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关于对过磷酸钙和钾肥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法规 发布日期:2008-03-26 访问次数:-- 访问官网原文 ↗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止,对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