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仍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相关附件

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附件内容预览

附件
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单位:吨
分类 税号 产品描述 201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 2012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可进口数量
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累计进口数量 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本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
一 04012000 脂肪含量>1%但≤6%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1505 1998.742 493.742 1580 1086.258
04013000 脂肪含量>6%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二 04021000 脂肪含量≤1.5%固状乳及奶油 109974 112922.510 2948.510 115473 112524.490
04022100 脂肪含量>1.5%未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04022900 脂肪含量>1.5%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04029100 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
三 04051000 黄油 10882 11106.660 224.660 11426 11201.340
04059000 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
四 04061000 鲜乳酪(未熟化或未固化的) 4167 4283.570 116.570 4376 4259.430
04063000 经加工的乳酪,但磨碎或粉化的除外
04069000 其他乳酪
说明:1.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201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1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实际进口数量+2010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3.2011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2011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11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4.2012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2012年度协定所规定年度触发水平数量-2011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