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商品范围见附件)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63号修正)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0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docx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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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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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
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一、进口商品:婴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日用饰品、成人鞋靴、电子产品、低压电器等。
二、出口商品:婴童用品、低压电器等。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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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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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第57号 |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63号修正)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0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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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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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 年 第 57 号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 署决定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 品(商品范围见附件)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39 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 238 号、 第 263 号修正)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50 号(关于开展 2025 — 1 — 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海关总署 2026 年 5 月 8 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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