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4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10 访问官网原文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对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