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13-02-05


2007年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年度第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2月6日起5年。

2011年4月1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定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并自2011年4月19日起执行。

2012年2月3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复审产品范围是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7年第8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11081300。

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维持原反倾销措施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二、反倾销措施

自2013年2月6日起,按照商务部2007年第8号公告、2011年第1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13年2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公告自2013年2月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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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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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 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2012 年 2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商务部(以下简称调查 机关)发布年度第 2 号公告,决定自 2012 年 2 月 6 日起对 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 终复审调查。 调查机关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 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 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 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作出复审 裁定如下: 一、 反倾销措施 2007 年 2 月 5 日,调查机关发布年度第 2 号公告,决定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 自 2007 年 2 月 6 日起 5 年。 2011 年 4 月 18 日,调查机关发布年度第 16 号反倾销期 中复审裁定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 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并自 2011 年 4 月 19 日起执行。 二、期终复审调查程序 (一)到期公告。 1 2011 年 8 月 6 日,调查机关发布年度第 43 号公告,宣 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即将 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到期。根据《反倾销条例》规定,经复 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 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公告 发布之日起,中国马铃薯淀粉产业或者代表产业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在反倾销措施终止日 60 天前,向调查 机关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二)复审申请。 2011 年 12 月 1 日,调查机关收到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 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代表中国国内产业正式递交的反倾销 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 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 发生,倾销行为给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请求 调查机关裁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实施的 反倾销措施。 (三)立案前通知。 2012 年 1 月 29 日,调查机关就有关期终复审申请事宜 通知了欧洲联盟驻中国代表团。 (四)立案。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 第四十八条规定,调查机关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的主张及 2 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本案申请人及其支持企业同类产 品的产量超过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 50%,符合产业代表性 要求,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符合立案要求。 根据审查结果及《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第五十一条规定,调查机关于 2012 年 2 月 3 日发布年度第 2 号公告,决定自 2012 年 2 月 6 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 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复审的倾 销调查期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产业损 害调查期为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五)复审调查内容。 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实施的反倾 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六)立案通知及利害关系方评论。 立案当日,调查机关就立案事宜通知了欧洲联盟驻中国 代表团,并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公开文本。 立案当日,调查机关就立案事宜通知了申请人及已知的 涉案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利害关系方可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 开信息查阅室查阅有关申请书公开文本。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利害关系方就本次复审立案发表评 论意见。 (七)倾销调查与损害调查。 1.倾销调查。 3 (1)登记应诉。 立案公告规定,利害关系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20 天 内,向调查机关申请参加应诉。在规定期限内,法国罗盖特 公司(ROQUETTE FRERES)登记参加倾销部分的调查。 (2)收集证据。 立案后,调查机关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了相 关证据。 在法定期限内,调查机关向登记应诉的法国罗盖特公司 (ROQUETTE FRERES),以及已知的其他欧盟生产商发放了本 次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问卷。至答卷截止时间,调查机关未 收到欧盟利害关系方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答卷。 在本次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阶段,调查机关未收到欧盟 生产商、出口商等相关利害关系方提供的有关复审调查内容 的主张和证据材料,也未收到关于如终止反倾销措施,倾销 可能继续发生的调查结论的不同意见。 (3)披露。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反倾销调查信息披 露暂行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向利害关 系方披露了本案倾销部分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其 合理时间提交评论意见。 2.损害调查。 (1)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 4 2012 年 2 月 6 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参加马铃薯淀粉 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商调 查函[2012]36 号)。2012 年 2 月 27 日,参加产业损害调查 活动登记期截止,法国罗盖特公司和欧洲淀粉产业联合会参 加登记。经审查,调查机关接受了上述登记。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12 年 2 月 22 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成立马铃薯淀 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的通知》(商调查 函[2012]53 号),成立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 业损害调查组。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2012 年 3 月 1 日,调查机关向本案已知的利害关系方发 放了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 卷》、《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国内进口 商调查问卷》。 2012 年 3 月 27 日,欧洲淀粉产业联合会向调查机关提 交了《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评论意见递交期 限延期申请》。经审查,调查机关认为在本案的调查期间, 欧洲淀粉产业联合会均可向调查机关提交马铃薯淀粉反倾 销期终复审评论意见,并不涉及需要申请延期递交评论意见 的问题。 2012 年 3 月 27 日,本案申请人向调查机关提交《关于 5 延期提交〈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问 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的请求》。经审查,调查机 关同意给予延期。 在调查问卷规定的回收期限及经批准延期递交答卷的 期限内,调查机关共收回调查问卷答卷 18 份,分别是内蒙 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马铃薯集团有限公 司、内蒙古科鑫源食品集团、内蒙古龙的马铃薯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鹤声薯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威思顿生物工程有限 公司、陕西榆林市新田源集团富元淀粉有限公司、新疆疆达 薯业有限公司、西昌必喜食品有限公司、晋城市古陵山食品 有限公司、赤峰蒙森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祁连雪淀粉 工贸有限公司、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甘肃兴达淀粉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原县瑞丰马铃薯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长宏马铃薯淀粉有限公司、围场满族 蒙古族自治县斌发马铃薯淀粉有限公司和宁夏固原福宁广 业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 18 份。以 上企业均为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会员 企业。 欧洲淀粉产业联合会和法国罗盖特公司未向调查机关 递交《国外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4)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2012 年 2 月 28 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关 6 于召开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人意见陈述会 的申请》。调查机关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发出《关于召开马 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通 知》(商调查函[2012]60 号)。2012 年 3 月 15 日,调查机关 召开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 会,听取了申请人就本案的相关背景情况、提起申请的主要 理由和与产业损害调查相关问题的陈述。2012 年 3 月 15 日, 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 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汇报材料》。 (5)实地核查。 2012 年 6 月 27 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马铃薯淀粉反 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实地核查的通知》(商调查函[2012]227 号)。2012 年 7 月,调查机关对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和北大荒马铃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 期间,调查机关对本案申请书及《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 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核查 结束后,以上两家企业均向调查机关提交了《马铃薯淀粉反 倾销期终复审案实地核查补充、修改材料》。 (6)召开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 2012 年 9 月 17 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召开马铃薯淀 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 (商调查函[2012]370 号)。 7 2012 年 9 月 25 日,调查机关召开本案上下游企业意见 陈述会,听取了本案申请企业、上游和下游企业代表就国内 马铃薯淀粉产品质量、市场供应等方面的意见陈述。2012 年 9 月 25 日,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马铃薯淀粉反倾销 措施期终复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国内产业发言稿》。 (7)接收利害关系方书面评论意见。 2012 年 5 月 11 日,调查机关收到欧洲淀粉产业联合会 提交的《关于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 销税的期终复审调查的评论意见》(以下简称联合会评论意 见)。 2012 年 6 月 29 日,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 人对欧洲淀粉产业联合会〈关于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 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的期终复审调查的评论意见〉的评论 意见》(以下简称申请人评论意见)。 2012 年 8 月 23 日,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 人关于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倾销和损害继续 或再度发生可能性的补充说明》。 (8)信息公开。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三条和《产业损害调查信息 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所有 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公开信息均已按规定送交商务部贸 8 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本案所有利害关系方可以查 找、阅览、摘抄、复印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公开信息。 (9)信息披露。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产业损害调 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 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在裁定前向本案利害关系 方披露了本案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其提出评论意 见的机会。信息披露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收回的调查问卷答 卷和实地核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估,并收集和补 充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机关对利害关系方提出的评论和意 见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 三、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本次复审被调查产品与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被调查产 品一致。 中文名称:马铃薯淀粉(或称:马铃薯原淀粉、马铃薯 精制淀粉、马铃薯生粉、土豆淀粉或洋芋淀粉等) 英文名称:Potato Starch 税则号: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 则号:11081300。 物理化学特性:马铃薯淀粉是以马铃薯为原料加工而成 的由多葡萄糖分子组成的一种白色粉状物。 9 理化指标:白度(457nm 蓝光反射率)≥90%,水份≤20%, 粘度(4%浓度,700cmg)≥1100BU,蛋白质(干物质中含量) ≤0.15%。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食品、医药、石油化工、造纸、纺 织、饲料、发酵、铸造、建材等各工业领域。 四、中国同类产品和中国国内产业 (一)同类产品的认定。 商务部 2007 年 2 月 5 日第 8 号公告发布的马铃薯淀粉 反倾销原审案件最终裁定中认定,“国内生产的马铃薯淀粉 与被调查产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相同,生产工艺和采用的原 料相同,用途相同且相互可替代,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基本 相同。国内生产的马铃薯淀粉与被调查产品属于同类产品。” 2012 年 2 月 3 日,商务部发布第 2 号立案公告认定,复 审被调查产品范围与原反倾销被调查产品范围一致。 在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国内生产的马铃薯 淀粉与原审案件调查期内生产的马铃薯淀粉在物理和化学 性能、生产工艺、产品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未发生实质变 化。 因此,调查机关认定,本次复审的被调查产品与国内生 产的马铃薯淀粉产品属于同类产品。 (二)国内产业的认定。 调查机关对本案提交答卷的 18 家企业的产业代表资格 10 进行了审查。证据显示,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提交答卷企业马铃薯淀粉产量占同期国内产 业同类产品总产量的 43.07%、52.20%、69.50%、54.77%和 54.18%。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和《反倾销 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调查机关认定,调查期 内,国内上述 18 家提交答卷企业构成了国内产业的主要部 分,其数据可以代表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本裁定所依据的 国内产业数据,除特别注明外,均来自以上 18 家企业。 五、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六、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一)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欧盟生产商、出口商未能配合本次反倾销期终复审调 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 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决。 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等材料,调查机关对自欧盟进口 的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及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 价格可比性的因素进行了调查,并在同一贸易水平对正常价 值和出口价格进行了比较。 11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在调整销售条件和贸易水平等 影响价格可比性的因素后,倾销调查期内,欧盟马铃薯淀粉 向中国的出口价格为 808.04 美元/吨,正常价值为 1120.95 美元/吨。因此,调查机关认为,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欧 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存 在倾销。 (二)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1.反倾销措施的形式和水平。 自 2007 年 2 月 6 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 粉征收 18%-35%的反倾销税。2011 年 4 月 19 日,欧盟进口 涉案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被调整为 12.6%-56.7%。 2.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内的倾销情况。 2007 年 2 月 5 日,调查机关在 2007 年第 8 号公告中认 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2011 年 4 月 18 日,调查机关在 2011 年第 16 号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定公告中, 认为期中复审调查期(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 内,欧盟马铃薯淀粉仍然存在倾销行为,并且部分生产商还 加大了对中国市场的倾销力度。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在本次 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对 中国出口仍存在倾销。 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反倾销措施执行前的 2006 年, 欧盟向中国出口的马铃薯淀粉为 66,908.08 吨;措施执行后, 12 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向中国的出口数量分别为 7,357.47 吨、8,745.01 吨、31,597.12 吨、139,923.36 吨和 21,166.89 吨。由此可见,反倾销措施执行后,以及反倾销期中复审调 整反倾销措施后,欧盟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出现了 大幅明显下降。 调查结果表明,如果终止本案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 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可能仍将继续发生。 3.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及闲置产能。 调查机关对申请人递交的《欧盟第 1234/2007 号条例》 和《马铃薯淀粉市场信息调查报告》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欧盟马铃薯淀粉生产实行配额制 度,年配额产能一直固定在 194.88 万吨。2007 年到 2011 年, 欧盟马铃薯淀粉的产量分别为 180 万吨、177.5 万吨、180 万吨、180 万吨和 165 万吨,基本稳定略有下降。2007 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淀粉闲置产能分别为 14.88 万吨、17.38 万 吨、14.88 万吨、14.88 万吨和 29.88 万吨;其中 2011 年闲 置产能占总产能的比例达 15.33%。以上数据说明,欧盟存在 大量闲置产能,可能会增加马铃薯淀粉的产量。 (2)欧盟内部市场消费情况。 根据《欧盟第 1234/2007 号条例》和《马铃薯淀粉市场 信息调查报告》,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内部马铃薯淀粉 13 的消费量分别为 153 万吨、151.5 万吨、139 万吨、131 万吨 和 130 万吨。欧盟内部消费量明显低于其产量,并呈逐年下 降趋势;2011 年比 2007 年下降约 15.03%。同期,欧盟内 部马铃薯淀粉的过剩产能分别为 41.88 万吨、43.38 万吨、 55.88 万吨、63.88 万吨和 64.88 万吨,呈逐年增加态势; 且 2011 年比 2007 年增加了 54.92%。以上数据说明,与需求 量相比,欧盟内部消费乏力;欧盟内马铃薯淀粉市场供过于 求。 (3)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淀粉的可供出口产能(即 总产能减内部消费量)占同期总产能的比例分别为 21.49%、 22.26%、28.67%、32.78%、33.29%,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 欧盟马铃薯淀粉产能对外部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对外出口 是欧盟消化国内马铃薯淀粉产能的重要渠道。 在内部市场消费乏力,过剩产能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欧 盟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可能继续增加出口。 4.对中国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对中 国出口分别为 7,357.47 吨、8,745.01 吨、31,597.12 吨、 139,923.36 吨、21,166.89 吨,总体呈上升态势。2010 年自 欧盟进口量较 2007 年上升 1801.79%。2011 年在调整反倾销 税率以及征收反补贴税后,自欧盟的进口量仍较 2007 年上 14 升了 187.69%。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对华出口占中国总 进口量比例分别为 73.79%、70.48%、90.27%、98.27%、91.44%, 比例较高而且呈上升趋势。 根据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提供的 数据,2007 年至 2011 年,中国对马铃薯淀粉的需求量分别 302,089.57 吨、312,061.49 吨、322,926.28 吨、337,383.17 吨和 372,147.37 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国巨大而且不 断扩展的马铃薯市场,将继续成为欧盟马铃薯淀粉产品的主 要出口方向。 上述证据表明,欧盟马铃薯淀粉可能继续以倾销方式, 扩大对中国市场的出口。 5.对第三国(地区)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欧盟马铃薯淀粉对外出口统计数 据”,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淀粉对第三国(地区) 出 口 数 量 分 别 为 254,403.769 吨 、 246,100.63 吨 、 429,939.258 吨、383,199.94 吨、389,262.886 吨,整体呈 上升趋势。 根据欧盟海关统计数据和《马铃薯淀粉市场信息调查报 告》,调查机关对欧盟向第三国(地区)的出口马铃薯淀粉 的价格和欧盟内部销售价格进行了比较。数据显示,2010 年 至 2011 年,欧盟向第三国(地区)低价出口占向第三国(地 区)总出口比例分别为 99.49%和 95.45%。可见,在期终复 15 审调查期及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低价出口是欧盟马铃薯淀粉 产品所采取的出口销售策略。因此,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 欧盟马铃薯淀粉产品可能将继续向中国倾销出口。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欧盟马铃薯淀粉产能较大,闲置产 能比例较高且逐年增加,欧盟内部消费明显不足且呈逐年下 降趋势,欧盟内部市场供过于求;欧盟马铃薯淀粉出口能力 不断增强,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不断提高,可能会继续 增加对国际市场的出口。此外,倾销调查期内,欧盟还向除 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大量低价出口马铃薯淀粉产品。 中国马铃薯淀粉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迅速且潜力巨大,可能成 为欧盟马铃薯淀粉对外出口的重要目标市场;欧盟马铃薯淀 粉可能将继续以倾销方式扩大对中国市场出口。综上所述, 在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包括倾销调查期在内的反倾销 措施实施期间内,欧盟马铃薯淀粉对中国出口仍然存在倾 销,甚至有不断加剧的趋势。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 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为,倾销调查期内存在倾销;如果 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 销可能继续发生。 七、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和《反倾 16 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 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 施,国内产业损害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审查。 (一)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状况。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七、八条及《反倾销产业损害调 查规定》第四、五、六、七条规定,调查机关对调查期内国 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进行了调查。证据显示: 1.市场需求量。 调查期内,中国马铃薯淀粉产业的市场需求量呈逐年增 长趋势。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中 国马铃薯淀粉的表观消费量分别为 30.21 万吨、31.21 万吨、 32.29 万吨、33.74 万吨和 37.21 万吨。 2008 年比 2007 年增长 3.30%,2009 年比 2008 年增长 3.48%,2010 年比 2009 年增长 4.48%,2011 年比 2010 年增 长 10.28%。 2.产能。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的生产能力基本逐年增长。2007 年、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国内产业的生产能力 分别为 359000 吨、463000 吨、463000 吨、475000 吨和 495000 吨。 2008 年比 2007 年增长 28.97%,2009 年与 2008 年持平, 2010 年比 2009 年增长 2.59%,2011 年比 2010 年增长 4.21%。 17 3.产量。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产量呈总体上升趋势。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 同类产品产量分别为 148586 吨、169652 吨、109805 吨、 134725 吨和 195040 吨。 2008 年比 2007 年增长 14.18%,2009 年比 2008 年减少 35.28%,2010 年比 2009 年增长 22.69%,2011 年比 2010 年 增长 44.77%。 4.开工率。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开工率总体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国内产业开 工率分别为 41.39%、36.64%、23.72%、28.36%和 39.40%。 2008 年比 2007 年下降 4.75 个百分点,2009 年比 2008 年下降 12.92 个百分点,2010 年比 2009 年增长 4.64 个百分 点,2011 年比 2010 年增长 11.04 个百分点。 5.销售量。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销售量呈波动状态。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国内产业同类产 品销售量分别为 110567 吨、112512 吨、150455 吨、150477 吨和 120713 吨。 2008 年比 2007 年增长 1.76%,2009 年比 2008 年增长 33.72%,2010 年比 2009 年增长 0.01%,2011 年比 2010 年下 18 降 19.78%。 6.市场份额。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所占市场份额为波动状 态,呈现先升后降趋势。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分别为 36.60%、 36.05%、46.59%、44.60%和 32.44%。 2008 年比 2007 年下降 0.55 个百分点,2009 年比 2008 年上升 10.54 个百分点,2010 年比 2009 年下降 1.99 个百分 点,2011 年比 2010 年下降 12.16 个百分点。 7.销售价格。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总体呈先降后升 趋势。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 内产业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 4635.80 元/吨、4638.27 元 /吨、4337.44 元/吨、6583.79 元/吨和 8273.24 元/吨。 2008 年比 2007 年上升 0.05%,2009 年比 2008 年下降 6.49%,2010 年比 2009 年上升 51.79%,2011 年比 2010 年上 升 25.66%。 8.销售收入。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销售收入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 销售收入分别为 5.13 亿元、5.22 亿元、6.53 亿元、9.91 亿 元和 9.98 亿元。 19 2008 年比 2007 年增长 1.81%,2009 年比 2008 年增长 25.05%,2010 年比 2009 年增长 51.81%,2011 年比 2010 年 上升 0.81%。 9.税前利润。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税前利润总体呈先降后升趋势。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 税前利润分别为 2576.29 万元、354.50 万元、-6296.05 万 元、5398.69 万元和 9380.18 万元。 2008 年比 2007 年下降 86.24%,2009 年出现大幅亏损, 2010 年扭亏为盈,2011 年比 2010 年税前利润增长 73.75%。 10.投资收益率。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投资收益率呈现先降后升趋势。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 投资收益率分别为 1.68%、0.20%、-3.08%、2.19%、和 3.19%。 2008 年比 2007 年下降 1.48 个百分点,2009 年继续下 降,由正值转为负值,2010 年有所回升,由负值转为正值, 2011 年比 2010 年上升 1 个百分点。 11.就业人数。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就业人数呈总体上升趋势。2007 年、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就业人数分 别为 1512 人、1916 人、1908 人、1867 人和 1878 人。 2008 年比 2007 年上升 26.72%,2009 年比 2008 年下降 20 0.42%,2010 年比 2009 年下降 2.15%,2011 年比 2010 年上 升 0.59%。 12.劳动生产率。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劳动生产率总体呈先降后升趋势。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 劳动生产率分别为 98.27 吨/人、88.54 吨/人、57.55 吨/人、 72.16 吨/人和 103.86 吨/人。 2008 年比 2007 年下降 9.90%,2009 年比 2008 年下降 35%,2010 年比 2009 年上升 25.39%,2011 年比 2010 年上升 43.93%。 13.人均工资。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人均工资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 年、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人均工资分 别为 12846.58 元、14396.00 元、15877.02 元、17760.09 元 和 21947.30 元。 2008 年比 2007 年上升 12.06%,2009 年比 2008 年上升 10.29%,2010 年比 2009 年上升 11.86%,2011 年比 2010 年 上升 23.58%。 14.期末库存。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期末库存出现波动。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国内产业同类产 品期末库存分别为 6.75 万吨、11.81 万吨、6.68 万吨、5.34 21 万吨和 13.32 万吨。 2008 年比 2007 年上升 75.10%,2009 年比 2008 年下降 43.42%,2010 年比 2009 年下降 20.06%,2011 年比 2010 年 上升 149.28%。 15.现金净流量。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现金净流量呈现波动状 态。2007 年、2008 年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现金净流量为现金 净流出 3306.29 万元和 864.25 万元。2008 年比 2007 年现金 净流出减少 73.86%;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国内产业同 类产品现金净流量为现金净流入 1.36 亿元、1.41 亿元和 0.36 亿元,2010 年比 2009 年上升 3.63%,2011 年比 2010 年 下降 74.47%。 16.投融资能力。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积极投入大量资金扩大产能,改造 生产工艺、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但同类产品税前利润 2008 年、2009 年出现下降,2009 年处于亏损状态,对资金 的回收和下一步投融资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国内马铃薯淀粉市场需求持 续增长,2011 年比 2007 年增长了 23.19%。国内产业陆续新 建和扩建了一批生产装置,国内产业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 高,国内产业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销售价格、税前 利润、就业人数、人均工资等经济指标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 22 好转。销售量由 2007 年的 110567 吨升至 2011 年的 120713 吨,销售收入由 2007 年的 5.13 亿元升至 2011 年的 9.98 亿 元,销售价格由 2007 年的 4635.80 元/吨上升到 2011 年的 8273.24 元/吨,税前利润由 2007 年的 2576.29 万元上升至 2011 年的 9380 万元。调查期内,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得到 了恢复和发展。 与此同时,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主要经济指 标如产量、销售价格、税前利润、市场份额、投资收益率、 期末库存表现出波动状态。特别是 2009 年,欧盟进口产品 的完税人民币价格下跌了 40.43%,由 2008 年的 6106.29 元/ 吨下跌至 3637.73 元/吨,与此同时,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销 售价格下降至调查期内最低点,由 2007 年的 4635.80 元/吨 下降至 2009 年的 4337.44 元/吨,在生产成本增加的情况下, 国内产业税前利润大幅下降,由 2008 年盈利 354.50 万元, 下降至 2009 年亏损 6296.05 万元,国内产业投资收益率也 相应大幅下降,呈现负值。2011 年,受马铃薯淀粉期中复审 案和马铃薯淀粉反补贴案立案和裁决的影响,在欧盟对华出 口数量下降 84.87%、价格上升 92.87%的情况下,国内马铃薯 淀粉产业表现出良好的恢复和发展状态,销售价格由 2009 年的 4337.44 元/吨快速上升到 2010 年的 6583.79 元/吨和 2011 年的 8273.24 元/吨,税前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由 2009 年 亏损 6296.05 万元转为 2010 年盈利 5398.69 万元,投资收益 23 率也由负值转为正值。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主要经济指标表现出明显的波动性, 在销售价格下降 6.49%的情况下,税前利润由盈利 354.50 万 元转为亏损 6296.05 万元,表现出明显的脆弱性。因此,马 铃薯淀粉产业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仍然容 易受到欧盟倾销进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 (二)损害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1.国内马铃薯淀粉市场状况。 马铃薯淀粉在中国主要用于食品行业,是生产乳化剂、 增稠剂、稳定剂、膨化剂等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膨化食 品、方便食品、肉类制品、饮料、烹饪、水产品加工等行业。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食品工业的快速增长,直接促进 了马铃薯淀粉及其衍生物的需求量快速增长,因此,马铃薯 淀粉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调查期内国内马 铃薯淀粉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007 年至 2011 年,国内 马铃薯淀粉年均表观消费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08 年比 2007 年增长 3.30%,2009 年比 2008 年增长 3.48%,2010 年 比 2009 年增长 4.48%,2011 年比 2010 年增长 10.30%。预计 未来几年,我国马铃薯淀粉的市场需求量仍将保持稳中有升 的变化趋势。与此同时,国内产业投入资金建设新产能,以 适应快速增长的国内需求。同时,随着西欧、北欧成套生产 线的引进以及国内机械加工业生产研发能力的提高,国内标 24 准生产线的普及率高达 60%以上。预计在未来几年内,随着 国内马铃薯淀粉市场需求的增长,国内马铃薯淀粉的产能也 将相应地稳步增长。届时,国内马铃薯淀粉的供应将完全能 够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欧盟淀粉产业联合会在联合会评论意见中提到,中国马 铃薯淀粉产业出现的问题是由于多种因素导致马铃薯原料 供应不足所造成的,包括马铃薯种植面积的减少、2009 年由 于恶劣天气原因导致马铃薯的减产以及国内马铃薯淀粉加 工所需耗用的马铃薯数量过多等等。 申请人在其评论意见中指出,国内马铃薯的种植完全可 以充分满足马铃薯淀粉加工的需求,2009 年,国内仅有部分 产区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国马铃薯种植面积和产量并未 受到影响,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的发展规模可以满足国内市 场需求的增长。 调查机关认为,根据农业部的中国农业统计资料,2007 年以来,中国马铃薯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2009 年国内有部分产区受到了自然灾害影响,但全国的马铃 薯种植面积和产量仍继续增加,并没有出现大幅减少的情 况。2009 年中国马铃薯种植面积比 2008 年增加 8.95%,马铃 薯产量比 2008 年增加 3.46%。同时,中国马铃薯淀粉生产所 需耗用的马铃薯总量每年不足 300 万吨,占国内马铃薯总产 量的比例不足 5%,不存在因马铃薯原料供应不足而减产的情 25 况,且国内多数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都陆续新建或扩建了马 铃薯原料储存基地,或者与当地薯农签订了马铃薯种植合 同,保证了国内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因此, 中国马铃薯的产量和生产规模完全可以满足马铃薯淀粉生 产的需求。 2.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增加的可能性。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和《反倾 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 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增 加的可能性进行了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 进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07 年到 2011 年,被调查产品 进口数量分别为 7357.5 吨、8745.01 吨、31597.1 吨、 139923.4 吨和 21166.9 吨,2008 年比 2007 年上升了 18.86%, 2009 年比 2008 年上升了 261.32%,2010 年比 2009 年上升了 342.84%,2011 年比 2010 年下降了 84.87%,但比 2007 年上 升了 187.69%。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总体呈上升趋 势,分别为 2.44%、2.8%、9.78%、41.47%和 5.69%。2008 年 比 2007 年增加了 0.36 个百分点,2009 年比 2008 年增加了 6.98 个百分点,2010 年比 2009 年增加了 31.69 个百分 点,2011 年比 2010 年减少了 35.78 个百分点,但比 2007 年增 26 加了 3.25 个百分点。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占中国马铃薯淀粉总进 口量的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分别为 73.79%、70.48%、 90.27%、98.27%和 91.44%。2008 年比 2007 年下降了 3.31 个百分点,2009 年比 2008 年上升了 19.79 个百分点,2010 年比 2009 年上升了 8 个百分点,2011 年虽然比 2010 年下降 了 6.83 个百分点,但仍比 2007 年上升了 17.65 个百分点。 上述证据表明,与原审调查期相比,2007 年至 2011 年,原 产于欧盟的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总体上升,且被调查产品进 口数量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例总体上升且一直保持在较高 水平,欧盟是中国马铃薯淀粉的主要进口来源。 据本案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调查期内,欧盟马铃薯 淀粉产能保持相对稳定。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淀粉 生产能力均为 194.88 万吨。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 淀粉产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分别为 180 万吨、177.5 万吨、 180 万吨、180 万吨和 165 万吨。调查期内,欧盟马铃薯淀 粉闲置产能总体呈增长趋势。2007 年到 2011 年闲置产能分 别为 14.88 万吨、17.38 万吨、14.88 万吨、14.88 万吨和 29.88 万吨。欧盟马铃薯淀粉闲置产能较大。 调 查 期 内 , 欧 盟 马 铃 薯 淀 粉 消 费 量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2007 年至 2011 年分别为 153 万吨、151.50 万吨、139 万 吨、131 万吨和 130 万吨。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 27 淀粉可供出口的能力呈增长趋势,分别为 41.88 万吨、43.38 万吨、55.88 万吨、63.88 万吨和 64.88 万吨,占其同期产 能的比例分别为 21.49%、22.26%、28.67% 、32.78%和 33.29%。 上述数据表明,在调查期内,欧盟马铃薯淀粉产业出口能力 占其产能的比例在 30%左右,具有很强的出口能力。 根据欧盟海关统计提供的数据,2007 年至 2011 年,欧 盟马铃薯淀粉出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分别为 27.15 万吨、 26.32 万吨、48.73 万吨、49.83 万吨和 41.47 万吨,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淀粉出口数量占其总产量的比例 分别为 15.08%、14.83%、27.07%、27.68%和 25.13%。欧盟 马铃薯淀粉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对外出口仍是欧盟 马铃薯淀粉企业销售产品的重要方式。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提供的数据,2007 年至 2011 年,欧 盟马铃薯淀粉对中国出口数量呈上升趋势,分别为 7357.47 吨、8745.01 吨、31597.12 吨、139923.36 吨和 21166.89 吨。 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淀粉对中国出口数量占同期 中国马铃薯淀粉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 73.79%、70.48%、 90.27%、98.27%和 91.44%,欧盟马铃薯淀粉对中国出口数量 占其总出口量的比例分别为 2.71%、3.32%、6.48%、28.08% 和 5.10%。上述数据表明,2007 年至 2011 年,欧盟马铃薯 淀粉对中国出口数量呈上升趋势,特别是 2009 年和 2010 年, 欧盟对中国出口量大幅增加,分别比上年增长 261.32%和 28 342.84%,价格分别下降 40.43%和 3.24%,如果取消反倾销措 施,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很有可能大量增加,被调查产品进 品价格有可能进一步下滑,再度对国内产业造成冲击。 欧洲淀粉产业联合会在其提交的联合会评论意见中提 出,“欧盟出口的马铃薯淀粉被销往世界各地,虽然中国是 欧盟马铃薯淀粉生产商的出口目的地之一,但中国市场并非 欧盟马铃薯淀粉主要或重要的出口目的地。”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在其提交的 申请人评论意见中认为,中国市场始终是欧盟马铃薯淀粉重 要的目标出口市场,欧盟马铃薯淀粉具有强大的出口能力, 中国市场对于欧盟马铃薯淀粉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欧盟马铃 薯淀粉对外出口的不可替代的目标市场。 调查机关认为,证据显示,欧盟对外出口市场多且分散, 2011 年在欧盟马铃薯淀粉对外出口的 9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中, 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十分有限。据欧盟海关统计, 2007 年至 2011 年,在欧盟对外出口的 100 个左右的国家和 地区中,对中国出口数量始终排在前四位,其中,2009 年和 2010 年,对中国的出口数量均排第一位。在中国国内市场需 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中国仍然是欧盟马铃薯淀粉对外出口 的主要目标市场之一。 上述证据表明,调查期内,欧盟马铃薯淀粉产业有较大 的闲置产能,及较强的出口能力,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也 29 较高,中国是其主要的出口国之一。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 欧盟对中国出口马铃薯淀粉的数量将可能大量增加。 (三)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进一步影响 的可能性。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对国内的倾销行为虽然受到一定 程度的遏制,但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 2009 年、2010 年出现 大幅下跌。2007 年至 2011 年,原产于欧盟的被调查产品进 口完关税后人民币价格分别为 6098.5 元/吨、6106.29 元/ 吨、3637.73 元/吨、3519.74 元/吨和 6788.68 元/吨。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受被调查进口产品 价格的影响,2009 年出现下降,2007 年至 2011 年,国内产 业同类产品的价格分别为 4635.8 元/吨、4638.27 元/吨、 4337.44 元/吨、6583.79 元/吨和 8273.24 元/吨。 上述数据表明,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与 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走势基本一致。2009 年和 2010 年,被 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出现持续下降,受其影响,同期国内产业 同类产品的价格出现快速下降,由 2008 年的 4638.27 元/吨 迅速下降至 2009 年的 4337.44 元/吨。2011 年,被调查产品 进口价格有所上升,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相应回升。国内 产业同类产品对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变动敏感,容易受到被 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变化的影响。 上述证据表明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被调 30 查产品有可能大量进入中国市场,被调查产品的价格存在进 一步下降的可能性,国内产业将进一步受到被调查产品的影 响,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 (四)未来产业状况。 调查期内,在中国表观消费量总体增长的情况下,中国 国内产业产能、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税前利润、投资 收益率、开工率、就业人数、劳动生产率、经营活动现金净 流量等经济指标都在总体上保持了增长趋势。调查期内中国 国内产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也表明,中国国内产业处在成长期 和发展的重要阶段,调查期内,中国国内产业盈利状况不稳 定,对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和市场环境反应敏感,容易受到进 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 倾销调查表明,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很可 能继续倾销,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可能大幅增长,市场竞争 会日益加剧。届时,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将进 一步受到打压,同类产品的开工率也将可能下降,产销状况 恶化,市场份额下降,企业盈利空间可能出现缩减,再次出 现严重亏损。 目前,中国国内产业为新建和扩建而投入的巨额资金尚 未得到有效回收,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企业抗风险能力相 对较弱。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中国国内产业生产经营状况 的下滑可能会对产业投资的回收和下一步投融资活动形成 31 阻碍,减弱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国内部 分企业停产或倒闭。 (五)产业损害调查结论。 1、调查期内,由于实施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原产 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得到一定遏制, 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国内马铃薯淀 粉产业得到了初步恢复和发展。 2、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仍然很脆弱。国内产业同类产 品对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变化反应敏感,国内产业容易受 到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和影响。 3、欧盟马铃薯淀粉闲置产能较大,对国外市场的依赖 程度较高,而中国是欧盟马铃薯淀粉对外出口的主要市场。 中国市场需求的增长对欧盟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如果终 止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数量将可能大量增 加。 4、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向中国的出口价 格有可能大幅下降,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有可能进 一步下降,对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 生。 八、复审裁定 根据以上调查,调查机关裁定如下: 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 32 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 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