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2006年 第66号

  根据海关总署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税目调整结果(海关总署2006年第42号公告),现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30号公告附件一)中的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此次调整仅涉及《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输美622类项下的三个商品编码,其中原7019590010和7019590090合并为70195590000,原7019520000分拆为7019520010和701952009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输美622类项下部分商品编码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输美622类项下部分商品编码调整表

输美类别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注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注

622 7019590010 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布   7019590000 其他玻璃纤维织物  
  7019590090 其他玻璃纤维织物  
622 7019520000 每平米重《250g
玻璃长丝平纹织物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7019520010 每平米重《205g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平纹布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7019520090 其他每平米重《250g玻璃长丝平纹织物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