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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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规范改进通知书
关改〔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有关规定,发现你单位存在需要规范改进的情形,请你单位按下列要求进行规范改进:
(具体规范改进要求及截止期限)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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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恢复认证通知书
关恢认〔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你单位因被海关□稽查□核查于X年X月X日起中止对你单位的认证,现中止认证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关决定自X年X月X日起恢复对你单位的认证。
如果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通知书的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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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关认〔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你单位原适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管理。我关发现你单位有下列情形:
(事实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关决定将你单位信用等级认定为□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管理。
如果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书的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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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关重通〔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关自 年 月 日起对你单位实施了□一般认证企业□高级认证企业重新认证。经认证,你单位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规定要求,通过海关重新认证。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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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重新认证通知书
关重认〔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相关规定,我关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对你单位实施重新认证,请你单位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做好准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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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中止认证决定书
关中认〔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关在认证期间,发现你单位有被海关□稽查□核查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关决定自X年X月X日起中止对你单位的认证。
如果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通知书的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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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终止认证决定书
关终认〔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关在认证期间,发现你单位有□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立案调查□中止认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关决定终止对你单位的认证。
如果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通知书的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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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关不认〔 〕 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申请,经审核认定,你单位不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我关决定对你单位不予适用□一般认证企业□高级认证企业管理。
如果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书的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海关法规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