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方:

  2018年4月9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关于召开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听证会报名已于4月19日截止。现将有关会议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地点: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商务部1号楼1428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及日程

  本次会议听证事项为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产业损害相关事项,除此以外的其他事项不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日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会议于8:15开始报到。请参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至会议室入口处报到,并于8:45前进入会场。请各利害关系方严格按照报名人数参加会议。

  2.听证会期间,参会人员应当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

  3.发言人应当按照规定顺序陈述自己的观点,并自己承担发言内容中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的保密责任。一方陈述观点期间,其他参会人员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对发言人的内容提问或者进行辩论。

  4.听证会期间,听证会主.持人要求发言人就发言内容提供或者补充证据的,发言人应当给予充分合作。听证会主持人对违反听证会纪律的行为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制止。

  5.听证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档。未经许可不得将录音、录像设备带入会场。

  6.听证会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7.会后,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会议发言情况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于5月8日前提交,包括一式3份文本及相应电子版。

  附件: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日程、名单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8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日程、名单.docx
附件内容预览

附件: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案听证会日程、名单

 

时 间

内     容

8:15-9:00

签到及核对参会人员

9:00-9:05

(5分钟)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简介案件听证情况,宣读《听证会注意事项》

9:05-9:20

(15分钟)

埃克森美孚、埃克森美孚化工、埃克森美孚亚太区私人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瑞银律师事务所发言

9:20-9:35

(15分钟)

阿朗新科比利时有限公司、阿朗新科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发言

9:35-10:05

30分钟

国内产业代表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天路律师事务所发言

10:05-10:10

(5分钟)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发言

10:10-10:15

(5分钟)

建新轮胎(福建)有限公司发言

10:15-10:20

(5分钟)

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发言

10:20-10:25

(5分钟)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发言

10:25-10:30

(5分钟)

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发言

10:30-10:35(5分钟)

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发言

10:35-10:40

(5分钟)

贵州轮胎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言

10:40-10:50

10分钟

欧盟驻华代表团发言

10:50-11:00

(10分钟)

应诉企业补充陈述机会

11:00-11:10

(10分钟)

国内产业代表补充陈述机会

11:10-11:15

(5分钟)

其他补充陈述、主持人提问和机动时间

11:15-11:20

(5分钟)

主持人总结,宣布听证会结束

其他参

会人员

美国驻华大使馆

新加坡贸易及工业部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化公司橡胶厂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郑州翱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应城市恒天药业包装有限公司

盛州橡塑胶(苏州)有限公司

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