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5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其中2015年我国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农产品(税则号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数量为3956.405吨,已在途方式进口数量为2127.405吨,已超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1921吨,因此2016年度进口新西兰第一类农产品不能适用协定税率。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5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2015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附件内容预览
| 附件 | |||||||
| 2015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 |||||||
| 单位:吨 | |||||||
| 分类 | 税号 | 产品描述 | 2015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 | 2016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可进口数量 | |||
| 累计进口数量 | 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 本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 | |||||
| 一 | 04012000 | 脂肪含量>1%但≤6%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 1829 | 3956.405 | 2127.405 | 1921 | 0 |
| 04014000 | 6%<脂肪含量≤10%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 ||||||
| 04015000 | 脂肪含量>10%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 ||||||
| 二 | 04021000 | 脂肪含量≤1.5%固状乳及奶油 | 133675 | 159066.061 | 25391.061 | 140358 | 114966.939 |
| 04022100 | 脂肪含量>1.5%未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 ||||||
| 04022900 | 脂肪含量>1.5%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 ||||||
| 04029100 | 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 | ||||||
| 三 | 04051000 | 黄油 | 13227 | 21676.201 | 8449.201 | 13888 | 5438.799 |
| 04059000 | 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 | ||||||
| 四 | 04061000 | 鲜乳酪(未熟化或未固化的) | 5066 | 7781.147 | 2715.147 | 5319 | 2603.853 |
| 04063000 | 经加工的乳酪,但磨碎或粉化的除外 | ||||||
| 04069000 | 其他乳酪 | ||||||
| 说明:1.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 |||||||
| 2.2015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15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实际进口数量+2014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 |||||||
| 3.2015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2015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15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 |||||||
| 4.2016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2016年度协定所规定年度触发水平数量-2015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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