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8号(关于调整大米税目税率的公告) 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8 访问官网原文 ↗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适应技术进步和贸易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大米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进出口税则大米税目税率调整表》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