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2017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一、本次公示期为12月1日到5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2月5日17点(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二、本次公示仅对名单内企业征求意见,不接受新申报。
联系单位:外贸司 资源处
电话:010-65197740/65197727 传真:010-65197434
附件:2017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企业网上公示名单
商务部 对外贸易司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2017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企业网上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性质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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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条件企业(8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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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通企业 |
湖北三新磷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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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通企业 |
贵州安发磷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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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通企业 |
贵州富地磷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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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企业 |
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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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企业 |
贵州开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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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企业 |
贵州鑫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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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产企业 |
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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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产企业 |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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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企业(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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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企业 |
湖北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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