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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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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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 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 |||||
| 序号 | 直属海关 | 指定监管场地名称 | 地址 | 经营单位名称 | 拟进境品种 |
| 1 | 福州海关 | 福建平潭港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 | 种子、苗木 | ||
| 2 | 广州海关 | 佛山澜石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 | 吉宝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 观赏花木等 | |
| 3 | 深圳海关 | 深圳盐田港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 | 百合、郁金香等花卉种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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