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对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进入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人员每日免税携带入境的原产于台湾的商品总值,由目前每人每日30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人每日6000元人民币。
二、交易市场的部分商品需在数量限制内携带入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2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携带入境数量限制商品清单.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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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橙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携带入境 数量限制商品清单 备注 税则号列 序号 ·商品名称 每人每天500克以内 ex24012010 烟丝 免税.. ex24012090 24021000 每人每天100支以内 ex24029000 雪茄烟 免税. ex24039900 24022000 每人每天800支以内 卷烟 ex24029000 免税。 ex24039900 24011010 24011090 ex24012010 ex24012090 每人每天500克以内 其他烟草,烟草代用品及 24013000 免税。 其制品(烟草精汁除外) 24031100 2403190G 24039100 ex24039900 ex21069020 Ex22041000 ex22042100 ex22042900 ex22043000 ex22051000 ex22059000 ex22060010 每人每天2000 毫升 酒精度在12度及以上的 ex22060090 以内免税. 2 酒类商品 22071000 ex22072000 22 082 000 22083000 22084000 22085000 22 086000 ex2208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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