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doc

                                                   海关总署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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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号

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37-2012

《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

2012年11月8日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