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现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进行变更,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9年第36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变更表.doc

  环境保护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变更表.doc
附件内容预览

附件: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变更表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其他要求

海关商品编号

废物名称(海关商品名称)

海关商品编号

废物名称(海关商品名称)

或注释

1

2804619001

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多晶硅

2804619011

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多晶硅废碎料

 

2

2804619090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

2804619091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废碎料

 

3

8113000010

碳化钨废碎料(包括粉末状的)

8113001010

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

 

4

8113009010

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