种植面积、实际总种植面积、总产量(价值和数量)、总销量、总消费量及金额、总仓储量、增长指数、涉及就业人数、产业纵向一体化程度、国内消费占国内生产的比重。请提供相关产业发展情况统计或研究报告(如有)。
(2)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生产和消费占全球的比重。
(3)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耕种面积占国内耕地比重。
(4)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全球贸易量。澳大利亚的贸易量占全球贸易量的比重。
(5)国内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排名前50位的农场或企业名称、地址、网址、产量和产值。
6.请详细描述澳大利亚大麦种子、种植、收购、批发、经销、零售、进口、出口、加工、仓储、运输所涉及到的环节和主体,并请说明在国内市场销售和在国际市场销售在环节和主体方面的区别。请提供关于澳大利亚大麦生产及销售各环节主体的名单和相关信息。
7.请详细描述澳大利亚大麦种植业的种植轮作方式,在大麦种植面积上种植其他农作物的情况及登记为其他农作物种植面积上种植大麦的情况,并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关于基础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的数据,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请说明大麦的种植和营销年度。请解释登记农作物面积和种植面积的概念和确定方式,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8.请按照附件七参考表格一至八的要求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澳大利亚大麦产业农业生产者、进口商、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出口商的相关信息,并请指出是否位于特定区域内。
9.请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大麦产业种植及销售各阶段的介入程度,并请提供政府(包括政府基金)拥有股份的农业生产者或销售商名单;如果调查期及之前9年,任何政府(包括政府基金)拥有股份的农业生产者或销售商的所有权发生过变化,请提供变化情况;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澳大利亚政府参与大麦农业生产者或销售商的破产、兼并和重组情况。
10.请指明在联邦、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是否存在澳大利亚大麦种植、销售、出口的协会或组织。如有,请提供清单,并提供该协会性质、组织结构、职能、成员名单、资金来源及用途、运作规则、工作内容、指导方针,以及2014年至2018年各个财务年度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11.请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联邦、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的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大麦产业发展的法律、法令、法规、规则、公告及相关政策文件的清单,并提供这些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麦产业的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土地管理、水利设施、虫害和自然灾害应对等公共产品与服务、产品质量管理、育种、价格监管、贸易监管与促进、市场开发、准入与退出、并购审查、环保监管、就业培训、社会或农业保险、资金扶持等。请就每一个文件的制定背景、过程、目的,适用的行业或产品范围、适用的地域范围,具体项目与措施,预算、执行、监督情况进行说明。请提供与每一个文件相关的政府部门名单并简要介绍这些相关部门在这个过程中的角色和职责。
12. 请详细说明澳大利亚国会及州/领地议会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对农业和粮食作物行业的拨款情况,并提供所有文件清单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国会及州/领地议会通过的拨款决议、拨款实施及评估报告等。请就每一个文件的制定背景、过程、目的,适用的行业或产品范围、适用的地域范围,具体项目与措施,预算、执行、监督情况进行说明。请提供与每一项拨款相关的政府部门名单并简要介绍这些相关部门在这个过程中的角色和职责。
13. 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关于被调查产品的官方统计信息(以美元、吨为单位),并说明信息来源及计算方法:
(1)调查期内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总数量和总金额。请说明该金额是出厂价格、FOB价格(港口、发货地等)、CIF价格或其他贸易交易术语所表述的价格等。
(2)调查期内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全部公司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调查期内各公司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请说明该金额是出厂价格、FOB价格(港口、发货地等)、CIF价格或其他贸易交易术语所表述的价格等。
14. 请详细说明澳大利亚被调查产品的进出口申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监管机构和进出口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商或出口商的限制和要求、申报需要填写的表格、监管机构的工作规章和工作流程。请提供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和上述做法的法律依据。
15.请详细说明调查期和之前9年澳大利亚政府对进口大麦产品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情况,包括案件名称、涉案产品及国别、最终措施时间及形式(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或保障措施)、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前后相关同类产品进口情况变化,并说明目前这些贸易救济措施是否依然有效。
16.请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澳大利亚政府向WTO通报实施的与农业有关的补贴报告及涉及种子、大麦产业的补贴报告,并指明在调查期内依然有效的具体补贴项目及在调查期内执行的有关情况。
17.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大麦产业的开支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
18.请列出联邦层面、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层面对银行产业的监管部门或机构名单,并说明每个部门或机构的具体职能、监管方式及监管过程。
19.请详细解释澳大利亚联邦储备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职能。请说明在确定联邦基金利率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联邦基金利率的变化情况,并说明每次变化的原因。
20.请详细介绍澳洲联储执行货币政策的政策工具及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并说明澳洲联储如何对澳大利亚的商业银行进行规范或监督。
21.请提供澳大利亚储备银行2014年至2018年各个财务年度的年报、预算情况的报告及关于货币政策的报告。
22.请介绍澳大利亚金融机构的体系和监管模式,并详细解释澳大利亚金融机构在确定贷款利率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并说明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与澳大利亚联邦基金利率之间的关系。
23.请说明澳大利亚是否存在农业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如有,请列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设立目的、具体运作等情况。
24.请按照附件八参考表格的要求,提供2014年至2018年各个财务年度内澳大利亚政府向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注资的情况,说明并提供政府注资决定的出台背景、政府向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注资的合同或协议、议会的批准报告等相关材料。请解释澳大利亚政府向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注资后派驻董事和/或管理层、如何影响运营,如何进行监管等情况。
25.请介绍澳大利亚信用评级体系、机构和监管等情况,并说明政府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如何评估拟放贷企业的信用以及适用何种评级标准。
26.请说明联邦层面制定或执行汇率政策的部门或机构,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汇率政策的决策过程、程序和依据。
27.请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澳大利亚官方统计的通货膨胀率和数据来源。
28.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征收企业税的税收系统的情况说明,包括调查期内澳大利亚联邦及各州不同税种的性质、征收程序、税率制订详情。
29.请分产业介绍澳大利亚现行的税种及税制,并指出大麦产业种植和销售适用的税种,是否存在税收优惠安排,如果存在,请解释原因。
30.请提供2014年至2018年9月所有政府层级(包括联邦、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各类在澳大利亚必须进行纳税申报的申报表格,包括所有填报表格的说明、辅助表格和完成纳税申报的所有报告。
31. 请提供登记应诉反补贴调查的被调查产品生产商、出口商向澳大利亚政府提交的2014年至2018年9月的纳税申报表、附表和报告。
32.请提供澳大利亚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全部规定并提供法律文件全文。请提供大麦产业在缴纳所得税时所适用的澳大利亚官方资产折旧规定。如果在调查期及之前9年针对大麦的上述官方折旧年限发生过变化,请对变化做出详细说明。
33.请按照不同地域(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下同)详细介绍在澳大利亚新设企业的法律流程、所涉政府部门、申报程序、申报表格、审查程序、注册手续等。请按照不同地域详细说明新设不同类型企业的具体要求。请按照不同地域详细说明业已存在的企业投资建立新工厂的法律流程、所涉政府部门、申报程序、申报表格、审查程序、注册手续等。请提供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或州/领地及州/领地以下政府登记应诉反补贴调查的被调查产品农业生产者、出口商的上述注册资料。
34.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关于公司破产或重组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程序,请提供2014年至2018年各个财务年度中,澳大利亚大麦生产及销售企业破产或重组的情况统计,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35.请提供生产及销售大麦产品的产业指南,澳大利亚政府的产业分析报告、市场准入标准、环境保护监管标准。
36.请介绍澳大利亚大麦生产及销售的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并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对大麦产业及育种的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优惠贷款、财政资助或补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拨款、税收减免等。
37.请详细描述在澳大利亚国内市场上,从大麦的种植到销售、加工,需要经过哪些生产、转化环节,并请提供上述各生产、转化环节中的原材料投入产出比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单位数量(吨)的大麦、需要投入的种子、土地、水、化肥、农药、机械设备等,加工单位数量(吨)的大麦加工产品,需要投入的大麦和其他投入等。
38.请提供澳大利亚各大麦贸易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并详细介绍公司性质、组织结构、职能、高管名单,涉及采购方式、采购量和平均采购价格、销量、仓储量、就业人数,并说明数据来源。如有2014年至2018年相关大麦贸易情况的有关统计或研究报告,请提供。
39.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土地管理制度。请说明以上土地制度涉及的具体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及上述部门执行的土地管理法案及其具体举措,特别是对种植被调查产品土地的管理制度,包括申请、审批、登记、交易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全部环节。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0. 详细说明澳大利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政府是否参与上述设施的修建、维护和改进等环节。如参与,请说明涉及的政府部门或机构。请提供上述部门所依据的法案文本。
41.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环保、干旱治理、杂草管理等相关制度。澳大利亚各级政府和行业组织是否对上述事项提供了相关支持。如有,请详细描述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措施方式、机构名称。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2.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种子管理制度。各级政府或行业组织是否参与到大麦种子的研发、培育、销售等各个环节?如有,请详细描述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措施方式、机构名称。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3.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农药、化肥管理制度。请详细描述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措施方式、机构名称。各级政府或行业组织是否参与到农药、化肥等环节。如有,请详细描述支持措施。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4.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各级政府和行业组织在农产品收购、运输、港口、仓储等环节管理和参与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参与方式、机构名称。各级政府或行业组织是否对上述环节提供了支持。如有,请详细描述支持措施。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5.请详细介绍澳大利亚种子进出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机构名称。各级政府或行业组织是否对上述环节提供了支持。如有,请详细描述支持措施。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被调查产品种子是否有进出口限制措施,如有,请详细说明。
46.请说明澳大利亚是否存在鼓励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包括措施的种类、实施机构、资金来源和预算。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7.请详细介绍涉及联邦和地方政府有农产品和被调查产品价格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种植者收入支持和农产品价格保护等相关措施。如有,请详细描述支持措施。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8.请详细说明澳大利亚农作物保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实施机构、购买保险的种类、程序、保费确定、理赔等。请提供相关法案文本。
49.请本部分涉及的农业生产者或贸易商组织及协会或类似组织回答下列问题(请将本问卷转交至涉及的协会或组织):
(1)请提供协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并详细介绍协会性质、组织结构、职能、成员名单和成员性质、资金来源及用途、运作规则、工作内容、指导方针、为会员企业提供哪些服务,以及2014年至2018年各个财务年度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2)请分别说明成员企业中哪些企业与大麦产品相关。请说明协会与这些企业之间的隶属、合作或指导关系,并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所有业务往来的详细资料。
(3)请提供协会关于大麦产业种植及销售的相关统计、分析或研究报告。
(4)请说明协会如何在澳大利亚国内和海外市场推广被调查产品,开展了哪些活动。
(5)请解释和说明协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的职能、开展的活动,并解释和说明开展了哪些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活动。
(6)请解释和说明协会是否对会员的被调查产品的种植和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跟踪。若有,请解释和说明如何进行统计,多长时间统计一次,有关信息保存在何处。
(7)请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协会会员的被调查产品产量,占澳大利亚总产量的比重;并提供被调查产品的国内销售量、出口量、对中国出口量、金额及平均单价。请说明数据来源或统计方法。
(8)请协会填答本问卷中第二部分“具体项目问题”中涉及协会的补贴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部分 具体项目问题
1、可持续农村用水和基础设施项目(Sustainable Rural Water Use and Infrastructure Program)
该项目是一项涉及100亿澳元的国家计划,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灌溉基础设施项目、水的购买和供给措施。大部分基础设施基金用于墨累-达令盆地的项目以支持“盆地计划”的实施。项目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农业灌溉者提高用水效率。在该项目下,澳大利亚各州政府根据本州情况实施具体补贴项目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和附件九“原材料供应商附件”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规章,并请说明涵盖的农产品范围和各法规之间的关系。
(3)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行业机构和流域管理局等。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4)请提供本项目涉及的申请人,包括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名单。请说明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与大麦农场或种植户的关系,在本项目下的职能和作用。
(5)请提供本项目下,对可以参与项目的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申请人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与名单中的灌溉运营商签订的协议,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请提供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等申请人的公司性质、注册文件、公司结构、股权结构、管理层组成、资金来源等材料。请提供运营商、运输商在调查期及前9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请提供调查期及前9年内灌溉运营商、运输商业务种类和内容,长期运营成本、收入、盈亏情况等。
(7)请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描述主管机构如何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通知申请人、监管项目运行等。请解释如何确定应向申请人支付的金额。
(8)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设施建设、升级、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9)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10) 请说明在本项目下农场或种植者获得灌溉的费率或供水价格,请解释市场上的其他灌溉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与该项目下灌溉运营商有什么区别。请解释和说明区别及服务条件、灌溉费率、供水价格等,请提供相关证据。
(11)请提供在本项目下的节水量和金额,请描述政府是否有节水预期目标,对是否完成节水目标如何监管和确认。
(12)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联邦农业高效灌溉促进项目(Commonwealth On-Farm Further Irrigation Efficiency Program)
该补贴项目是澳大利亚政府在《2007年水资源法》授权下,协助墨累-达令盆地的灌溉户提高现代化和农场灌溉设施的效率的补贴项目。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和附件九“原材料供应商附件”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2007年水资源法》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说明本项目的法律依据。
(3)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行业机构和流域管理局等。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4)请提供本项目涉及的申请人,包括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名单。请说明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与大麦农场或种植户的关系,在本项目下的职能和作用。
(5)请提供本项目下,对可以参与项目的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申请人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与名单中的灌溉运营商签订的协议,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请提供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等申请人的公司性质、注册文件、公司结构、股权结构、管理层组成、资金来源等材料。请提供运营商、运输商在调查期及前9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请提供调查期及前9年内灌溉运营商、运输商业务种类和内容,长期运营成本、收入、盈亏情况等。
(7)请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描述主管机构如何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通知申请人、监管项目运行等。请解释如何确定应向申请人支付的金额。
(8)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设施建设、升级、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9)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10) 请说明在本项目下农场或种植者获得灌溉的费率或供水价格,请解释市场上的其他灌溉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与该项目下灌溉运营商有什么区别。请解释和说明区别及服务条件、灌溉费率、供水价格等,请提供相关证据。
(11)请提供在本项目下的节水量和金额,请描述政府是否有节水预期目标,对是否完成节水目标如何监管和确认。
(12)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3、初级生产者的供水设施三年税收抵扣(3 year write off on water facilities for primary producers)
自2004年以来,澳大利亚政府以税收减免的形式,对初级生产者在供水设施上的资本支出提供补贴。接受补贴的生产者最高可以抵扣高达三分之一的供水设施资本支出。符合条件的支出包括修复、输送水资源的设施改进以及设施增加,还包括土地养护措施中资本支出。此外,灌溉水供应商也可在此项下获得补贴。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四“税收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3)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4、与水资源有关的基础设施和虫害管理 (Water related infrastructure and pest management)
2013年起,澳大利亚政府与州政府合作,为受干旱影响的农场企业提供资金,以支持改善与水有关的基础设施和虫害管理。资金主要分配在昆士兰州和新南威尔士州,南澳大利亚州也有部分分配。根据条件,资金也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其他州的虫害管理计划。本协议下的虫害管理援助将由州政府通过相关地方组织交付,包括自然资源管理小组和地方政府。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自然资源管理小组等。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3)请提供本项目下,对可以参与项目的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申请人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与名单中的灌溉运营商签订的协议,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4)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5)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6)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5.清洁能源的未来-在土地上创造机会-扩大碳农业倡议的益处 (Clean Energy Future-Creating Opportunities on the Land-extending the benefits of the Carbon Farming Initiative)
该补贴项目由澳大利亚农业部负责实施,旨在帮助农民和土地管理者获得土地管理实践和减排技术,以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并帮助他们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该补贴项目的活动包括:提供技术信息和支持,帮助农民、土地管理者及其关键影响者参与土地部门排放管理活动;新合格保护性耕作设备可享受15%的可退税抵扣,由澳大利亚税务局管理。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四“税收项目”和附件5“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包括农业部和税务局等。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3)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4)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5)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6. 干旱地区害虫和杂草管理项目(Pest Animal and Weed Management in Drought-affected Areas)
该补贴项目是基于《联邦金融关系的政府间协定》的授权,由国库向各州支付财政补贴,再由各州通过害虫和杂草管理项目向申请者发放资助,用于支持减少杂草和害虫入侵,改善干旱地区农场状况的项目。在2015/2016年财年至2018/2019年财年的四个年度里,澳大利亚政府一共提供约2500万澳元的财政补贴。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联邦金融关系的政府间协定》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请描述该计划自实施以来具体变化情况,并提供各个阶段执行该计划的法律、法规依据。
(3)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4)请提供本项目下,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申请、审批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5)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6)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7)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7、农场风险管理项目(Managing farm risk program)
该补贴项目是基于《2015年农业竞争力白皮书》的授权,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向农场提供财政补贴。当农场在购买新的保险时,其支付的保险评估、保险方案分析等费用可以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回扣。该项目旨在协助农场企业抵御干旱等其他农业生产风险。农场风险管理项目可以弥补农场企业的保险支出。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2015年农业竞争力白皮书》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请描述该计划自实施以来具体变化情况,并提供各个阶段执行该计划的法律、法规依据。
(3)请提供本项目下对可以参与项目的保险公司的名单,请说明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保险公司的程序,在本项目下保险公司如何接受政府的监管。
(4)请解释和说明本项目下的保险产品种类。请解释和说明各险种的设立目的、具体内容和保障范围,并解释和说明申请条件、批准条件、赔付条件、赔付时间和赔付周期规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方法、保费金额和确定方法;请解释和说明政府如何提供保费资助、向谁拨付保费、提供的保费金额,农业生产者在本项目下需承担的费用。以大麦为例举例说明。
(5)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农产品在本项目下的申请保险和保费补贴情况。请提供保险及保费补贴下覆盖的产品类别,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6)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包括保险和保费补贴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7)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8、干旱优惠贷款计划(Drought Concessional Loans Scheme)。
在该补贴项目下,因干旱原因导致财政紧张的农场可以被视为符合条件,可在50%债务的金额范围内,申请优惠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澳元。优惠贷款可用于债务重组,某些经营费用以及干旱恢复和准备活动。目前,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北领地和维多利亚州的农民可以获得优惠贷款,未来南澳大利亚州的生产者也将在适当的时候也会获得资格。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六“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所有农产品以及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各产品及大麦种植总面积、种植区域、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3)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贷款金额等情况。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9、干旱援助-专业咨询和规划补助金(Drought Assistance-Professional Advice and Planning Grants)
为帮助农场更有效地抵御干旱,澳大利亚政府以现金形式向农场企业提供补助金,用于寻求专业咨询服务和风险管理计划的服务。农场可以通过专业咨询服务制定干旱管理计划或风险管理战略的经营计划,进而提高农场的抗风险能力。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3)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风险管理计划的机构名单,请说明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的程序,在本项目下如何接受政府的监管。
(4)请提供本项目下,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申请、审批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5)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6)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7)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10、发展农场经济项目(Building Farm Businesses)
2010年以来,为帮助农场企业提高应对干旱的管理能力,澳大利亚政府以现金的形式向农场企业提供补助金。补助金类型包括:农场企业适应补助金(补贴用于支持农场企业准备和抵御干旱、减少水资源浪费和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的活动);土地保育适应补助金(补贴以自然资源管理为重点的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3)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11、品牌澳大利亚全球食品战略(Brand Australia Global Food Strategy)
在该补贴项目下,澳大利亚政府农业部以现金形式向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提供资金,其目的是巩固澳大利亚作为优质食品生产领导者的声誉,通过推广澳大利亚食品来增加出口机会,并提升澳大利亚作为可持续食品生产商的形象。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农业部及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部门在本项目下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
(3)请描述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的性质,在本项目下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详细信息,包括组织结构、章程、职能、资金来源、所有会员企业名单。
(4)请解释和说明是否需要每年选定可在本项目下获得拨款的行业组织,申请和选择标准是什么,行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是否符合标准的申请者都能被选定,请列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行业组织清单。
(5)请说明本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请说明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可以申请或发放本项目下的资助,对申请者资格的要求,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说明对申请产品类型的要求。请描述主管机构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等。请提供主管机构与申请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样本,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关于资金使用:
- 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包括申请日期、支付日期、受资助的企业或协会、受资助的金额;如涉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行业协会,请特别注明。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
- 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资金的与被调查产品种植、销售、加工等行为相关的涉案企业和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行业协会名单,并分别列明资金金额、申请日期、支付日期。
- 请提供贸易委员会获得资助后的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资金如何在会员企业中进行分配或如何服务于会员企业。
- 请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
(7)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8)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9)请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及本问卷第一部分整体性问题中涉及的有关协会或组织继续回答下列问题(请将本问卷转交至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和其他协会或组织):
A. 贸易委员会和有关协会请回答本问卷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并回答《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的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B.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机构/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澳大利亚农业部拨款。
C.请说明你机构/协会申请该项目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机构/协会在调查期内的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D.请说明你机构/协会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拨款和审计等,并提供所有相关文件。
E.请说明你机构/协会申请并获得该项目的合同、收款凭证等资料。
F.请说明机构/协会得到补贴资金后是自己支配还是直接分发给企业。如果是后者,请列出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最终获得补贴的企业的选择依据、详细名单、具体补贴金额。
G.请说明你机构/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企业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用表格提供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每年对企业进行项目援助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持续时间和援助对象等。
H.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机构/协会在本项目下如何使用澳大利亚农业部的拨款,请说明具体用途,并说明依据。
I.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机构/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澳大利亚农业部拨款用于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金额,并说明依据。
J.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机构/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澳大利亚农业部拨款用于中国市场的金额、具体开展的活动及相应金额、在中国市场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支出金额,并说明、提供相关依据。
K.请提供2014-2018年各个年度机构/协会中国分支机构的活动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公开发布的报告或用来向澳大利亚总部汇报的报告)。请解释和说明关于澳大利亚农业部拨款的获得、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L.请解释和说明中国分支机构关于此项目拨款的收入、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12、提升澳大利亚产品计划(Promoting Australian Produce Program)
该补贴项目是一项涉及500万澳元的计划,旨在帮助澳大利亚食品工业发展其能力,以更有效地向国内和出口市场推广和销售澳大利亚产品。根据该计划,食品行业组织可以获得50,000至750,000澳元的配套资助,用于开展以下一项或多项活动的项目:(1) 加强行业营销和推广能力;(2)制定行业营销新战略;(3)获得消费者信赖;以及(4)加强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联系。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负责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在本项目下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
(3)请解释和说明是否需要每年选定可在本项目下获得拨款的食品行业组织,申请和选择标准是什么,行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是否符合标准的申请者都能被选定,请列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行业组织清单。
(4)在本项目下食品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详细信息,包括组织结构、章程、职能、资金来源、所有会员企业名单。
(5)请说明本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请说明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可以申请或发放本项目下的资助,对申请者资格的要求,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说明对申请产品类型的要求。请描述主管机构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等。请提供主管机构与申请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样本,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关于资金使用:
A.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包括申请日期、支付日期、受资助的企业或协会、受资助的金额;如涉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行业协会,请特别注明。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
B.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资金的与被调查产品种植、销售、加工等行为相关的涉案企业和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行业协会名单,并分别列明资金金额、申请日期、支付日期。
C.请提供食品行业组织获得资助后的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资金如何在会员企业中进行分配或如何服务于会员企业。
D.请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
(7)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8)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9)请食品行业组织及本问卷第一部分整体性问题中涉及的有关协会或组织继续回答下列问题(请将本问卷转交至有关协会或组织):
A.有关协会请回答本问卷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并回答《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的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B.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
C.请说明你协会申请该项目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协会在调查期内的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D.请说明你协会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拨款和审计等,并提供所有相关文件。
E.请说明你协会申请并获得该项目的合同、收款凭证等资料。
F.请说明协会得到补贴资金后是自己支配还是直接分发给下属企业。如果是后者,请列出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最终获得补贴的下属企业的选择依据、详细名单、具体补贴金额。
G.请说明你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会员企业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用表格提供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每年对会员企业进行项目援助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持续时间和援助对象等。
H.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如何使用政府的拨款,请说明具体用途,并说明依据。
I.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金额,并说明依据。
J.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中国市场的金额、具体开展的活动及相应金额、在中国市场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支出金额,并说明、提供相关依据。
K.请提供2014-2018年各个年度协会中国分支机构的活动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公开发布的报告或用来向协会澳大利亚总部汇报的报告)。
请解释和说明协会关于澳大利亚政府拨款的获得、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L.请解释和说明协会中国分支机构关于此项目拨款的收入、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13、国家推广和咨询(State Extension and Advisory)
该补贴项目是由澳大利亚政府向农业生产者提供的推广和咨询服务,致力于提高生产实践,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等。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政府的财政预算,并由州政府每年报告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5“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请描述该计划自实施以来具体变化情况,并提供各个阶段执行该计划的法律、法规依据。
(3)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4)请描述本项目下包括哪些推广和咨询服务。请解释和说明政府如何提供服务,通过哪些机构提供服务,或者获得预算,政府如何支付服务费用,农业生产者是否在本项目下需承担费用等情况。以大麦为例举例说明。
(5)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6)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7)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14、资助小型出口商一揽子计划(Package Assisting Small Exports)
该项目是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提供的,改善小出口商出口市场准入的一系列计划。其中涉及谷物的计划内容包括:
----McMullen咨询,改进谷物容器的取样系统,以帮助建立供应链保证和支持出口;
----谷物产业市场准入论坛,管理出口粮食质量,加强和扩大有害生物监测活动;
----澳洲谷物交易,完善供应链行业准则;
----Primal Foods,在线交易门户网站;
----南方农业出口计划,制定生物农业标准和审核框架;
----Ubatuba Amazonian 健康食品公司-制定数字营销和广告战略。
通过改善澳大利亚谷物交易过程中供应链的标准化管理、制定生物农业标准和审核框架、制定数字营销和广告战略等,通过这些计划,可以协助澳大利亚谷物生产商增强其在出口市场的竞争力。此外,在2014-2015年期间,该计划还对合格的谷物出口商提供出口登记费的抵扣,减少了其出口商的支出。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负责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在本项目下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
(3)请解释和说明是否需要每年选定可在本项目下获得拨款的行业组织,申请和选择标准是什么,行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是否符合标准的申请者都能被选定,请列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行业组织清单。
(4)在本项目下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详细信息,包括组织结构、章程、职能、资金来源、所有会员企业名单。
(5)请说明本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请说明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可以申请或发放本项目下的资助,对申请者资格的要求,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说明对申请产品类型的要求。请描述主管机构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等。请提供主管机构与申请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样本,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关于资金使用:
- 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包括申请日期、支付日期、受资助的企业或协会、受资助的金额;如涉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行业协会,请特别注明。
- 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资金的与被调查产品种植、销售、加工等行为相关的涉案企业和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行业协会名单,并分别列明资金金额、申请日期、支付日期。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
- 请提供行业组织获得资助后的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资金如何在会员企业中进行分配或如何服务于会员企业。
- 请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
(7)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8)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9)请行业组织及本问卷第一部分整体性问题中涉及的有关协会或组织继续回答下列问题(请将本问卷转交至有关协会或组织):
A.有关协会请回答本问卷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并回答《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的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B.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
C.请说明你协会申请该项目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协会在调查期内的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D.请说明你协会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拨款和审计等,并提供所有相关文件。
E.请说明你协会申请并获得该项目的合同、收款凭证等资料。
F.请说明协会得到补贴资金后是自己支配还是直接分发给下属企业。如果是后者,请列出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最终获得补贴的下属企业的选择依据、详细名单、具体补贴金额。
G.请说明你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会员企业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用表格提供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每年对会员企业进行项目援助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持续时间和援助对象等。
H.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如何使用政府的拨款,请说明具体用途,并说明依据。
I.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金额,并说明依据。
J.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中国市场的金额、具体开展的活动及相应金额、在中国市场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支出金额,并说明、提供相关依据。
K.请提供2014-2018年各个年度协会中国分支机构的活动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公开发布的报告或用来向协会澳大利亚总部汇报的报告)。请解释和说明协会关于澳大利亚政府拨款的获得、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L.请解释和说明协会中国分支机构关于此项目拨款的收入、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15、农业推进救助(Agriculture Advancing Australia Farm Help)
澳大利亚政府对陷入严重财务困难且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民提供津贴。津贴内容包括:“新开始(NewStart)”项目的授权下提供的最高12个月的收入支持;最高5500澳元的建议和培训补助金;最高75000澳元的重建拨款;最高2500澳元的进一步的咨询和培训支持等。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3)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16、农场合作社和合作试点(Farm Co-operatives and Collaboration Pilot)
澳大利亚政府设立农场合作社和协作试点,为期两年,政府将提供1380万澳元的资金支持。通过采用协作和创新经济战略,将有助于提高农民在供应链中获取最大价值的技能和能力,包括培训、建议、服务和专业知识。同时,农场合作社和合作试点项目也会帮助农民解决协作和创新农场企业在运营环境中遇到的障碍。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3)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17、农场准备计划(Farmready)
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农场准备计划,通过2650万澳元的财政资助,向初级生产者提供培训机会,以及为工业,农业组织和自然资源管理组织制定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战略。该补贴项目提供两笔拨款:
- FarmReady 补助金:初级生产者和原住民土地管理者每个财政年度最多可以申请1500澳元的补贴,以参加经批准的培训课程。
- FarmReady行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行业、农业和自然资源管理小组获得每个财政年度提供高达8万澳元的补贴,用于制定管理气候变化影响战略的项目。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负责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在本项目下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
(3)请解释和说明是否需要每年选定可在本项目下获得拨款的行业组织,申请和选择标准是什么,行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是否符合标准的申请者都能被选定,请列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行业组织清单。
(4)在本项目下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详细信息,包括组织结构、章程、职能、资金来源、所有会员企业名单。
(5)请说明本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请说明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可以申请或发放本项目下的资助,对申请者资格的要求,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说明对申请产品类型的要求。请描述主管机构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等。请提供主管机构与申请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样本,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关于资金使用:
A. 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包括申请日期、支付日期、受资助的企业或协会、受资助的金额;如涉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行业协会,请特别注明。
B.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资金的与被调查产品种植、销售、加工等行为相关的涉案企业和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行业协会名单,并分别列明资金金额、申请日期、支付日期。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
C.请提供行业组织获得资助后的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资金如何在会员企业中进行分配或如何服务于会员企业。
D. 请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
(7)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8)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9)请行业组织及本问卷第一部分整体性问题中涉及的有关协会或组织继续回答下列问题(请将本问卷转交至有关协会或组织):
A.有关协会请回答本问卷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并回答《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的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B.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
C.请说明你协会申请该项目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协会在调查期内的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D.请说明你协会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拨款和审计等,并提供所有相关文件。
E.请说明你协会申请并获得该项目的合同、收款凭证等资料。
F.请说明协会得到补贴资金后是自己支配还是直接分发给下属企业。如果是后者,请列出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最终获得补贴的下属企业的选择依据、详细名单、具体补贴金额。
G.请说明你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会员企业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用表格提供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每年对会员企业进行项目援助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持续时间和援助对象等。
H.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如何使用政府的拨款,请说明具体用途,并说明依据。
I.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金额,并说明依据。
J.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中国市场的金额、具体开展的活动及相应金额、在中国市场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支出金额,并说明、提供相关依据。
K.请提供2014-2018年各个年度协会中国分支机构的活动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公开发布的报告或用来向协会澳大利亚总部汇报的报告)。请解释和说明协会关于澳大利亚政府拨款的获得、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L.请解释和说明协会中国分支机构关于此项目拨款收入、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18、特殊情况利率补贴(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Interest Rate Subsidies)
在该补贴项目下,澳大利亚政府向农业企业和小企业提供利率补贴,当企业由于特殊原因陷入财政困境后即可能获得相关农场贷款,包括营运资金/透支、定期贷款、商业票据、供应商债务和设备融资(但不包括设备租赁)。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六“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解释和说明本项目的法律依据、设立时间、适用范围,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请具体描述本项目运作的具体流程及期限。
(3)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提供本项目的机构名称、地址、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该机构在2014-2018年各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4)请解释和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如何监管本项目的运行。监管本项目的依据、关于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如实施条例或政策文件等)等,并提供相关文件。
(5)请提供有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6)关于项目运行:
A.请详细说明本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任何贷款、优惠项目。对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政府预算授权价值的确定过程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关于该财年预算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C.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D.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执行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总金额、获得贷款的申请人名单、产业分布、地区分布、贷款期限、贷款条件、收费情况、理赔金额、实施效果等。
E.请详细说明申请人申请贷款项目的资格和条件。请详细说明在审查、评估申请人申请贷款的资格和条件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并请提供所有相关评估文件。
F.请指出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的所有企业名单,并提供企业获得项目下补贴的所有信息。请提供所有应诉企业的贷款合同及与之相关的文件。
(7)关于利益计算:
A.请详细说明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预期成本的计算方法和流程。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项目费用支出情况的情况。
C.请分别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执行项目时涉及现金流出量和现金流入量的情况及相关文件。如,现金流出量可能包括偿还不履行索赔和利息增加的支出,现金流入量包括追回的款项、抵押物变现等。当出现现金流入量小于现金流出量的情况时,有关机构如何弥补该运营亏损。
D.请以表格形式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的实际理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出、还款情况、欠款公司名单等信息。
E.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审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F.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已提交申请,但未获得贷款的所有申请人名单,并说明未获得的原因。请提供调查期内上述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有关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报告。
G.如果贵方宣称任何大麦案应诉企业都未使用该项目项下利益,请详细解释政府用以确定没有应诉企业使用贷款的具体步骤和依据。
19、农场金融特许贷款计划(Farm Finance Concession Loans Scheme)
在该补贴项目下,澳大利亚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农场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用于债务重组或提高生产力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六“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解释和说明本项目的法律依据、设立时间、适用范围,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请具体描述本项目运作的具体流程及期限。
(3)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提供本项目的机构名称、地址、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该机构在2014-2018年各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4)请解释和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如何监管本项目的运行。监管本项目的依据、关于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如实施条例或政策文件等)等,并提供相关文件。
(5)请提供有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6)关于项目运行:
A.请详细说明本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任何贷款、优惠项目。对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政府预算授权价值的确定过程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关于该财年预算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C.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D.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执行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总金额、获得贷款的申请人名单、产业分布、地区分布、贷款期限、贷款条件、收费情况、理赔金额、实施效果等。
E.请详细说明申请人申请贷款项目的资格和条件。请详细说明在审查、评估申请人申请贷款的资格和条件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并请提供所有相关评估文件。
F.请指出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的所有企业名单,并提供企业获得项目下补贴的所有信息。请提供所有应诉企业的贷款合同及与之相关的文件。
(7)关于利益计算:
A.请详细说明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预期成本的计算方法和流程。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项目费用支出情况的情况。
C.请分别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执行项目时涉及现金流出量和现金流入量的情况及相关文件。如,现金流出量可能包括偿还不履行索赔和利息增加的支出,现金流入量包括追回的款项、抵押物变现等。当出现现金流入量小于现金流出量的情况时,有关机构如何弥补该运营亏损。
D.请以表格形式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的实际理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出、还款情况、欠款公司名单等信息。
E.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审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F.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已提交申请,但未获得贷款的所有申请人名单,并说明未获得的原因。请提供调查期内上述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有关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报告。
G.如果贵方宣称任何大麦案应诉企业都未使用该项目项下利益,请详细解释政府用以确定没有应诉企业使用贷款的具体步骤和依据。
20、南澳大利亚州河谷地区可持续发展基金(Riverland Sustainable Futures Fund South Australia)
南澳大利亚州为支持河谷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增强行业竞争力,提供2000万澳元的持续发展基金。为申请该基金,申请人需向南澳大利亚州政府或河谷地区政府证明其项目如何使该地区的经济多样化,或者如何建立在该地区的竞争优势。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3)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1、南澳大利亚州默累河可持续发展计划-灌溉效率改进计划(South Australian River Murray Sustainability Program-Irrigation efficiency Element)
自2013年起的四年半的时间内,澳大利亚政府为该补贴项目下的灌溉效率改进计划(the Irrigation Efficiency Improvements Program)共提供8000万澳元的资金。灌溉效率改进计划旨在提高南澳大利亚灌溉者的供水和使用效率,并确保约16.8千兆升的长期年平均产量水供联邦环境用水。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和附件九“原材料供应商附件”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规章,并请说明涵盖的农产品范围和各法规之间的关系。
(3)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行业机构和流域管理局等。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4)请提供本项目涉及的申请人,包括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名单。请说明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与大麦农场或种植户的关系,在本项目下的职能和作用。
(5)请提供本项目下,对可以参与项目的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申请人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与名单中的灌溉运营商签订的协议,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请提供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等申请人的公司性质、注册文件、公司结构、股权结构、管理层组成、资金来源等材料。请提供运营商、运输商在调查期及前9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请提供调查期及前9年内灌溉运营商、运输商业务种类和内容,长期运营成本、收入、盈亏情况等。
(7)请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描述主管机构如何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通知申请人、监管项目运行等。请解释如何确定应向申请人支付的金额。
(8)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设施建设、升级、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9)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10)请说明在本项目下农场或种植者获得灌溉的费率或供水价格,请解释市场上的其他灌溉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与该项目下灌溉运营商有什么区别。请解释和说明区别及服务条件、灌溉费率、供水价格等,请提供相关证据。
(11)请提供在本项目下的节水量和金额,请描述政府是否有节水预期目标,对是否完成节水目标如何监管和确认。
(12)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2、南澳大利亚州阿德莱德食品计划 (Food Adelaide Program)
该补贴项目致力于帮助南澳大利亚州的农业和食品公司开拓、进入国际市场并掌握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南澳大利亚州政府通过阿德莱德食品计划向食品公司和农民提供补贴,用于支持和鼓励其参加国际市场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3)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3、南澳大利亚州产业发展与推广(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Extension)
该补贴项目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由南澳大利亚州政府向行业组织提供资助以支持初级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者提高管理技能和生产效率。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描述负责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在本项目下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
(3)请解释和说明是否需要每年选定可在本项目下获得拨款的行业组织,申请和选择标准是什么,行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是否符合标准的申请者都能被选定,请列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行业组织清单。
(4)在本项目下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详细信息,包括组织结构、章程、职能、资金来源、所有会员企业名单。
(5)请说明本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请说明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可以申请或发放本项目下的资助,对申请者资格的要求,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说明对申请产品类型的要求。请描述主管机构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等。请提供主管机构与申请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样本,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 关于资金使用:
A.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包括申请日期、支付日期、受资助的企业或协会、受资助的金额;如涉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行业协会,请特别注明。
B.请用表格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资金的与被调查产品种植、销售、加工等行为相关的涉案企业和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行业协会名单,并分别列明资金金额、申请日期、支付日期。
C.请提供行业组织获得资助后的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资金如何在会员企业中进行分配或如何服务于会员企业。
D.请提供调查期和前9年本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
(7)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8)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9)请行业组织及本问卷第一部分整体性问题中涉及的有关协会或组织继续回答下列问题(请将本问卷转交至有关协会或组织):
A.有关协会请回答本问卷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和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中所列问题,并回答《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的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B.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
C.请说明你协会申请该项目时是否需要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并详细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在审查、评估你协会在调查期内的申请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
D.请说明你协会参与执行该项目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拨款和审计等,并提供所有相关文件。
E.请说明你协会申请并获得该项目的合同、收款凭证等资料。
F.请说明协会得到补贴资金后是自己支配还是直接分发给下属企业。如果是后者,请列出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最终获得补贴的下属企业的选择依据、详细名单、具体补贴金额。
G.请说明你协会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是否对会员企业进行了任何资金上或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如有,请用表格提供在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每年对会员企业进行项目援助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持续时间和援助对象等。
H.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如何使用政府的拨款,请说明具体用途,并说明依据。
I.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与被调查产品相关的金额,并说明依据。
J.请逐年列明调查期及前9年协会在本项目下获得的政府拨款用于中国市场的金额、具体开展的活动及相应金额、在中国市场与被调查产品有关的支出金额,并说明、提供相关依据。
K.请提供2014-2018年各个年度协会中国分支机构的活动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公开发布的报告或用来向协会澳大利亚总部汇报的报告)。请解释和说明协会关于澳大利亚政府拨款的获得、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L.请解释和说明协会中国分支机构关于此项目拨款的收入、使用、支出在财务记录中是如何记录的,保存在哪里。
24、维多利亚州NVIRP 2农场项目(NVIRP 2 On-farm Project)
维多利亚州政府致力于帮助农民进行灌溉系统的优化升级,以最佳效率将水资源从大坝输送到工厂,确保维多利亚州农场能在农场现代化进程中实现最大利益。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和附件九“原材料供应商附件”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规章,并请说明涵盖的农产品范围和各法规之间的关系。
(3)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行业机构和流域管理局等。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4)请提供本项目涉及的申请人,包括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名单。请说明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与大麦农场或种植户的关系,在本项目下的职能和作用。
(5)请提供本项目下,对可以参与项目的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申请人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与名单中的灌溉运营商签订的协议,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请提供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等申请人的公司性质、注册文件、公司结构、股权结构、管理层组成、资金来源等材料。请提供运营商、运输商在调查期及前9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请提供调查期及前9年内灌溉运营商、运输商业务种类和内容,长期运营成本、收入、盈亏情况等。
(7)请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描述主管机构如何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通知申请人、监管项目运行等。请解释如何确定应向申请人支付的金额。
(8)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设施建设、升级、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9)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10) 请说明在本项目下农场或种植者获得灌溉的费率或供水价格,请解释市场上的其他灌溉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与该项目下灌溉运营商有什么区别。请解释和说明区别及服务条件、灌溉费率、供水价格等,请提供相关证据。
(11)请提供在本项目下的节水量和金额,请描述政府是否有节水预期目标,对是否完成节水目标如何监管和确认。
(12)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5、维多利亚州农场生产力改善补助金(On Farm Productivity Improvement Grants Victoria)
在该补贴项目下,维多利亚州政府向遭遇旱灾的农民提供补贴,用于改善农场基础设并提高生产力,例如改善包装棚或幼苗的农场苗圃等,但不包括水利灌溉基础设施。补贴金额不超过成本支出的50%,但不超过3000澳元。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3)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6、维多利亚州农业基础设施和就业基金(Agriculture Infrastructure and Jobs Fund-Victoria)
2016年,维多利亚州政府资助2亿澳元设立农业基础设施和就业基金,旨在提高农民农业部门的业绩和复原力。该基金是政府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基础设施和农业供应链的资助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出口和降低成本,保证维多利亚州的农民、企业和行业保持竞争力。该基金还致力于政府在一些项目的重大投资和活动,通过专注于农场以外的项目和活动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政府管理部门。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3)请详细说明本项目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7、维多利亚州第一农场补助金(First Farm Grant)
该补贴项目是维多利亚州政府向青年农民(35岁以下)提供的补助金,旨在提高维多利亚州农业年轻人的比例。每个农民的补助金额高达10,000澳元,用于发展他们的农场业务。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三“拨款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3)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8、维多利亚州青年农民的免税和特许权(Young Farmers Duty Exemption and Concession Victoria)
自2011年以来,如青年农民第一次购买农场资产,维多利亚州政府将向其提供全额印花税的减免,补贴金额可高达300,000澳元。如果购买价值300,000澳元至400,000澳元的单一农地时,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该税收减免措施旨在鼓励年轻人进入和留在农业。 2013年,《国家税法修正案》将青年农民免税和特许经营的门槛从400,000澳元扩大到750,000澳元,购买价值不超过600,000澳元单个农田的合格青年农民,将获得第一笔300,000澳元的免税;购买价值超过600,000澳元但不超过750,000澳元的单一农田,将实行税收减免。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四“税收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3)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4)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29、维多利亚州青年农民融资计划(Young Farmers Finance Scheme Victoria)
该计划是维多利亚州政府为青年农民提供的优惠贷款补贴,旨在为维多利亚州青年农民提供资金购买物资和设备,使年轻农民能够履行承包,租赁或分享农业协议。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超过40岁,贷款的期限最长为八年,前三年的优惠利率低于正常的农村融资利率,三年后适用一般商业利率。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六“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解释和说明本项目的法律依据、设立时间、适用范围,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请具体描述本项目运作的具体流程及期限。
(3)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提供本项目的机构名称、地址、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该机构在2014-2018年各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4)请解释和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如何监管本项目的运行。监管本项目的依据、关于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如实施条例或政策文件等)等,并提供相关文件。
(5)请提供有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6)关于项目运行:
A.请详细说明本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任何贷款、优惠项目。对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政府预算授权价值的确定过程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关于该财年预算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C.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D.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执行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总金额、获得贷款的申请人名单、产业分布、地区分布、贷款期限、贷款条件、收费情况、理赔金额、实施效果等。
E.请详细说明申请人申请贷款项目的资格和条件。请详细说明在审查、评估申请人申请贷款的资格和条件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并请提供所有相关评估文件。
F.请指出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的所有企业名单,并提供企业获得项目下补贴的所有信息。请提供所有应诉企业的贷款合同及与之相关的文件。
(7)关于利益计算:
A.请详细说明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预期成本的计算方法和流程。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项目费用支出情况的情况。
C.请分别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执行项目时涉及现金流出量和现金流入量的情况及相关文件。如,现金流出量可能包括偿还不履行索赔和利息增加的支出,现金流入量包括追回的款项、抵押物变现等。当出现现金流入量小于现金流出量的情况时,有关机构如何弥补该运营亏损。
D.请以表格形式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的实际理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出、还款情况、欠款公司名单等信息。
E.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审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F.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已提交申请,但未获得贷款的所有申请人名单,并说明未获得的原因。请提供调查期内上述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有关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报告。
G.如果贵方宣称任何大麦案应诉企业都未使用该项目项下利益,请详细解释政府用以确定没有应诉企业使用贷款的具体步骤和依据。
(8)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9)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30、干旱恢复优惠贷款计划(Drought Recovery Concessional Loans Scheme)
在该补贴项目下,新南威尔士州和昆士兰州政府为了使农场在干旱条件下恢复生产力和盈利能力,以提供优惠贷款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提供资助。所获贷款贷款将用于与干旱相关的恢复活动或重新种植相关的支出。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六“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解释和说明本项目的法律依据、设立时间、适用范围,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请具体描述本项目运作的具体流程及期限。
(3)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提供本项目的机构名称、地址、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该机构在2014-2018年各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4)请解释和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如何监管本项目的运行。监管本项目的依据、关于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如实施条例或政策文件等)等,并提供相关文件。
(5)请提供有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6)关于项目运行:
A.请详细说明本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任何贷款、优惠项目。对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政府预算授权价值的确定过程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关于该财年预算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C.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D.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执行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总金额、获得贷款的申请人名单、产业分布、地区分布、贷款期限、贷款条件、收费情况、理赔金额、实施效果等。
E.请详细说明申请人申请贷款项目的资格和条件。请详细说明在审查、评估申请人申请贷款的资格和条件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并请提供所有相关评估文件。
F.请指出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的所有企业名单,并提供企业获得项目下补贴的所有信息。请提供所有应诉企业的贷款合同及与之相关的文件。
(7)关于利益计算:
A.请详细说明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预期成本的计算方法和流程。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项目费用支出情况的情况。
C.请分别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执行项目时涉及现金流出量和现金流入量的情况及相关文件。如,现金流出量可能包括偿还不履行索赔和利息增加的支出,现金流入量包括追回的款项、抵押物变现等。当出现现金流入量小于现金流出量的情况时,有关机构如何弥补该运营亏损。
D.请以表格形式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的实际理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出、还款情况、欠款公司名单等信息。
E.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审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F.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已提交申请,但未获得贷款的所有申请人名单,并说明未获得的原因。请提供调查期内上述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有关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报告。
G.如果贵方宣称任何大麦案应诉企业都未使用该项目项下利益,请详细解释政府用以确定没有应诉企业使用贷款的具体步骤和依据。
(8)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9)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31、塔斯马尼亚州更高效的灌溉支持项目(Supporting More Efficient Irrigation in Tasmania)
塔斯马尼亚州政府承诺提供8,000万澳元的资金补贴,用于促进灌溉用水的效率,确保塔斯马尼亚灌溉区的水资源以可持续和有效的方式得到利用。同时,在气候变化和未来水资源供应减少的情况下,确保灌溉社区的长期可持续未来。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附件三“拨款项目”、附件五“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和附件九“原材料供应商附件”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规章,并请说明涵盖的农产品范围和各法规之间的关系。
(3)请说明本项目涉及的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州/领地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行业机构和流域管理局等。请描述其职能、组织性质、运营管理模式,在本项目运行中的作用和工作程序,制定哪些政策、如何制定政策、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监管。请提供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或阶段性报告。
(4)请提供本项目涉及的申请人,包括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名单。请说明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和个体灌溉人与大麦农场或种植户的关系,在本项目下的职能和作用。
(5)请提供本项目下,对可以参与项目的申请人的资质要求,以及选择、确定申请人的程序。请解释和说明在本项目下申请人如何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管。请提供各级政府与名单中的灌溉运营商签订的协议,或决定接受申请、发放资助的文件。
(6)请提供灌溉设施运营商、运输商等申请人的公司性质、注册文件、公司结构、股权结构、管理层组成、资金来源等材料。请提供运营商、运输商在调查期及前9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请提供调查期及前9年内灌溉运营商、运输商业务种类和内容,长期运营成本、收入、盈亏情况等。
(7)请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并提供申请表样表。请描述主管机构如何受理、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通知申请人、监管项目运行等。请解释如何确定应向申请人支付的金额。
(8)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州及各州设施建设、升级、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请详细说明本项目涉及的产业及各产业申请数量、获益金额等情况。
(9)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10) 请说明在本项目下农场或种植者获得灌溉的费率或供水价格,请解释市场上的其他灌溉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与该项目下灌溉运营商有什么区别。请解释和说明区别及服务条件、灌溉费率、供水价格等,请提供相关证据。
(11)请提供在本项目下的节水量和金额,请描述政府是否有节水预期目标,对是否完成节水目标如何监管和确认。
(12)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32、塔斯马尼亚州农业发展优惠贷款计划(AgriGrowth Concessional Loan Scheme)
该补贴项目是塔斯马尼亚州政府为推进《农业展望2050》而实施的计划。为提高塔斯马尼亚州农业和农业食品板块的价值,政府向本州农场企业和农业食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在提供贷款时,政府需要审核申请者的贷款用途,包括创新农业综合企业计划等提升农业相关企业价值的活动。
(1)请回答附件一“标准问题”、附件二“分摊”和附件六“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中所列问题。
(2)请提供《农业展望2050》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规,说明本项目的法律依据、设立时间、适用范围,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请具体描述本项目运作的具体流程及期限。
(3)请说明调查期内和前9年提供本项目的机构名称、地址、职能、作用、工作内容和程序。请提供该机构在2014-2018年各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4)请解释和说明澳大利亚政府如何监管本项目的运行。监管本项目的依据、关于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如实施条例或政策文件等)等,并提供相关文件。
(5)请提供有关于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
(6)关于项目运行:
A.请详细说明本项目项下澳大利亚政府所能提供的任何贷款、优惠项目。对所有问题的回答,请基于全部子项目作出,并分子项目情况提供回答。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政府预算授权价值的确定过程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关于该财年预算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
C.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D.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执行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总金额、获得贷款的申请人名单、产业分布、地区分布、贷款期限、贷款条件、收费情况、理赔金额、实施效果等。
E.请详细说明申请人申请贷款项目的资格和条件。请详细说明在审查、评估申请人申请贷款的资格和条件时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准程序,并请提供所有相关评估文件。
F.请指出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获得该项目的所有企业名单,并提供企业获得项目下补贴的所有信息。请提供所有应诉企业的贷款合同及与之相关的文件。
(7)关于利益计算:
A.请详细说明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预期成本的计算方法和流程。
B.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项目费用支出情况的情况。
C.请分别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有关机构执行项目时涉及现金流出量和现金流入量的情况及相关文件。如,现金流出量可能包括偿还不履行索赔和利息增加的支出,现金流入量包括追回的款项、抵押物变现等。当出现现金流入量小于现金流出量的情况时,有关机构如何弥补该运营亏损。
D.请以表格形式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项目的实际理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出、还款情况、欠款公司名单等信息。
E.请提供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审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F.请提供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已提交申请,但未获得贷款的所有申请人名单,并说明未获得的原因。请提供调查期内上述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有关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报告。
G.如果贵方宣称任何大麦案应诉企业都未使用该项目项下利益,请详细解释政府用以确定没有应诉企业使用贷款的具体步骤和依据。
(8)请提供调查期内和之前9年内大麦产业在本项目下的获益情况。请提供该项目下覆盖的大麦种植总面积、总产量、涉及的总就业人数。请提供本项目下主管机构接受的申请情况、已批准和应批准提供资助的情况及已发放和应予发放资助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金额、申请及发放时间。请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国会就该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批复。
(9)本案调查期及之前9年内,澳大利亚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存在调整,请说明政府对该政策每一次作出调整的原因、目的、调整内容,是否为新的项目所替代,新的项目设立目的和日期,过渡期设置,每一次调整时一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期限等详细信息,并提供政府上报的与该项目相关预算和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本案调查期后,政府对该政策是否作出调整?如作出调整,请提供相关信息。
33、其他补贴项目
如你政府在调查期为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或出口商提供了其他可诉性补贴,请列明项目名称、金额、拨付单位和所依据的法律文件。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标准问题
一、请对该项目进行简要描述,包括该项目设立的目的、设立时间及资金规模等整体性情况。
二、请以流程图的形式对该项目从设立到执行完毕过程中所经历的全部阶段进行描述,包括申请、审批、管理、执行和评估等全部环节。
三、请详细说明负责接受申请、审批、管理、执行和评估该项目的相关政府机构或受政府委托、指示的其它机构(以下称“政府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并请详细解释上述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以及各相关机构在接受申请、审批、管理、执行和评估该项目的过程中的具体程序和对应的具体负责部门。
四、请提供调查期内或调查期之后实施的与该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文和任何与项目相关报告全文。
五、请提供并解释由政府机构所保存的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记录(如:会计记录、具体公司文件、数据库、预算授权、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等)。
六、请说明该项目的性质或形式,如研发拨款或贷款担保等,以及为此项目安排的预算总额或年度总额。
七、请详细说明该项目的申请程序(包括任何政府机构收取的申请费用),并提供一份空白申请表。请对在接受申请表后所进行的分析及决定是否批准申请的程序进行描述,并提供一份批准文件。
八、请就该项目所授予利益的申请资格和实际使用情况 回答下列问题。
1.出口实绩是否是取得申请资格或实际使用该项目的唯一条件或多种条件之一?请描述并解释。
2.使用国产货物而非进口货物是否是取得申请资格的唯一条件或多种条件之一?请描述并解释。
3.是否仅有特定地区的企业或产业才有资格获得该补贴?请描述并解释
4.获得补贴的资格,是否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限于特定企业、特定企业群体、特定产业或特定产业群体?请描述和解释,并列明有资格的企业或产业。
5.请说明该项目适用的申请资格标准,获得申请资格是否经过筛选,是否存在任何限制?
6.请说明授予利益规模的适用标准。请提供描述这些标准的法律、法规或其他官方文件。如果满足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官方文件中所规定的申请资格标准,那么申请方是否能自动获得利益,还是仍需取决于该项目政府主管机关的最终批准?利益数额是完全取决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官方文件中确定的标准,还是由项目的政府主管机关来决定?
7.请分别按照产业分布和区域分布提供在批准授予利益的调查期当年和前9年每年从该项目中取得利益的公司的数量列表。请提供在批准授予利益的调查期当年和前9年每年每个区域每类产业获得利益的总额。
8.在批准授予财政资助或利益的调查期当年和前9年的每年中,分别有多少公司申请该项目下的利益?有多少申请人获得了财政资助或利益,又有多少公司被拒绝?并请解释被拒绝的原因。
九、请对项目的预期变化进行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该项目已终止,请分别说明一个公司可申请及最终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最后期限。如果该项目已被或将被另一类似的项目代替,请提供新项目的设立目的和设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十、请提供调查期当年和前9年,申请、已有权获得或已经实际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所有公司的名单及实际获得的利益额。请提供澳大利亚政府和实际获得该项目利益的所有公司签订的合同。
附件二 分摊
本案立案公告中所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但是某些调查期之前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仍可以使企业在调查期内受益。为了清楚地确定这些项目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所定义的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并合理地将其利益分摊到调查期内,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将对此类一次性补贴的利益的调查确定一个合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该折旧年限基本可以代表本案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的实物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将以10年作为本案一次性补贴利益的调查和分摊期,就调查期和调查期之前9年中可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展开调查。所以,请提供相应年份内企业可能获得的补贴项目的信息。
如被调查方认为,上述折旧年限不适宜作为本案一次性补贴利益的分摊期,可以提出不同主张,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但提出的适用于本次调查的分摊期应与上述年限相差二年以上。其中,如被调查方主张的年限少于10年,也应提供答卷所要求10年的相关信息;如被调查方主张的年限超过10年,应提供其主张年限内的相关信息。
在调查中,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会将补贴项目的利益区分为重复性(recurring)的和一次性(non-recurring)的两类。通常,直接税的减免、间接税的免除和超额退税、低于充分对价提供货物或服务等项目被认为提供了重复性利益;投股、拨款、债务免除、非基础设施的提供等项目被认为提供了一次性利益。
如果应诉各方对上述分类存在质疑或对其他未列举补贴项目的利益是否应分摊有自己的具体主张,则请回答下列问题并作出解释。
1.该项目是否提供持续性的资助,利益的获得是否可以预见?即项目参与企业是否可以预见在同一项目下逐年获得资助,还是该项目仅是对参与企业提供一次性的资助?
2.请详细描述项目申请和批准的过程?
3.在每次获得补贴利益时,是否都需要政府的明确授权或批准?还是在最初获得授权或批准后,就自动获得补贴利益?
4.项目的获得是否与企业的资本结构或资本性资产相关?
附件三 拨款项目
请提供调查期和之前9年内如下信息,如针对调查期内的经济活动,在其后发放的或应予发放的也应填报:
一、在批准拨款年度,长期固定利率债务的全国平均成本是多少?请说明该平均成本的计算方法,包括计算公式和计算中所用变量的来源?
二、拨款项目的审核、批准、发放补贴的程序、条件、决定、通知申请者、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等。
三、 请以表格的形式就政府给予企业的拨款项目,分企业提供下列信息:
1. 政府授权拨款的日期和金额。
2. 政府批准拨款的日期和金额。
3. 实际支付的拨款金额。
4. 提供拨款的具体日期。(请注明拨款为一次性支付或分多次支付以及每次支付的金额。)
5. 拨款的目的。
附件四 税收项目
如果该项目提供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应缴税款的减少、欠税的减少或缓征、亏损的结转、加速折旧或其他类型的税收优惠,请回答下列问题:
一、请解释说明税收优惠的具体形式是什么?(如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应缴税款的减少、欠税的减少或缓征、亏损的结转、加速折旧或其他类型的税收优惠)并请对澳大利亚的该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概述。
二、使用本项目的公司如何计算它们所主张的税收优惠?请详细说明,并使用空白纳税表格示范计算方式。
三、如果一个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处于税务上定义的亏损状态,这个项目对该公司会产生何种影响?
四、如果通过本项目导致了企业税务上的亏损状态,公司可否结转这些亏损?对于亏损结转,澳大利亚的税法是如何规定的?请提供税法的相关章节。
五、如果这个项目涉及到缓缴欠税,请提供下列信息:
1、请提供根据此项目延缓的时间长度。
2、如果税收延缓期是一年或更少,请提供调查期间澳大利亚的全国平均短期贷款利率。
3、如果税收延缓期大于一年,请提供相应时期和贷款期限的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的全国平均利率。
附件五 提供货物与服务项目
请就每一项被指控以低于充分补偿的价格提供的货物/服务的项目提供下列信息:
一、请提供关于政府提供的货物/服务过程的整体性描述。列明负责提供该货物或服务的政府机构、政府所有的公司或其他机构。
二、请提供在调查期内提供给所有公司的货物/服务的数量和金额,以及政府收取的价格。请提供任何适用于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价格表或费率表。
三、请描述澳大利亚该项被提供货物/服务的商业化市场状况。请说明该货物或服务的提供者(生产商或分销商)的情况,包括总数量、名称以及他们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性质(政府所有、政府控制和政府监管的关系)。何种类型的产业普遍消费这种货物/服务?并请列明对此类产业提供货物/服务时提供者收取的价格信息。
四、该货物或服务的全国消费总量中,多大比重是由政府提供的?生产被调查产品的产业所消耗的该货物/服务占多大比重?又有多大比重是由政府提供的?
五、是否存在任何限制相关货物或服务进口至澳大利亚的任何限制性规定?如果存在,请解释该等限制规定的目的,并提供相应法律文件。此外,请按国别提供调查期内进口的数量和金额。
六、请解释政府提供方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整体价格政策。这一政策是否因向包括生产被调查产品产业在内的不同产业提供而有不同?请解释在澳大利亚,这一价格政策与私人生产商或分销商的价格政策有何不同?
七、在澳大利亚国内或世界市场上是否存在关于提供该项货物/服务的一个公认的价格标准?如果存在,请进行说明并提供合理证明。
如果在澳大利亚不存在相关货物或服务的私人供应方,请回答以下问题:
八、请用文件说明,政府收取的价格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的经营成本并确保了对政府的合理回报。
1.请描述政府收取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2.请详细解释用于制定该等价格的定价标准。
3.请描述政府的运营成本、投资成本及回报。
九、请提供政府向不同客户就相关产品收取价格的明细。如果存在价格差别,请解释对不同产业收取价格的任何差别。
附件六 贷款、贷款担保和应付债券项目
表格1:贷款担保情况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方 |
担保日期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依据的法案等政策性文件 |
担保目的 |
是否存在担保合同,如存在请逐笔提供 |
担保费用 |
保费豁免金额 |
同类型贷款担保的市场化费率 |
前一列市场化费率的确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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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2:贷款情况
序号 |
对应贷款担保表格中的序号(如未填表格1,此列可空) |
贷款方 名称 |
贷款方性质(私营或受政府控制) |
贷款提款日期 |
到期日 |
利率 |
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
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 |
市场化利率的确定依据 |
贷款目的 |
抵押品 |
贷款担保情况 |
贷款币种 |
本金金额 |
调查期内利息支付日(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日期) |
利息支付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利息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余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时所对应的本金余额) |
调查期内本金还款日期 (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日期) |
调查期内本金还款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本金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和利息的豁免金额或推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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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3:应付债券情况
序号 |
债卷购买方 名称 |
债卷购买方性质(私营或受政府控制) |
债卷发行日期 |
到期日 |
利率 |
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
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 |
市场化利率的确定依据 |
发行债卷的目的 |
抵押品 |
借款的担保情况 |
债卷借款币种 |
本金金额 |
调查期内利息支付日(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日期) |
利息支付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利息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余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利息时所对应的本金余额) |
调查期内债卷本金的偿还日期 (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日期) |
调查期内债卷本金的偿还金额(单独列行逐笔填列调查期内支付本金的金额,并单独列行填列调查期内支付的本金的合计金额)) |
调查期内本金和利息的豁免金额或推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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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如已填答表格1,请根据贷款担保对应贷款的情况继续填答表格2。
②对于表格2中的贷款担保情况列,请说明担保方名称、担保方是否为政府或公共机构、担保费用等情况;如果填制表2前已填制表格1,则无需填报贷款情况列。
③请于“市场化利率的确定依据”列说明前列的“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的计算过程,并说明它可以作为该项目下贷款的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的理由,以及此处的同种类型贷款在哪些方面与企业在该项目下所获贷款是相同的,如贷款本金、还款条件、贷款币种、利率情况等方面。如果填列的同种类型贷款的市场化利率需要证据支持,请提供该证据,并说明从证据中的何处数据可以通过何种计算过程得到填列的市场化利率。
附件七 相关表格
表一: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
种植面积 |
总产量(或采购量、进口量) |
平均采购价格或进口价格 |
国内销售量 |
占国内市场份额 |
国内销售平均价格 |
出口销售量 |
出口销售平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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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总体情况
年份 |
国内产量 |
出口量 |
进口量 |
国内表观消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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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进口情况
日期 |
进口来源国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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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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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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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名称 |
进口商名称 |
进、出口商是否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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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出口情况
日期 |
出口目的地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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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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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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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名称 |
进口商名称 |
进、出口商是否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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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采购情况
日期 |
采购来源名称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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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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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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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决定方式 |
与采购来源是否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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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国内消费情况
使用 产业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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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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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国内消费比重 |
产品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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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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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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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价格变动情况
年份 |
采购价 |
市场销售价 |
进口价 |
出口价 |
政府设定的目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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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股权变动情况
变动日期 |
变动机构名称 |
变动方式 |
交易价格 |
股票交易市场价格及依据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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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
1、以上表格请用EXCEL2010或以下版本软件制作。
2、请指明所提供信息的来源及具体出处。
3、填报年份为调查期及之前9年。
4、企业性质是指农业生产者、出口商、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贸易商等
5、数量请以吨为单位,金额请以美元为单位,价格请以“美元/吨”为单位。如需进行折算,请保留原始数据、说明折算依据。
6、关于表三请提供每月进口金额最大的一笔交易数据;
7、关于表四请提供每月出口金额最大的一笔交易数据;
8、关于表五请提供每月采购金额最大的一笔交易数据;
关于进出口价格请指明是贸易交易术语(以《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准)所表述的何种价格;
附件八 注资情况表
注资机构名称 |
受注资企业名称 |
注资决定出台时间 |
实际注资时间 |
注资金额 |
注资条件和形式 |
每股价格 |
决定注资时受注企业股票价格 |
注资完成后受注企业股票价格 |
注资后股权比例(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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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原材料供应商附件
一、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文件材料
(一)对于在调查期内向企业供应生产原料的公司,请提供以下问题中要求的英文原件和完整中文翻译件:
1.公司全名及地址(请包含公司注册地地址及每个设备的地址,指出生产原材料的具体生产设施的地址)。
2.公司设立时的章程
3.验资报告
4.集团章程
5.公司规章细则
6.调查期内年报及此前两年的年报
7.公司章程
8.企业集团登记资料
9.营业执照
10.税务登记文件
对于每一实体,如果其股东为公司,需追溯所有权,直至最终追溯到股东为个人或国家所有者。对于这些原材料生产商的所有权结构的各个层级:
(二)请提供能明确确认整个调查期内公司股东信息的原始文件的中文翻译件。这些原始文件可能包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或财务报表。请在回答中提供图表列举原材料生产商的各个股东的名称和股权比例。该图表中的股东和股权信息应追溯到最终的个人股东或国有股东。
(三)对于原材料生产商,和反映在上题图表中的原材料生产商的公司股东,请描述这些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的性质,比如有表决权股份、无表决权股份、控制性持股、特别权股份等。请按股东提供这些不同类型股份的明细情况。
(四)对于问题一(二)回答中列出的各位股东,如果属于政府实体,请同时详细说明该政府实体的性质和级别(比如联邦政府部门、州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等)。
(五)请说明该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所有权结构和内部职权系统,并分别说明在有董事会和无董事会的情况下,如何选定和罢免高管。请说明在哪份公司文件中,对公司治理结构做出了规定。
(六)请说明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该权利和义务是否在公司规章细则或其他公司治理文件中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重大决策
(一)请说明下列公司决策由谁决定及如何作出:
1.任命高级管理人员
2.任命董事会成员(如适用)
3.董事会成员的投票权
4.投资
5.利润分配
6.生产和销售
7.融资和资金使用
8.并购,资本结构变更等。
(二)对于上述每一条列出的决策,请说明谁有权做出关键决策,比如公司所有者(包括政府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总经理、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工会等。
(三)请说明该实体是否被要求代表政府去履行任何义务,比如生产商实体被要求对公共义务或服务提供补偿。如有,请指出这些文件,并提供此前问题回答中没有提供过的对应英文文件和完整中文翻译。
(四)说明该实体是否受到任何明示的或暗示的与原材料的价格或生产数量有关的义务或目标的约束。如有,请指出这些文件,并提供此前问题回答中没有提供过的对应英文文件和完整中文翻译。
三、重组
(一)在调查期内或之前的9年内,该实体是否参与过任何形式的合并或重组?如是,请说明在该合并或重组中政府的作用。请提供与此相关文件的英文文件及其完整的中文翻译。
(二)请解释在调查期内或之前的9年内,该实体中政府所有权的历史沿革,包括所有权持有时间,何时发生了任何形式的私有化或股权的公开出售。
(三)如果该实体被全部或部分的私有化或公开出售股份,请说明私有化的时间,并描述如何实现与政府的剥离,例如直接出售给包括雇员在内的内部人员,管理层收购,公开发售股权,销售给合资公司,出售的股权类型等。请提供与此相关招股说明书或销售文件的英文文件及其完整的中文翻译。
(四)请解释该实体的透明度和披露义务。(例如,这些企业是否发布经独立外部审计的年度报表等?)
四、关键人员
(一)请列出该实体在调查期内的高管名单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如有)。请解释这些企业如何任命这些职位。澳大利亚政府在高管的选择和监督方面起什么样的作用?对填补这些职务的过程的书面规定在哪里可以找到,如公司规章细则?请解释在任命这些职位时少数股东的作用。请解释对于这些企业任何级别职务来说,在政府代表性方面的要求。
(二)请确认并说明在调查期内的哪些私人所有者,或董事会成员,或高管是政府官员或是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当原材料生产商的任一所有者,董事会成员或高管或该原材料生产商所有权结构中任何级别的所有者,已被认定为政府官员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请提供以下与该实体相关问题的信息。
(三)与以下问题的回答相关,请进一步解释,在准备对以下问题的答复中所包含的信息时,是如何确认公司所有者,董事会成员或经理是或者不是澳大利亚政府官员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请回答以下问题:
1.审阅何种资料来确定在答复中报告的信息?
2.请解释是否有任何联邦级,州政府级,地方政府级的信息来源来确认公司所有者,董事会成员或经理是或者不是任何级别政府的官员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
3.除了政府,在公司的年报中是否存在任何信息,如简历,能够指出所有者,董事会成员或经理是或者不是任何级别政府的官员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
4.请解释是否有任何其他递交给政府的公司记录或公司文件可以说明一个人在政府内的官员角色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
(四)请说明该实体的角色、目的、权利和作用:
1.请解释该实体是否被定性为一个“联邦级”或“州级”或“地方级”政府单位。
2.请说明该实体向谁汇报。
3.请特别说明,该实体是否在其相应的司法管辖权限内执行法律,其是否发起或批准与经济活动,行业政策或其它影响到特定企业或行业管理和运营相关的决定?
(五)以上确认的人员如何成为政府官员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
1.都有哪些资格标准?
2.该人员最终是怎样被挑选出来的,由谁挑选?
3.以上确认的人员在政府机构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内的职责是什么?
4.请解释该实体的官员或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成员是否会被认为是政府官员,其如何与公务员进行区分?
5.请解释以上确认的人员是否会被视为政府官员或公务员,其职位是否向其支付薪水?
6.以上确认的人员在公司内部的权限级别是否会因其在政府机构内的级别而受到任何影响。
附件十 政府官员确认函
本人, (姓名和头衔),目前受聘于 (政府部门),在此确认:
(1)我已经阅读了所附的书面文件;
(2)在这份书面文件中所包含的信息,就我所知,是完整准确和可靠的;
(3)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愿意接受中国调查主管部门的审计和核查。
(确认官员签名)
年 月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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